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教学案例
案例1 文化盛宴中的“不文明”
2006年春节将至,著名钢琴演奏家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音乐会如期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让海口市民享受到了高雅艺术的魅力。然而,在欣赏音乐狐疑的时候,观众席中却传来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表演者台上致意,迟到观众无动于衷。
演奏会将要开始,场内还有约1/8的座位空着,人们仍然陆续地进场,找座位的也显得着急起来。其中,有两队借搬迁俩看演出的观众,因为座位号没连在一起,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开始和已经找到座位坐下来的人大声商量调换座位的事情,经过一番商议,又是一帧忙乱交换座位,搅得周围不得安宁。
音乐会准时开始。入口处的门帘频繁被掀开,观众仍然鱼贯而入,两旁的侧门也不断有人进进出出。当身穿蓝色西装,一身绅士打扮得理查德?克莱德曼走上舞台,向观众挥手致意,热情和大家招呼的时候,许多观众无动于衷。尽管演出开始前,广播里播出观看演出的纪律:“在观看演出时,不要四处走动,不要吸烟,将手机关闭。”但此时在中间和后面的走道上,依然有观众来回走动,有的人低着头找座位,有的人在走来走去大声地打着手机,有的人和熟人大声打着招呼……一点都没有欣赏音乐会的氛围。
小孩子哭闹声伴奏音乐会
在检票入场期间,有很多小孩在场内和两侧的楼梯上跑来跑去;演出期间有不少走来走去,还有小孩子到处乱跑嬉戏。尽管音乐会门票上已经清清楚楚地注明不能带婴幼儿入场,但是一些人却根本不当回事。其中,一位女观众就坚持要带孩子入场并与保安发生争执。强行进场后,小孩的哭闹声两次打断了观众的音乐欣赏。当小孩的啼哭声再一次响起的时候,在满场观众的注视下,这名女观众最后不得不抱着孩子离开现场,留下一路孩子的哭声。
当理查德•克莱德曼深情演奏其演绎改编的中国音乐《爱如潮水》时,全场观众多沉浸在这位世界钢琴王子带来的美妙音乐之中。此时,坐在后排的一个小男孩突然开始不断地在过道上跳来跳去,年轻的母亲大声训斥着,周围的人都能清楚听到母亲的训斥声和孩子嘴里发出的“哇噢”叫声,严重影响了他人欣赏音乐的心情。
一名小伙儿跑进演奏家的队伍
音乐会中场休息后,大约是在演奏第二场第三首曲子时,一个小伙子突然拿着相机跑到了演出者的队伍里,结果被乐团指挥用指挥棒敲了一下,同时用脚踢了他以作警示之后,才灰溜溜地跑下台,现场秩序乱糟糟的。音乐会快要结束的时候,这个人又跑上了舞台,样子很得意地逗弄乐团指挥,结果被舞台工作人员赶了下来。此人的举动引起了全场观众的公愤,认为这个青年的举动简直是“瞎胡闹”。对于一些站在过道的观众,场内维持秩序的警察也无可奈何将他们“情”了出去。
思考讨论
1.在欣赏高雅艺术的殿堂里,却欣赏到了人们的“不文明”行为。你是如何看待这些不文明行为的?你有过类似的行为吗?
2.大学生是社会整体文化素质水平较高的青年群体,你认为大学生应如何在公共生活中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案例2 病房里的感动
感动,是挂在心之天空里的一抹绚丽的彩虹;是盛开在心灵阳台上的一束红艳的玫瑰;是飞落在心之山崖边的一条磅礴的瀑布.感动是一种美丽的情感体验,是与人相处的润滑剂,懂得感动才是健康的人性.
