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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案例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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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十五
2.大华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I)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于4月22日收到对方开来的银行汇票支付货款;但大华公司直到5月6日才发出货物,并于发货当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于5月份作销售申报纳税。
(2)将部分货物交他人代销,5月17日发出代销货物,并于当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5月份作销售申报纳税,6月3日收到对方开来的代销清单.
(3)向街道居委会捐赠产品-批,成本40万元,正常不含税售价60万元。大华公司捐赠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40万元的成本价计算增值税。
(4)购进材料用于生产商品,对方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华公司取得记账联,申报作进项税额抵扣。
(5)大华公司出售产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客户名称部分填写错误,公司开票员直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本公司财务章,开出的发票交客户使用.
要求:分析大华公司在以上业务处理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税法的规定?

案例三十六
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06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I)购进-批用于生产的花生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56500元,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
(2)以每公斤2元的单价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水果2000公斤.
(3)购置办公用电脑10台,单价20000元,售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
(4)向某超市销售食品5000公斤,取得销售收人117000元(含增值税);销售果酱1000箱,取得销售收人93600元(含增值税)。
(5)直接向消费者零售点心400公斤.取得销售收人14040元(含增值税).其中有两笔业务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共计306元。
(6)将-栋旧房屋转让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收人500000元。该厂房账面原值为800000元,累计折旧200000元.
已知:花生油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免税农产品的计算扣除率为13%,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公司当期销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2)该公司的销售行为中有无违反税法之处?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3)如果转让厂房业务在财务上单独核算,那么该公司是否应缴纳营业税?如需缴纳,请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案例三十七
某市-家外商投资举办的摩托车生产企业.2006年10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支付价款480万元、增值税81.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费用48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向国外销售摩托车800辆,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在国内销售摩托车3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3)发生意外事故,损失上月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0万元;
(注:已知本月取得的发票均已通过认证或比对。增值税税率17写、退税率13%;消费税税率10%)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2)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4)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城建税。


第一章 增值税案例答案

案例一
(1)当期销项税额=[280000+5000÷(1+13%)] × 13%+〔20000+(1+17%)× 17%+[30000÷(1+17%)] × 17% = 36975.22+2905.98+4358.97=44240.17(元)
(注:上月预收货款上月不交增值税,本月发货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适用17%税率,销售农机零配件适用17%税率。)
(2)当期进项税额=100000× 17%-[(60000-1395) × 17%+1395/(1-7%) ×7% ]=6932.15
(注:运费抵扣伴随货物,货物不能抵扣,运输费用也不能计算扣税项目,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本月应纳增值税=44240.17-6932.15=37308.02(元)

案例二
(1)4月份纳税情况:销项税额=[(20000+3400) ÷ (1+17%)] × 17% =3400(元)
进项税额=8500+(900+100) × 7%=8570(元)应纳增值税=3400-8570=-5170(元)
4月未抵扣完的增值税额为5170(元),留抵5月份继续抵扣。
(2)5月份纳税情况:销项税额=1000000 × 17 %=170000(元)
进项税额=5000+340-(28000-930)× 17%-930÷(1-7%)×7%=668.1(元)
5月应纳增值税=170000-668.1-5170=164161.9(元)
说明: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购进货物用于免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中进项税额转出的货物成本中所含运费930元,是按运输费用的7%进入进项税额的,原运费为930÷(1-7%)=1000(元),因而需转出的进项税额中货物按(28000-930)×17%转出,运费按930 ÷(1-7%) ×7% =70元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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