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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我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安溪县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工作方案》的工作布署,结合我校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一)建立一个机构 中心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入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工作,立足于各校的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完善“两个制度” 1.师生的学法制度。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将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茶叶知识纳入课程计划的通知》(安教[**]103号)中关于“课程设置内容、课程开设”要求,并结合每年下发的青少年学生学法计划内容,组织进行比较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学法情况考评制度。学校每学期、每学年都要组织对师生学法用法的情况进行考评,对学生的学法守法情况要写入学生的操行评定内容;对教师的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考评应与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有机结合。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三个专题”教育活动 1.开展一次“青春自护”专题教育活动。未成年学生自护教育是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必修课。提高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未成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和社会保护功能的自觉性,是防止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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