晚上9时,医院外科3号病房里新来了一位小病人。小病人是个四五岁的女孩。女孩的胫骨、排骨骨折,在当地做了简单的固定包扎后被连夜送到了市医院,留下来陪着她的是她的母亲。大概因为是夜里,医院又没有空床,孩子就躺在担架上放在病房冰冷的地板上。孩子的小脸煞白,那位母亲一直用自己的大手握着孩子的小手,跪在孩子的身边,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孩子的脸。“妈妈,给我包扎的叔叔说过几天就好了,是不是?”“是!”母亲的脸上竟然挂着慈爱的笑,好象很轻松的样子。
“妈妈,那要过几天?”孩子的声音很小。“用不了几天,孩子。”孩子没有说话,闭上眼睛,眼泪流了出来。过了一会儿,孩子说:“妈妈,我疼!”母亲弯下身子,把自己的脸贴在孩子的小脸上,用自己的脸擦干孩子的泪水。当她抬起头的时候脸上依然挂着那种轻松的慈爱的笑:“妈妈给你讲故事好吗?”孩子点点头,眼泪还是不停的流下来。母亲讲的故事很简单:大森林里的动物们都来给大象过生日。它们各自都送给大象珍贵的礼物,只有贫穷的小山羊羞怯的讲了一个笑话给大象,大象却说,小山羊给大家带来了欢乐,它的礼物是最值得珍惜的。
不知道母亲为什么选了这样一个故事。孩子的眼睛亮起来,她一边用手抹眼泪,一边用快活的声音说:“妈妈,它们有蛋糕吗?我过生日的时候你是不是也会给我买最大的蛋糕?” “当然要买蛋糕,等你好了,出院的时候我们就一起去买蛋糕。”母亲的声音那样轻快,孩子也笑了。“妈妈,再讲一遍。”于是,母亲就一遍一遍的讲下去,她的手一直握着孩子的小手,脸上挂着轻松的慈爱的笑。
女孩终于忍不住了,眼泪再次流下来:“妈妈,我很疼!”并轻声哼起来。母亲一边给孩子擦眼泪一边问:“你想大声哭吗?”孩子点点头。病房却是出奇的安静,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睡了。那时已经是夜里11点多了。 “让妈妈陪你一起疼好吗?”孩子点点头又摇摇头。母亲把自己的手放在女孩的唇边说:“疼,你就咬***手。”孩子咬住了***手,可是眼泪还是不停的流。后来,孩子终于闭上眼睛睡着了,脸上还挂着泪水,母亲这时却是泪流满面。 凌晨3点的时候,孩子就从梦中疼醒了,她叫了一声“妈妈”就轻轻的抽泣起来。母亲忽然没了语言,他不知所措了,嘴里只是轻轻的叫着:“我的孩子!”“孩子要哭,你就让她大声的哭吧。”一个声音在房间里响起。“孩子你哭吧。”房间里的人一齐说。他们竟然都是醒着的。母亲看着孩子的脸,说:“想哭就哭吧,好孩子。”“妈妈,叔叔、阿姨不睡了吗?”孩子哽咽着问,眼泪浸湿了她的头发。她的小脸像个天使。屋子里能走动的人都来到了孩子的跟前,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拿起一个橘子,一边剥皮一边说:“吃个橘子吧,小宝贝,吃了橘子,你就不疼了。”说着眼泪滚落在孩子的脸上。孩子吃惊的看着她,然后伸出自己的小手去擦阿姨脸上的泪。那女人更止不住的哭泣起来:“我从来没看到过这么懂事的孩子……”那一夜,大家都没有再睡,大家都被感动着,被那孩子感动着,被孩子的母亲感动着。有一个称职的母亲才会有这样优秀的孩子。
思考讨论
1、病房里,妈妈讲给孩子的故事、妈妈轻松的微笑以及妈妈让孩子咬她的手,这一切的用意是什么?那一夜,大家因何而感动?
2、通过本案例,谈谈社会公德对他人、对社会有哪些影响?
案例3 窃信事件
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19岁大四女生马蕾蕾(化名),由于窃取本校同学来自国外大学的邀请信(offer),并冒名用E-mail破坏同学的留学申请的行为,在中国科技大学造成恶劣影响,校方出于压力考虑作出了开除其学籍的决定,此后马蕾蕾在公布的“忏悔书”中说,“我在没有考虑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用这种很伤害人的行为做了不该做的事,这种报复的心理真的很可怕,我也憎恨自己的这种行为,并为此感到羞耻。”
对此,人们议论不一,主张严惩的有,主张宽待的也有,可开除学籍已成定局,此次事件打破了中国科大二十多年来的平静局面,也敲了我国少年班教育模式一棍,为此,中科大60余位海外校友联名发表了致校领导的公开信,“期待学校特别是少年班能对培养模式总结经验教训,重视诚信教育,令行禁止,从制度上杜绝损害学校声望的事件再次发生。”话语不轻,但说的其实就是个少年班模式中的爱弥尔困惑问题。
