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罪与罚》说课设计
一、课标、专业要求解读:
本课为人教版《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第一框第一目的内容。本课“教学目标”中要求学生了解有关犯罪和刑罚等方面的法律常识,增强守法意识,从而提高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教学要求”中强调要了解犯罪的危害以及对犯罪的惩罚,理解守法的意义。“教学内容”中规定要了解犯罪的主要特征和刑罚的种类,引导学生增强认同法律、自觉守法的意识。
重要内容分解见“教材分析”
二、教材分析(内容、结构、重难点分析)
本课内容教材从“罪”与“罚”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罪”主要说明犯罪的含义和特征,重点是犯罪的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处罚性。教材首先通过案例,说明犯罪和刑法的含义,然后以链接、点评、案例等形式,逐条对犯罪的三个特征进行了解释,并指出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教学时,教师、学生可收集一些案例,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和学生一起分析犯罪的特征,充分认识犯罪的危害性。
“罚”主要介绍了我国刑罚的含义和种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教学中,可收集一些判决书,引导学生以表格的方式对刑罚的种类进行区分;还可以把刑罚和其他处罚方式相比较,如拘役与拘留等,加深学生对刑罚种类的认识。
三、学情分析
1、已有知识掌握情况:对犯罪的基本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但认识并不深刻,需要直接的感性经验做支持。
2、学生认知特点:文化知识较为薄弱,认知层次也相对较低,心智仍不成熟,应注意展开多种教学活动,帮助其认识犯罪的危害,远离犯罪。
3、学生的学习习惯:主动性不强,厌烦枯燥的文字说教,行为受兴趣支配。
四、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了解犯罪的危害与主要特征,知道刑罚的种类。
2、情感态度观念:树立犯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的意识,自觉守法,以守法为荣、以犯罪为耻。
3、运用目标:培养明辨罪与非罪的能力,用所学知识分析犯罪的危害,远离犯罪。
五、教学过程
(一)复习巩固
1、什么是违法行为?
2、根据违反的是哪类法律、法规,违法行为可以如何分类?
(二) 导入新课
了解中国文字文明,“罪”与“罚”,PPT展示
罪,篆文
(网,逮捕)+(非,违背,不合)
造字本义:逮捕犯人。
罚,金文
(网,逮捕)+(言,审讯、判罪)+(刀,用刑、惩治)
造字本义:逮捕罪人,审讯并用刑惩治。
师:“罪”与“罚”这两个字在我们的先人造字的时候就赋予了固定的法律意义,幻灯片所述内容归纳起来就是“罪”与“罚”的关系: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罪”是“罚”的前提,“罚”是“罪”的结局。到底什么是犯罪?犯罪应该受到什么刑罚?我们带着这样两个问题一起走进第十课第一目第一框《了解罪与罚》。
(三)自主探究 讲授新课
探究活动一:犯罪的含义及其危害
展示案例:“小凡盗窃”
问题探究(自由发言):
1.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是什么法律?
2.小凡盗窃金额并不大,却被判了刑,为什么?
学生思考、回答:关键词:残疾人;双腿截肢
教师点拨:1000以上10000以下为数额较大;10000——60000为数额巨大;60000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
3.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
学生回答的关键词:让他人受到损失;违反了法律,需要制裁
教师点拨:某人的行为让他人受到损失并不一定意味着他犯罪,准确地讲应为“严重的损失”,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教师活动:如果仅凭盗窃数额,小凡不应该构成犯罪,但是,小凡盗窃了残疾人的财产,造成了导致残疾人双腿截肢的严重后果。由此可见:
犯罪的含义: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出示)。
1、犯罪的含义(板书)
2、犯罪的危害
从犯罪的含义,不难看出,犯罪具有三个重要的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探究活动二:犯罪的特征。
第一环节 案例分析
课件展示材料:“大义灭亲”
思考:(1)伟海父母的行为有社会危害性吗?
(2)法院的判决正确吗?为什么?
学生辩论:
正方:
伟海的父母情有可原,不需要接受刑法惩罚;
学生回答的要点:
伟海作恶多端,应该收拾;母亲深受伤害,可以理解;为民除害应该肯定但不应提倡;
反方:
伟海的父母违反了刑法,需要接受刑法惩罚。
学生回答的要点:
伟海的父母剥夺了儿子的生命,属违法行为;父母没有执法权力,不能对“恶人”进行处罚,应该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取证处罚。
教师总结: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大义灭亲”行为虽然从表面上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甚至具有“亲社会性”,但刑法仍然认为它具有社会危害性,将它作为犯罪处理,原因在于我国法律不承认“家法”,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处死他人;行为人对违法犯罪的亲属,私自处死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用PPT出示)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第一,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这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危害性的大小是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之后,才认为是犯罪。正如刑法第13条中所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他人的危害——造成他人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对自己的危害——判刑坐牢,自毁前程
对家庭的危害——家庭破裂,亲人痛苦
对社会的危害——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
第二,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只有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是犯罪。也就是说,只有既具有危害社会性,又触犯刑法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危害社会的行为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犯罪行为必须是刑法明文禁止的行为,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须要求。
第三,犯罪是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的行为。
犯罪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但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行为并不都是犯罪,只有法律规定应当受刑罚惩罚的行为,才是犯罪。行为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由前面两个特征派生出来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危害性的法律后果。
第二环节 阶段总结
用图表归纳犯罪的特征
播放视频《无处安放的青春:青少年犯罪新趋势》:
引导学生认清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提高分辨是非善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能力,自觉远离犯罪。
过渡:犯罪与刑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内容,具体讲,刑法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最后再来学习刑罚的定义、特点和种类。
探究活动三:刑罚的定义、特点和种类
PPT展示刑罚体系图:
学生活动
阅读教材P106正文和链接,分小组讨论,了解刑罚的定义、我国刑罚的特点和种类
并将主刑的种类及其期限以表格的形式列出;
学生分小组交流活动结果;
一组:刑罚的定义
二组:我国刑罚的种类和特点
三组:主刑的种类及期限(将表格列出)
教师活动
刑罚较之其他处罚法具有最大的严厉性,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它不仅可以剥夺罪犯的财产和资格,还能限制或剥夺罪犯的自由甚至生命。
播放视频《青少年犯罪之八大必惩》,对学生进行更直观的教育与感化。
(四)课堂小结、导入第二目内容
学生总结本节课讲授的知识,教师肯定后进行总结延伸。
(五)课后作业
1、单项选择:《学习指导》P48~49第10~15题。
2、多项选择:《学习指导》P51第10~12题。
(六)教学反思
(详见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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