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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校本教案:走近朱熹 第六讲 《朱子语录》解读 |
第六讲 《朱子语录》解读 主讲教师:卢丽华 陈登桓 郑荣燕 一、作者及其影响 朱熹,字元晦,号晦庵,谥文公。南宋高宗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生于福建尤溪县。卒于宁宗庆元六年(公元1200年),享年71岁,葬于建阳县黄坑镇大林谷。19岁中进士,授徒讲学近50年。 专研考证注释经、史、文及讲学,建立唯心论,为一代理学大师。他强调道德,认为人们应放弃“私欲”,顺应“天理”,即外在世界的伦理程序。朱熹认为在超现 实、超社会之上存在一种标准,它是人们一切行为的标准,即“天理”。只有去发现(格物穷理)和遵循天理,才是真、善、美。而破坏这种真、善、美的是“人欲 ”。因此,他提出“存在理,灭人欲”。这就是朱熹客观唯心主义思想的核心。为了认清理之所在,他指出“格物致知”的理论,从考察客观事物,寻求知识和修养 品格,创立了闽学(即朱子学),博大精微,阐孔孟之道,集理学大成。其思想不仅影响中国元、明、清各代近700年之久,成为官方哲学,被视为儒学正宗,而且也成为14 世纪后东方文化主流,在朝鲜和日本都被视为国学,奉为主要道德信条。近代,朱子学传入欧美,对西方国家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朱熹一生实际从政的时间并不多,正如宋史朱熹 传所概括的:“ 熹登第五十年,仕于外者仅九考,立朝才四十日。” 他的大半生都从事于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 在中国哲学思想的发展中,朱熹首先是作为宋、明客观唯心主义理学集大成的人物着称的。他的哲学思想,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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