1757年,卢梭创作的《爱弥尔——论教育》作为一部半小说体专著,影响了世界各地的教育领域。《爱弥尔》开篇即说:“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们手里,就全变坏了……”卢梭以此开始了对将作为自然人的儿童异化成理性的人的社会和文明的批判。儿童是与成人完全不同的独自存在,儿童时代决不只是成人的预备,而是具有自身的价值,儿童代表着人的潜力的最完美的形式。照他对人的教育四个时期的划分——2岁以前为婴儿期,2-12岁为童年期,12-15岁为少年期,15以后为青年期——来看,高等学府里由15岁以下的智力超常少年组成的班级,其实是处于第三个时期,少年期只不过是童年期的延续,而我们的眼光却把他们当成了青年期的准备。
童年期的延续与青年期的预备看似一个问题,其实不然。照卢梭看来,童年期的延续还没有完全摆脱童年的稚嫩,他们的行为往往是带有儿童的自然属性的,妒忌,忧愁,报复其实并不是他们违法的真实表现,由于他们过早脱离了生活的本来面目,在外界超乎寻常的关注下,顶着精神上的巨大压力,一旦他们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做出违反纪律甚至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时,口诛笔伐迎面而来,或许二十年没出问题是好事情,但二十年后出了问题也不一定是坏事情,如此积累必有爆发的一刻,早到晚到无甚区别。对于带有爱弥尔自然教育特性的孩子受到成年期的处罚,这是“逻格斯”没有办法解决的两难问题。
于是,在少年班学生被开除学籍的问题上,社会讨论陷入了一种悖论,开除好,也不好,反正不知道怎么去评判。这正是因为我们在面对少年班学生的身份转型上还面临着认识论上的困惑,爱弥尔接受自然状态的教育,可一旦沾染上社会的脾习,他同样会表露出不自觉的违法的本性,这是没有办法避免的本能行为。我们的少年班学生虽然19岁,但他们在19岁以前,甚至在少年期,童年期接受的教育莫不都是非正常人的特种教育,而爱弥尔的教育不也是没有社会基础的特种教育吗?表现形态不一样,本质却一个模子。这也说明他们的道德问题也好,心理问题也好,只不过是我们应该正视的,不应该恐慌的人性的弱点问题,绝不能上升到否定整个少年班素质的层面上来。
《南方都市报》2004年04月27日文章“少年班的神童今安在?”列举了很多从少年班走出去的名人,微软亚洲研究院院长兼首席科学家,“纳米博士”等,这说明少年班在培养人才方面有它的成功之处,至于是不是出了问题就该废除,甚至很多高校废止少年班这种办学模式,就表示少年班最后的根种也要彻底消失,还不一定。既然我们奉行的是爱弥尔的特种教育,就要敢于直面其中的问题,以少年班的骄傲来鼓起废止少年班现实困境下的留根的勇气。
因这起窃信事件重挑废存少年班话题,有点过火了,即使真的废止了,恐怕也不一定就是时机的可行性论证所得,而另一个问题,正视我们在少年班教育模式中的爱弥尔困惑,以一种平常的心态看待特种教育中的学生心理问题,从而进行补救,完善少年班教育,不是比无端恐慌,彻底废除的效果来得更好些么?
思考讨论
1、德才兼备是对人才素质的简明概括。马蕾蕾15岁就以优异的成绩考入赫赫有名的中科大少年班,可惜的是,由于道德的缺失,她未及完成四年学业就被开除学籍。结合案例及实际,谈谈道德素质对人的发展的重要性。
2、你认为在大学生活中的公德应该表现在哪些方面?当代大学生应如何增强公德意识,培养自己崇高的公德境界?
3、结合马蕾蕾的所作所为,谈谈你对“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荣辱观的理解。
案例4 校园贴吧爱恨交加
随着网络而诞生的新生事物,在给我们提供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挑战,甚至无法走出的痛苦。 “贴吧”也许就是这样一个让人爱也让人恨的东西。它是网站上发帖子的地方,在同一主题下,可以聚集同一类人群。也可以开一个专区,一群人专门讨论自己的事。比如,你是第三中学的学生,就可以在某公共网站上开一个自己学校的专区,并集合本校的人前来讨论,而你的同学也可以搜索到许多相关信息。
你可以在贴吧里探讨周围熟悉的一切。因为是匿名的,可以尽情地宣泄自己的爱与恨,宣泄自己平时无法对人言的情绪。
无论是否情愿,“贴吧”已经走进了很多人的生活,令人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成为主角。当周围都充满了异样的眼光时,你也许才明白,在虚拟空间中,自己早已是众矢之的。
艺术特长女生突然被围攻 被昔日同窗非议?
何采儿走进心理辅导室后,又小心地回头向门外张望了一番,再关上门,紧张地将房间扫视了一遍,然后小声说:“老师您放心,保证没有人跟踪我。”
她的神秘表现使我立刻感觉到,她可能受过什么惊吓:“为什么有人跟踪呢?” “您不知道,我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人偷窥,然后被恶意渲染贴到我的个人吧上。他们在暗处,我在明处,多少次我恨不得站在年级的楼道里大喊,有种的站出来,我和你们同归于尽!以证明我的清白……”
“贴吧会有这么严重吗?”
