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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教育目标: 1. 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 预防青少年犯罪,3. 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方式和方法: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 1、 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 案例一: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 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 请学生指4. 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5.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 预防青少年犯罪 1. 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 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 对学习不2) 感兴趣,3) 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4) 不5) 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6) 考试时进行抄袭,7) 对考试结果不8) 以为然,9) 留级也无所谓; 10) 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11) 劳动懒散,12) 上课思想不13) 集中,而14) 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15)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16) 厌恶学校生活,17) 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18) 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19) 就会越来越不20) 愿意回家; 21) 心理方面有变化,22) 如精神恍惚,23) 情绪波动,24) 举止反常,25) 心神不26) 定,27) 东张西望; 28) 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29) 甚至怀有敌意,30) 恶语顶撞,31) 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32) 看笑话; 33) 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34) 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35) 法行为的人,36) 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37) 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38) 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39)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40) 修边幅甚至肮脏,41) 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42) 道德品质起了变化,43) 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44)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45) 从谦虚变成傲慢,46) 从斯文变成野蛮,47) 喜欢逞能,48) 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49) 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50) 背后却胡作非为; 51) 结交不52) 三不53) 四的人,54) 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55)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56) 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57) 惹是生非,58) 遇事便大打出手,59) 惟恐天下不60) 乱; 61) 过分追求物质享受,62) 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63) 良行为习惯,64) 如抽烟喝酒等。 3、 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 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 学一点法律知识 3. 不4. 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5. 不6. 结交不7. 良的朋友 8. 不9. 看黄色书籍 4、 作业 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以此为题写一篇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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