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1-04-27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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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征税与纳税
(一)、税收及其种类
1、税收
(1)税收的含义:税收,即税和税的征收。
①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②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采取法律形式的分配。有国就有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源泉;有税必有法,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2、税收的基本特征
(2)税收的基本特征:税收的基本特征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
①强制性。
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征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强制性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前提,也是国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保证。
②无偿性。
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人,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单个纳税人也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权利之外提出任何利益要求和回报。
③固定性。
是指国家在征税之前就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收税额之间的数量比例,不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能随意改变。
(3)税收的基本特征的关系:
①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具有强制性;
②税收的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国家必须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律强制性地实现无偿征收。)
③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具有固定性。(因为强制征税是对所有者的财产的无偿占有,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家利益,所以税收必须具有固定性。)
④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于税法。税收的“三性”,集中体现了税收的权威性。
3、税收的种类
根据征税对象划分,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共二十多种。
目前在我国,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是影响最大的两个税种。
(1)增值税
①含义:属于流转税,是以生产经营中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②其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③税率: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
④计税方法:
增值税=商品销售额×税率-上一环节已缴税金
⑤优点:增值税只对增值额征税,不仅可以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而且可以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漏税行为。它有利于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和体现公平竞争,也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2)个人所得税
①含义:是指国家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从我国境内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而从我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③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是个人所得税的显著特点。纳税人所得越高,课税越重;所得越低,课税越轻。
④作用:个人所得税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是调节个人收人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4、税收的作用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我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国家各项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各种税收作为物质基础。
①税收同财政收入的其他形式相比,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最理想、最普遍的形式,是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源泉。国家将税收用于经济建设,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巩固国防,最终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②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通过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的确定和具体的税收征管,可以促进生产发展、技术进步和社会稳定,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③税收是国家实现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税收就可以了解和掌握经济的运行态势,找出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国家的税务部门通过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可以深入企业内部,详细了解企业的经营活动,配合政法、工商等部门,维护财经纪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纳税
1、纳税人
纳税人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2、负税人
负税人是实际或最终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关系:
国家的税收收入是从纳税人那里征收的,一个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要看其是否取得应税收入,是否发生应税行为。但纳税人不一定是税款的实际承担者,即纳税人不一定就是负税人。
①当纳税人所缴的税款是由自己负担时,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如个人所得税的税款是由纳税人承担的,纳税人就是负税人。
②当纳税人通过一定的途径将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时,纳税人就不是负税人,如增值税的纳税人虽然是企业,但企业可能通过提高商品价格把税款加在商品售价中,转嫁给消费者,还可能采用压低原材料购买价格把税款转嫁给供应商,这样,消费者或供应商就成了负税人。
在我国现有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不一定每个公民都是直接的纳税人,但人人都是商品和劳务的消费者,因而都是实际的负税人,都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贡献。
3、依法纳税
(1)我国税收的性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了主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来源于劳动人民,国家将这些税收用于经济建设,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巩固国防,都是为劳动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劳动人民是税收的最终受益者。
(2)违反税法的行为及其处罚
①偷税。
偷税是一种常见的违反税法的行为,是指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用欺骗、隐瞒等方式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偷税的手段有很多,主要是伪造、涂改、销毁账簿和票据;少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及经营利润等。账簿、票据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记录,是计算税款的依据,应税项目、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也都是具体的计税依据。因此,用种种手段破坏这些依据,就是偷税行为,就要受到惩处。
②欠税。
欠税即拖欠税款,是指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纳而拖欠税款的行为。例如,应税项目的纳税期限是1~15天,但超过5天还未缴纳税款,或纳税期限是30天,但超过7天还未缴纳税款,都属于欠税行为。
③骗税。
骗税是纳税人用欺骗手段获得国家税收优惠的行为。骗税集中表现在用欺骗手段获得国家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将某些出口商品应纳的部分税额退还给生产企业,其目的是鼓励企业增加出口,但是一些企业和个人在金钱的诱惑下就钻起了政策的空子,他们采取虚列出口货物数量、虚报出口货物价格、涂改伪造出口退税凭证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除了骗取出口退税,在其他方面也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税收优惠的行为。例如,虚报自然灾害,骗取税收减免等。
④抗税。
抗税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拒不执行税法规定,不缴纳税款。二是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纳税检查。三是聚众闹事,威胁、围攻税务机关和殴打税务干部。四是对上述行为的唆使、包庇。
(3)公民应树立“纳税人”意识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履行自觉依法纳税义务的同时,要以主人翁的态度行使公民的监督权,积极关注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和使用,对贪污和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及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检举,以维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