“它已经把我折磨得生不如死了。”何采儿的目光里充满了惊恐、愤怒和无奈。 何采儿是艺术特长生,“小升初”时被一所重点中学的德育主任所看重。初中前两年,她很快乐,是学校全面发展的典型。升入初三,她和一位男生陷入恋情中。德育主任了解情况后,开始不断找何采儿谈话,对她进行批评教育,让她和男生断绝关系,并告知班主任,请家长,弄得沸沸扬扬。
也许是挨批评太多了,何采儿的逆反心理终于被激发。她和男友公然地同出同入,同学们都知道何采儿非常“浪漫”和“大胆”。中考后,他们的恋情无疾而终。
升入高一,何采儿希望以一个崭新的面目出现,既不过于反叛,也不再当楷模。开学不久,一位男生走入她的视野,她向对方表白了心迹,俩人开始交往。可半个月后,男生突然提出分手。何采儿问为什么,男生只告诉她校园网贴吧上有答案。
“认为何采儿不知羞耻的请进”,何采儿的眼睛和心一起被深深刺伤了。她不敢向下看,但又忍不住往下看,到处充斥着对她的谩骂,内容的核心就是她如何勾引男生,如何“主动”等等,何采儿觉得自己的头都要炸了。
经过观察,她发现贴吧里只要她的这条沉了,就会有人快速地点击,跟帖,使她的这条始终保持在第一页。慢慢地,她发现有一个ID地址是最活跃的,从内容上可以完全断定是原来初中本班的同学,他们总是在大家失去兴趣的时候报出新的更刺激的内容,于是大家又会被激发,新的一轮谩骂开始。
何采儿疯狂地在贴吧里找寻,她发现那个ID在贴吧上比较活跃,每个话题中几乎都有它,总是在指责别人。何采儿终于在几万条主题中发现,地址的主人叫“肖魏”———何采儿的初中同班的女生,这个女生以前和何采儿并没不熟识,并且还属于比较沉默寡言的。
升入高中之后,她们不在一个班,只有上体育课的时候在一起。何采儿第二天就去找肖魏,质问她为什么这样糟蹋自己。肖魏只是说:“我没有干这样的事情。”何采儿继续骂,肖魏说:“你拿出证据来,不然倒是我要说你诬陷我了,网上的事情有多少是真的?如果说那个ID是真的,是不是也说明你贴吧里的所有事情都是真的了?”何采儿一下子没话说了。
随后,何采儿在贴吧上建了肖魏个人吧,尽管是骂得很出气,但几乎没有人跟,最多问一句“这人是谁呀?”何采儿也尽力维护不让那个帖子沉,但因为对她的了解太少,没有什么新的话题,不久肖魏的个人吧就没有了踪影,而自己的则始终在第一页。
逐渐地,何采儿感觉到新班的同学都故意躲着自己,尤其是男生。她每天一进学校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在她的眼里,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在贴吧上骂自己的那一个……她下决心不再理会他们,但每天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上贴吧。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家里总是大喊大闹,父母带她看心理医生,她也希望能够有人帮助自己,但她不能把贴吧的事告诉任何人———那样更不安全。何采儿满心都是怨恨,她担心某一天自己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
优秀女教师在贴吧上被指教 嫁出去才是硬道理!
李老师是我在做培训中熟识的,培训结束后,她急于和我相约谈一谈。李老师快人快语:“你做了这么久教师,体会过心寒的感觉吗?而表面上还要满面春风的。”李老师神色黯然,她一定经历了这种体会。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两年前你被评为标兵吧?” “是啊,”李老师随即叹了口气,“人怕出名呀,我可领教了。”
李老师从工作的第一天就给自己制定了奋斗目标———成为学生最喜欢的老师。为了心中的理想,她将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工作上。功夫不负有心人,许多学生喜欢她的课,甚至把她当做偶像,使她备感欣慰。2003年还荣获了市劳模……但李老师内心有个隐痛,她本来已经谈婚论嫁,可最终与男友分手了,她非常痛苦,但幸好工作让她走出了痛苦的日子。
上个学期,学校贴吧好像一下子进入老师的视野,校领导接到学生家长举报电话后,发现在现实的校园之外还有一个虚拟的校园,充满了各种“自由言论”,甚至还有人专门指责学校的各种管理漏洞,将“内幕”公布于众。这个虚拟校园把校长激怒了,命令德育部门进行说服教育,结果适得其反,学生的贴吧异常火暴。很多老师纷纷被学生指责。
李老师从来没担心过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她一心都在学生身上,而且还用工资资助特困生。可那天她进了贴吧,一个标题赫然映入眼帘:“李××:嫁出去才是硬道理!”她的心猛地一抽,万万没有想到学生会直呼大名,点自己的痛处。
“别把管男朋友的招数都用在我们身上。”“她不让我们参加学校任何社团的活动,说只有学习成绩才是为自己积累资本,其实我看她就是为她自己积累业绩。” 还有更不堪入目的,让李老师看得心惊胆战。尽管有同学捍卫她,但总是不敌负性的声音。慢慢地,李老师不再恨骂自己的人,而是对那些自己用工资资助的学生充满了埋怨,你们为什么不替我说句公道话呢?难道他们也在背后骂我?
李老师承认的确在班里说过这些话,但都是为学生着想呀,没想到他们这样想。如果让别的老师知道了怎么办?
