一、会计对象
(一)会计对象的一般概念
会计对象是会计所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即会计的客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对象是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主要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即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中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资金运动
由于企事业单位的性质、任务不同,所以二者的具体内容也不同,但又都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再生产过程。
使用价值的生产交换——物资运动
再生产过程
价值的形成、实现和分配—价值运动——会计对象
(二)会计对象在企业中的具体表现(企业资金运动的过程——以工业为例)
资 供应过程 生产过程 销售过程
金 资金
筹 退出
集
货币资金 原材料/储备资金 在产品/生产资金 商品/商品资金 货币资金
工资及其它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固定资金
重新投入生产周转
图1-1 资金运动过程图
资金运动的五个阶段: 1、资金投入阶段
2、资金的使用阶段(供应阶段)
3、资金的耗费阶段(生产阶段)
4、资金收回阶段(销售阶段)
5、资金的分配和退出
二、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会计报表的基本构成要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其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又可称为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收入、费用、利润又可以称为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一)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
1.资产
(1)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它是具有货币价值的财物或权利。如现金、房屋、商品等都属于物资财物方面的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有价证券等都属于“权利”方面的资产。
(2)资产的特点:
①由过去交易或事项所形成。必须是现实资产,而不是预期资产。
②拥有或控制的: 拥有是指拥有产权,可自行使用或处置。
控制是指无所有权,但能实际控制(实质重于形式)
③重要特征: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是指直接或间接的增加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潜力。
(3)资产的确认
符合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4)分类
新会计准则删除了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有相关的具体准则做出规定,但是为了便于理解和掌握,所以仍然将分类。
资产按流动性来分,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长期资产)
①流动资产——是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被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②非流动资产——是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变现或被耗用的资产。包括:
长期投资——指不准备或不能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固定资产 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其他资产——以上各项以外的资产。如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期待摊费用。
2.负债
(1)定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2)特点
①未来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如企业业务计划不会产生负债。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②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③义务的履行必须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
(3)负债的确认
符合会计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是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是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分类:)分类
新会计准则删除了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有相关的具体准则做出规定,但是为了便于理解和掌握,所以仍然将分类。
负债按偿还期的长短来分,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①流动负债——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要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流动负债又称为短期负债)
②长期负债——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要偿还的债务。如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3.所有者权益
(1)含义: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对于公司来说,其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所有者权益的来源
①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②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③ 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3)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区别:
企业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从来源上看,一部分属于投资人投入的资产,形成所有者权益;另一部分是企业占用债权人的资产,形成债权人权益即负债。所有者权益和负债都对企业的资产享有要求权,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
①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而所有者权益是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资产的要求权。所有权与债权满足的先后次序不同,一般债权优先于所有权。在企业清算时,投资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位于债权人之后。
②负债表明债权人与企业只有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而所有者权益表明投资人与企业之间存在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投资人有法定参与管理企业的权利。
③负债必须于一定期限用企业的资产或劳务偿还,有时间约束,而所有者权益除非企业终止或停止经营,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无需偿还,投资人也不得要求返还资本。
④债权人不能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但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条件收回相对固定的债务本金和利息,而不论企业经营成果是盈利还是亏损。投资认可按投资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权,但可分得的利润数额是不固定的,取决于企业经营盈亏的状况。因此,债权人承担的风险较小,投资人则承担着较大的风险。
(二)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1、收入
(1)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2)特点:
①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②收入可以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也可以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如以商品或劳务抵偿债务;或二者兼而有之,如商品销售的货款中部分抵偿债务,部分收现金。
③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收入能增加资产火减少负债或二者兼而有之。因此,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公式,企业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
④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国家收取的增值税、代收的利息等的。代收的款项,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因此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属于本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作为本企业的收入。
(3)分类:
①按其性质分,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所有权等取得的收入;
②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类,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以上对收入的解释是狭义的收入概念,广义的收入指的是收益,收益包括收入和利得。
2、费用
(1)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特征:
①费用最终将会减少企业的资源。
②费用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3)分类:按其是否构成产品成本来分, 可分为制造成本(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两大类。
制造成本是指与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和各生产单位(车间或分厂)为组织生产、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这些费用应该计入产品成本,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期间费用是指与生产产品无直接关系,属于某一时期耗费的费用,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所发生的管理费用;筹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营业费用。期间费用不参与成本的计算,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利润
(1)含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
(2)构成层次:利润按其构成的不同层次可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3)计算公式:
①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②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
③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④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一般企业实现的利润应按以下渠道进行分配:
① 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金
② 提取公益金
③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按上述渠道进行分配后,如有剩余为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处理。
二、会计等式
会计等式也称会计方程式或会计平衡式,它反映了会计各要素之间在数量上的恒等关系。它是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
(一)基本会计等式
资产=权益
由于权益又可分为债权人的权益和所有者权益,所以上述公式又可表示为:
资产=债权人权益+所有者权益
即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能够引起会计要素增减变化的事项称为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企业的经济业务纷繁复杂,对会计等式产生的影响,不外乎四种类型,而且每种类型都不会破坏资产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会计要素之间的平衡关系。
现举例如下:
1.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产和权益的金额同时等额增加,等式成立。
由于权益又可分为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因此该类型又可分两种类型。
(1)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同时等额增加,等式成立。
(2)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产和负债等额同增,等式成立。
2.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产和权益的金额同时等额减少,等式成立。
该类型又可分为两种类型:
(1)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等额减少,等式成立。
(2)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等额减少,等式成立。
3.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资产内部的有关项目发生增减,增减金额相等,等式成立。
4.经济业务发生,引起权益内部的有关项目发生增减,增减金额相等,等式成立。
该类型具体又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类型:
(1)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负债内部的有关项目发生增减,增减金额相等,等式成立。
(2)经济业务发生,引起所有者权益内部的有关项目发生增减,增减金额相等,等式成立。
(3)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负债增加,所有者权益减少,增减金额相等,等式成立。
(4)经济业务发生,引起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增减金额相等,等式成立。
通过上述四大类型可以看出,不论经济业务怎么发生,会计等式都成立。因此,会计基本等式又可以称为会计的恒等式。
(三)会计等式的扩展式
随着企业业务经营活动的进行,在会计期间内企业一方面取得了各类收入,另一方面也必然会发生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各种费用。在取得收入、发生费用的同时,会有以下的会计要素变动情况:
1、取得了收入,会表现为资产要素和收入要素的同时增加,或者是在增加收入时减少负债。
2、发生了费用,会表现为费用要素的增加和资产要素的减少或者增加费用时增加负债。
3、在会计期末,按收入减去费用计算出的利润按规定程序进行分配以后,其留归企业部分(如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仍为有者权益的增加;反之,若发生亏损,则又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变化后的会计等式仍会保持平衡。
将上述变化用等式表示则又形成了扩展的会计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在会计期末,利润或亏损归入所有者权益之后,又是: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因此,会计各要素之间的恒等关系总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