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自闭症论文:戏剧教学对自闭症学生社会技巧影响之研究
教师入戏是指,教师在戏剧中假装某个角色,并借此引导教学活动的进行。教师除了扮演角色之外,同时监控学习者发展剧情的过程,也隐含班级经营的教师身分,随时视学习者的状况,收放戏剧的力量(郑黛琼译,1999)。入戏会随着教师诠释角色的不同,而与学习者产生不同的权力关系。例如,教师若扮演国王的角色,那么学习者就得完全服从他,是个具有权力跟控制力的角色,又或是扮演受难的小红帽,请求学习者的帮助,透过层次低的角色,让学习者发挥更多的可能性。
(二)坐针毡(Hot-seating)
坐针毡可由教师或学习者担任某个角色,描述自己受到的兩难困境,请求其他人的协助,而其他人也可以询问这位角色相关问题。运用这个技巧时,为了区辨演员本身与扮演角色的差異,演员入戏时会坐在一个定点上,或披上一件衣服代表身分转变。
(三)专家的外衣(Mantleoftheexpert)
请班级成员担任某个专家,协助解决问题。在这个技巧下所强调的不是专门的知識,而是可以专注在探究某个议题的歷程中(郑黛琼译,1999),学习者可以学习像专家一样解决问题。在这样的歷程中,学习者需要更多的聯想与创意,透过专家的角度去看待事情,将引导学习者进到不同的境界,因此是很好的学习策略。
一般教育戏剧的进行方式,常以戏剧发展的架构与程序为主轴,主要为教师须创造出一个能使学生信以为真(make-believe)的世界,将学习的内容置于其中,而參与者(学生)和引导者(老师)都以「剧中人」或「一般讨論者」的身分,在戏剧的情境内外出现,透过教师的引导,循序渐进,就某一议题进行互动性的发展与学习。这种模式是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透过学生的角色扮演及參与,真正由实作中获取知識(张晓华,2004)。
由上述资料得知,教育戏剧是以戏剧为媒介,來教导其他学科領域的知识,运用戏剧想像的元素,引导学生体验真实世界的问题,因此,教育戏剧的重点不在故事戏剧化或扮演戏剧,而是在于如何引导学习者进入学习的主题中,让他们透过戏剧的情境去学习更多相关的内容。
第二节社会技巧的理念与实施
一、社会技巧的定义
社交技巧是一门重要,却从未被重视的课程。坊间有许多有关人际互动的书籍,都与职场或家庭教育有关,然而,对多数人来说,社交技巧是一项社会学习行为,是学校不会教的事,需要透过自己观察,或他人明确告知才会发现的,因此若学校没有教,家庭不重视,自己又没观察到,而他人又不敢当面告知,久而久之,就形成无法适应于社会、甚至整个大环境的人格特质,所以这些无法从观察就能学到社交技巧的人,就常被骂白目或机车等用词,而特殊学生又占了这些人一部分的比例,因此社交技巧课程即为特殊教育中重要的一环。
社交技巧与社会能力息息相关,有诸多学者对于个体如何弹性地适应于社会环境之中,提出了许多的看法与见解,以下作为说明:
Gresham(1986)根据行为内容提出社会能力操作性的工作模式,将社会能力区分为适应行为、社会技巧与同侪接纳等三領域。Bierman与Welsh(2000)提出社会能力是一种组织结构,这一个结构能反应儿童统整行为、认知与情感技巧的能力,并以这些能力适应不同的社会情境和需求。Demaray、Elliott和Sheridan(2001)认为社交技巧是让人们达成学校、工作和人际目标的行为技能(引自洪俪瑜,2002)。
其中社交技巧训练是最常用来增进特殊学生人际关系的策略,其内容可分为技巧成分和社会过程:技巧成分如注视、点头、打招呼;社会过程是指个体有能力依据规则和目标产生技巧的行为,并依社会回馈做反应(引自张景然、林瑞发译,1998)。
Geldard(1997)认为儿童的社会技巧训练包括三方面:第一,确认自己和他人的感觉和表达感觉;第二,与他人有效的沟通,包括交朋友、处理被冷落和解决冲突技巧;第三,自我管理。这是一种结构性的学习(引自黄月霞,2002)。
由上述的定义,我们可知社交技巧为特殊学生搭造人际互动的桥梁,其为最初级的社会能力,也是环境适应的必要条件,而这样的训练,可以透过示范、演练、协助来达成目标,故结合戏剧元素,将可使社交技巧课程更有趣、多元。
二、社交技巧缺陷
特殊学生因为障碍或家庭因素,在人际互动上出现显著困难,其往往与同侪、社会互动困难,因此极需社会技巧的指导及教学,在提供合适的训练课程前,需先了解社交技巧缺陷的原因,才能透过课程有效介入。
Gresham与Elliot(1991)将社交技巧缺陷归因为:
1. 缺乏社交技巧相关知识。
2. 缺乏足够的练习或回馈。
3. 缺乏学习线索和机会。
4. 缺乏增强。
Gueveremont与Spiegler(2002)提出技巧缺陷可能是由下列一项或多项因素造成:
1. 知识不足:尚未学到指定的技巧。
2. 熟练度不足:因缺乏练习导致技巧表现能力不足。
3. 动机不足:缺乏足够产生动机的行为。
4. 区别能力不足:不知在何种情况下适当的表现出特定的行为技巧(引自戴宏志,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