李老师开始变得敏感多疑,她觉得每个学生都有骂自己的理由。上课时经常出现词不达意,甚至会口吃。她每天下课不再反思教学内容,而是反思会不会又被学生指责或误解?那天教务主任听完课,关心地问她是不是身体不好,好像不在状态……
她感觉到同事的目光很怪,李老师坚信他们是看过贴吧了……她特别想直接和同事们挑明,告诉他们自己说那些话的初衷是什么,但又没有勇气……
思考讨论
1、校园“贴吧”是随着网络而诞生的新生事物,你认同案例主人公对校园“贴吧”的态度吗?为什么?
2、你认为当代大学生在网络生活中应如何加强自身的公德自律?如何进行健康的网络交往?
案例5 深圳网络警察显神威
一群平均年龄不到30岁,大多毕业自计算器专业的警察,作为新兴警种“网络警察”,昨日在深圳市公安局首次集体亮相。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这支大约150人的队伍主责虚拟世界的网络安全,这些警察个个拥有“黑客”般的专业技术,他们擅长利用手中的专业技术锁定那些利用网络隐藏自己犯罪过程、传统警种无法监管的虚拟犯罪行为,因此网民称他们为“科技战警”。
据悉,从2006年1月开始正式组建、隶属于深圳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分局的“科技战警”,开创了国内网络监察的先河。
据介绍,这些网络警察多是计算器专业毕业,拥有非常丰富的计算器专业知识。而他们的平均年龄还不到30岁,其中还有部分人为去年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要求,上岗前他们要进行大约3个月的警务培训。”有人笑称论技术,他们可以与国内的知名“黑客”相媲美。大到对付“黑客”攻击、病毒、木马侵害等传统警种无法监管的新型犯罪,小到处理宣扬迷信、色情、赌博、恐怖等不良信息,甚至如果有人在网络上受到诽谤却无法找到嫌疑人的话,网络警察都可以派上用场。
报道说,这些毕业于理工科的警察平日的工作就是利用专业技术在网络上进行巡查,以维护网络安全。去年1月深圳网络警察在网络上专门设置了网络报警点,用于接纳网民的报警信息。
报道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2006年4月,深圳一朱姓女事主的手机号码以及MSN账号,被某网民以色情服务的名义,恶意公布在国内网民中享有高知名度的《天涯小区》上。同月10日,她接连接到骚扰电话,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的事主到公安机关报警,而网络警察通过甄别原始发帖人的ID,迅速锁定了嫌疑人何某,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5日的行政拘留处理。
另一个是2006年5月31日,该网络监察分局接到某医院的报警称,该医院的电子邮箱收到炸弹威胁勒索。几名技术精湛的“科技战警”迅速根据发件邮箱锁定了邮箱注册信息以及邮箱登陆IP,进而将该消息移交给赶到的刑警部门,为案件侦破打开大门。据深警公布数据,自2006年3月至12月,网络监察分局在网络上设置的报警平台共接纳报警信息6,564宗,其中有效报警达4,335条。而这一数据仍然不断攀升中。
有关人员称,随着计算器的普及,计算器犯罪一直处于不断升级的阶段,作为新兴的警种,网络警察一定会发展壮大到跟传统警种一样作用强大,以治理日益混乱的网络空间。
思考讨论
1、如何规范网络秩序,做一个文明的“网络人”?
2、遵守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案例6 “拾金不昧”与“有偿招领”
材料(1)
德国人认为拾金不昧是人的基本道德,捡到东西归还失主,天经地义,不值得褒奖和宣传。德国电视有一则报道:火车站大厅人来人往,有人在离失物招领处不远的电话亭,故意放钱包一只,内有各种证件和上千马克现金。摄像机摄下了10个人捡到钱包的经过。捡钱包的有年轻夫妇、学生、推孩子的年轻妈妈、修养不错的老年夫妇,还有来去匆匆的白领,等等,其结果是,捡到钱包的10个(对)人,其中有9个将钱包交到了失物招领处。年轻妈妈打开钱包之后,立即送到招领处。她在被采访时说,她首先想到的是,丢钱包的人一定很焦急,因为钱包里有证件和大额现金。白领捡到钱包之后,先在周围喊,谁丢了钱包。见没人搭理,便打开了钱包,之后找到招领处,把钱包上交。还有那学生模样的,捡到钱包,径直走向失物招领处,根本没打开钱包看一下。被采访时,问怎久没想到打开钱包,看看里面有什么。学生模样的问答:又不是我的钱包,有什么好看的。那唯一没上交的,是那对保养很好的老年夫妇。他们看完钱包后,男人把钱包装到了裤兜里,继续走路。被采访时说,他们不是本地人,不知道什么地方有失物招领处,准备等回到自己住地,再交回钱包。这则报道使人感慨。尽管不是人人都把钱包上交,但毕竟是占绝大多数。最让人回味的是那穷学生的回答。不是他的钱包,里面有什么,和他毫无关系。
有位中国留学生叙述了他有一次钱包失而复得的经历。“—天,我在电车旁公用电话亭打完电话之后,便兴冲冲赶到朋友那儿,忘了我那鼓鼓囊囊的钱包。说鼓鼓囊囊并不过分。 有银行信用卡、医疗卡、饭卡、坐车证件,还有500多马克现金。从朋友家出来,已是几小时后。我意识到钱包丢失,怀着侥幸心态,别人来人往的电话亭。报亭主人这样问答,有一个小伙子让留话,说他捡到钱包了,准备送警察局,报亭主人安慰说,我可以放心,据他的观察,捡钱包的小伙子是规矩人。最后他建议我,拿—瓶酒或—点现金表示感谢,小伙子会心安理得接受,这是这儿的习惯。回家一看,录音电话已有那小伙子留言。他告诉说在钱包里找到了我的名片,并说可能捡到了属于我的东西,最后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不一会儿,开车前往,小伙子已在门外等候,钱包失而复得。随便说一句,从小伙子住的房子,可大致推断他并不富有。我问德国朋友,为什么这个捡钱包的小伙子,那么着急地把钱包还给主人。 朋友说,如果他将钱包私吞,会因为做了坏事而受到良心谴责,会使他夜不能寐,其损失绝不是捡别人的几百马克所能弥补。既然,他有心归还,当然就是越快越好,免得失主着急。我接着又问,如果这个小伙子没有良心谴责,会不会另一个样子。朋友说,大部分人(包括他自己)没法摆脱这种良心谴责,因为有从小深入人心的教育。”
材料(2)
我国第一家打出“有偿招领”招牌的江苏徐州“诚信失物招领公司”的服务费用和酬金支付规定如下: (1)收到失物,按失主应付服务费的10%预付拾主;(2)找到失主后,将失主应付服务费的40%再付拾主;(3)限期30天,仍无失主消息,公司将通知拾主,将失物退还拾主,并收回预付金,但仍需要给拾主留下2元电话费;若拾主拒收失物,失物将由公司自行处理。比如,诚信公司收取一张身份证的酬金为20元,按照规定,他们要付给拾主50%的酬劳,也就是10元。而驾照这类的证件,收取的酬金为100元。
材料(3)
外国出租车司机对遗失物品的处理办法:日本:技规定,凡是乘客遗失的大宗钱币,司机拾到归还可得到5%至20%的酬金。美国:捡到钱物是否归还由司机自行决定,不过一些州提倡返还,规定返还时间从1个月至12个月不等,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即归司机所有。法国:失物若一年内无人认领可归出租车司机所有。荷兰:失主认领钱物时必须送司机一束国花郁金香,以表谢意。多数失主还给司机适当报酬。贵重物品两年内无人认领归司机。奥地利:司机捡到物品后,上交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摩纳哥:当地媒体刊登失物招领启事,失主认领时需交给司机20%的酬金并且担负广告费;若半年后无人认领,归司机。
在我国“有偿失物招领公司”的出现引起了社会各界不小的震动,一场关于“失物招领该不该收费”的议论悄然拉开了帷幕。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在德国大多数人把“拾金不昧”视为理所当然的行为,是人的基本道德,而不是什么崇高美德,这一情况说明了什么问题?
2.你是否认为“有偿招领”违背了中华民族“拾金不昧”的传统道德?
3.“有偿失物招领公司”业务是否构成了对出租车司机交还失物是出于“助人为乐”,不计较报酬的道德和良心的亵渎?如果什么事都可以用金钱来量化的话,那么“有偿失物招领公司”会否导致我们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会否使一些高尚德行为庸俗化,从而降低了人的道德尊严?
4.“有偿失物招领公司”的有信服务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如何理解“法无禁止即自由”?
5.当一个人抢到别人的东西,并且没被他人看见,就暗自庆幸地将失物占为己有,丝 毫没有良心谴责和道德约束的感觉时,这反映了拾主的怎样的素质?
6. “有偿失物招领公司”该不该得到推广?倘若让拾主与失主都通过“招领公司”这—商业中介来完成这一“拾得”与“交还”行为,是否将会给原来充满温暖人性的行为披上一层金钱的外衣,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
案例7 “我最深恶痛绝的生活陋习”
由中国科协发起,人民网、光明网、新浪网、搜狐、中青网、中青在线、中国公众科技 网、天极网等协办的“我最深恶痛绝的生活陋习”公众评选活动,经过近10万公众通过因特网、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参与评选,“随地吐痰擤鼻涕”被评为最深恶痛绝的生活陋习。其他生活陋习按得票依次为:“随地便溺传疾病、乱抛垃圾倒污水、公厕卫生不维护、滥捕食野生动物、咳嗽喷嚏不掩饰、公共场所吐烟雾、手蘸唾液点钱物、喝酒劝酒不节制、饭前便后懒洗手。”
不可否认,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些人家禽吃腻了,就开始滥捕食野生动物,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大量野生动物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生活中人们经 常可以看到一些人走在大街上或在屋里,一声咳嗽后一口浓痰飞射而出,随后用鞋一搓了事:一些人在公共场所毫无顾忌地用手指挖鼻孔、擤鼻涕,甚至将污物到处乱抹,用刚挖过鼻孔的手与他人接触或直接拿东西。许多人在公共汽车、火车、飞机以及车站、机场、医院、餐厅等公共场所,高谈阔论、口若悬河,或者大声叫喊他人,与他人争论,根本无视他人的反应。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地破坏了他人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而且大声喧哗也容易造成飞沫传播,是一种不尊重他人和不礼貌的行为。
根据上述材料以及你所了解的情况,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你认为非典的爆发与蔓延与国人的上述生活陋习有什么关系?
2、经过非典的洗礼,你对公共卫生,环境保护以及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 惯有什么深刻认识?
3、广东省人大二审《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将原有的“不吃野生动物,切断由野生动物引起的病媒传播球病的途径”这十条款修改为:“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滥吃野生动物,预防动物传播疾病”谈谈你对这一“修改”的看法,进而谈谈你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见解
4、你认为公民应该具有怎样的公德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案例8 “中国游客不受欢迎”尴尬了谁
记者采访广州多位出国游资深领队了解到,相对于中国刚刚开放出国旅游的1999年,针对中国游客的歧视实际上正在逐步减少。但中国游客在出国游中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守秩序不排队、不良的卫生习惯等三大陋习,正使国外一些高端酒店把中国团队列入不受欢迎的游客。(8月2日《广州日报》)
我们一直把自己的国家称为文明古国,但我们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走出去旅游的人士,却因为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守秩序不排队、不良的卫生习惯等三大陋习而受到外国人的“歧视”,并被列入不受欢迎的游客。这种情形让我们每一个国人感到震惊,也让我们尴尬万分。
据统计,2004年全国出境总人数达到2885万人次,与前几年相比,出境旅游的人数不断在增加,这除了给国人长见识、阔视野、活跃生活、享受生活情趣等带来了机会之外,更大程度上他们也让外国人更进一步地认识和了解中国。从此意义上讲,这些人也是中国人在外国人心目中的形象的代表。因此,中国团队不受欢迎,就不仅仅是游客自身在境外的待遇问题,更是一个关涉国家形象的大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查找一下组团的旅行社的教育、管理缺位问题。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习俗,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行为准则,作为组织国人外出旅游的管理组织,除了代为管理旅游费用、计划旅游线路、安排游客旅游行为、保证游客安全等职责之外,组织出国人员学习到国外应该注意的事项。对出境游客进行必要的文明教育,也是旅行社的一个重要职责。中国游客之所以被列入不受欢迎的游客,其中旅行社教育管理的缺位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因此,要解决这些让我们尴尬的现象,旅行社应该自觉对自己的组织、教育、管理行为进行完善和规范。
同时,我们应该认真考虑一下国人的共同的生活陋习问题。其实不仅仅是在去国外,在国内生活中,随地吐痰、高声喧哗、游戏秩序等不文明行为也是大量存在的。我们不能过分苛责出境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因为长期的生活习性使然,他们又怎么能一下子重新“做人”呢?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解决生活文明问题,什么时候、什么样的人出境旅游都会或多或少地给我们的脸上磨黑。所以,出境游客在国外不受欢迎,更应该引起我们对国人生活习性改善的关注。从此意义上看,每个人都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营造良好的社会文明氛围,塑造良性的社会文明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文明道德习惯,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思考讨论:
1、我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为何今天我们的国民出国旅游反而被一些国家的高级酒店列入“不受欢迎的游客”?
2、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高声喧哗等行为只是个人行为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世界的形象是通过什么途径表现出来的?
3、大学生是社会整体文化素质水平较高的群体,当大学在公共场合也有我们国民习以为常的“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高声喧哗”行为时,说明了什么?
案例9 “博客第一案”症结何在
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发现自己被指名道姓地在私人博客上辱骂。陈堂发与总部设在杭州的中国博客网联系后,被告知该文章不能删除。近日,陈堂发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成为“中国博客第一案”。时至今日,该案件正处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过程中。
网络的出现,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做为网络新宠的博客,由于它的传播和接受都是匿名化的和它绝对自由的信息发布形式,它在带来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进步的同时也必定会因为其缺乏对社会责任的担当而将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如传达言论的偏激、将个体虚无扩大化、虚假信息泛滥和危害社会的刺激性信息猖獗等等现象。“中国博客第一案”正是这种不良风气下的产物。最近,比对陈教授“诽谤”还严重的“博客事件”也曾发生数起:2005年3月一些着力于介绍各种自杀方法的“自杀博客”竞相登场;同年12月,传授人们“如何制造原子弹”的博客也出现了。对博客加以引导和规范,成了人们的共识。不单是“博客”,就整个网络社会来说,它现阶段基本上也是失范的。网络中恶意进行破坏活动、侵犯他人隐私、盗窃他人成果、炮制谣言、人身攻击、散布不负责的虚假信息等等诸多不道德行为时有发生。对这些信息乱码的规范,要求一种网络传播伦理的出现。“中国博客第一案”的出现正是这种网络传播伦理的不健全所致。由于网络和现实生活的紧密连接,因而这种网络传播伦理的建构必须要在现实伦理的基础上扩展其内涵。它必须能把网络与现实这两个根本不同又息息相关的生活空间对接起来,又必须能保障网络博客这种新型技术在拓展人民言论自由度方面的优势。我们应该在此前提下形成一种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网络社会责任观念,只有软性的伦理才能保证网络博客对现实不产生恶性后果,而只保留其可贵的进步元素,如打破新闻垄断,扩展言论自由等。
“中国博客第一案”的症结所在也是现阶段失范的网络秩序症结所在。结束混乱的网络秩序才能结束“中国博客第N案”的发生,那么社会管理部门和网民们就不应该撇开网络传播伦理的落实。这离不开必要的技术监控、道德规范和一定程度上的法律制约等手段,也离不开各种网络实体的参与。
思考讨论:
1、博客是我们的网络虚拟空间之一。你如何看待“网络虚拟空间”中的形形色色网民行为?是否在这“虚拟空间”中因为无人知道“我是谁”就可以“为所欲为,畅所欲言”?
2、你认为大学生应如何从自身做起,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尊重社会公共道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10 交通事故案例
1、交通事故雇员负全责 雇主也赔
雇员王某受雇主指派从事运输时,发生交通事故,且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其负事故全责,但王某要求雇主张某承担损失的全部责任,并诉诸法院。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雇主张某赔偿王某医疗费书、住院伙食补助费、王某的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7464元。
2003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
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 。
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交通事故“私了”具有法律效力 一方事后反悔“找后账”被驳回
北京市实施《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自行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的通告》后,提高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然而,事故后双方已按照《通告》自行快速了结,一方事后反悔怎么办?日前,宣武法院对此作出了回答:自行快速了结,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不能反悔。
今年5月20日,某出租公司的司机小张驾车行驶到陶然桥北时,与杜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经交通队认定,杜某应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因为此事故符合《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自行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的通告》有关条例,双方遂自行进行了快速协商解决。原以为此事已了结的杜某没想到10几天后,被张某告到了法院。
张某认为,自己当时想的不全面,还有损失未得到赔偿。心中十分不甘,于是又到法院“找后账”。
宣武法院认为,张某与杜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达成协议,约定张某就车辆损失问题,到杜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并已实际履行。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现张某起诉要求杜某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3、交通事故次责任人死亡 无责任人依法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 在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中,司机褚某某重伤死亡。褚某某的残疾妻子、年迈父母以及三名年幼子女向肇事方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并索赔40余万元。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经终审宣判。一中院认定,在该起交通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刘某某构成共同侵权,其所驾驶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4万余元。
2005年9月5日,褚某某驾驶的车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109国道发生故障,褚某某未设警告标志,站立在车辆左侧。这时,陈某某驾驶无牌照农用三轮车与相反方向刘某某驾驶的大货车相刮。褚某某被陈某某驾驶的车辆右侧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通支队认定,陈某某无驾驶证驾驶无牌证且驾驶机件不符合国家技术安全标准的农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现陈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正在服刑。褚某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未设警告标志,未迅速离开车行道,是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刘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死者褚某某之妻身患残疾无劳动能力,且家中尚有两位近七旬的老人及三个孩子,最小的不到两岁,家庭生活异常艰难。为此,褚某某的妻子、父母以及三个子女共同起诉要求陈某某、刘某某及刘某某所驾车辆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蔚县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一中院认为,陈某某与刘某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褚某某死亡,虽然在此事故中陈某某负主要责任,刘某某不负责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有关规定,陈某某与刘某某对褚某某的死亡,已构成共同侵权,因此陈某某与刘某某应对褚某某的死亡结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陈某某所驾车辆未投保险刘某某所驾车辆在蔚县保险公司投有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故蔚县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一中院作出蔚县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相关损
相关阅读推荐: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诚信 诚而有信,...
› 高教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说课稿 提高独立生活能力说课稿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案例 绪论 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