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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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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1-16 1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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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代号:1073

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法律文书 试题
注意事项
一、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
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
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
二、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
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三、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写在答题纸上。错选、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公诉意见书在论证部分结束后,应归纳概括阐明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被告人依法
( )
A. 提起公诉的依据 B.处罚的理由
C. 定罪量刑的意见 D. 判决的根据
2.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无罪的,应当表述为( )。
A. 宣告被告人XXX无罪释放 B.被告人XXX无罪
C. 判决被告人XXX无罪 D.宣告被告人XXX无罪
3.人民检察院制作的起诉书对单位犯罪的当事人称为( )。
A. 被告人XXXX单位 B.XXXX单位
C. 犯罪嫌疑人XXXX单位 D. 罪犯XXXX单位
4.监狱制作的提请假释建议书的主送机关是( )。
A.人民检察院 B.公安机关
C. 司法行政机关 D.人民法院
5.某市昌江区人民法院2009年立案的第7号刑事案件,该案判决书的案号应写为
( )
A.(2009)昌刑初字第?号 B.昌刑字(2009)第7号
C. (2009)昌初字第7号 D.昌初字(2009)第?号
6.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当阐明维持或者改判的( )及所适用的法律。
A. 依据 B. 理由
C. 证据 D. 事实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7.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有哪些具体要求?
8.按照文书内容和作用的不同,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哪几类?
9.讯问笔录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三、写作主题(50分)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9年10月10日,XX市XX区人民法院由审判员王胜利、人民陪审员吴静、人民陪审员李易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针诉王勇相邻权纠纷一案。由李晓兵担任书记员。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李针(男,40岁,汉族,XX市XX百货公司售货员)和王勇(男,45岁,汉族,XX市XX机关干部)是邻居。李针原先住在XX市XX区XX路X号,由于上班路远,李针想在单位附近
购买房屋,不久,经朋友宁林介绍,李针认识了任小鹏,任小鹏在XX市XX区XX路X号有座北朝南私房一间(平房),离李针单位不远。李针与任小鹏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李针以两万元人民币的价款购买任小鹏的私房。2006年9月,李针与任小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李针付给任小鹏买房款两万元人民币。付款后,双方一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到公证处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之后,李针花了八千元人民币聘请本市东华装修公司装修了房屋。2007年5月,李针搬进了新购买的房屋。李针购买的房屋,西山墙与王勇家居住的房屋(平房)的东山墙之间相距大约3.3米。李针购买的房屋西山墙偏南的地方有一个0.4Xo.5米的小窗户。王勇家房屋的东山墙没有窗户。由于两家是邻居,平时互有往来,关系很融洽,生活中遇到困难也能互相帮忙。
2009年2月,李针为了改善其房屋内的通风和采光条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想在其居住的房屋西山墙中间新开一个0.9米X0.6米的窗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2009年5月11日,李针请单位的同事李建和张同利帮忙,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王勇找到李针,认为李针家新开的窗户影响了自己的家庭生活,要求李针马上停止施工。李针不同意王勇的意见,双方之间产生纠纷。李针家房子的窗户开好后,王勇带人强行将李针家新开的窗户和原有的窗户都用砖头堵塞。李针认为,在自家住房西山墙上新开一窗户,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王勇强行带人把新开的窗户和原有的窗户用砖头堵塞,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2009年6月5日, 李针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王勇停止侵害、恢复原状。XX区人民法院收到李针的民事起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案件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于2009年6月8日受理了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王勇。王勇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王勇辩称,李针开窗虽然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但事先未与自己协商。
因李针开窗影响了自己的家庭生活,自己才将李针家的窗口堵塞,所以不同意恢复原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XX区人民法院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制作了笔录。李针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有关部门同意开窗的批件。2009年10月10日,XX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案
件,李针和王勇都到庭参加了诉讼。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公开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针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自家房屋墙上增开窗户,改善通风和采光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王勇堵塞李针家的窗户,侵犯了李针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当恢复原状。于是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勇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堵塞在李针家房屋西山墙两个窗户中的砖头拆除。诉讼费用XX元由王勇负担。
判决书下发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
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四、写作辅题(20分)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辩护词中关于辩护理由及主张的提纲。
张红利,男,17岁,XX市XX中学高中二年级学生,平时好逸恶劳,不好好学习,经常有学不上。2009年1月,张红利结识社会青年王为民(男,25岁,初中文化,无业)。2009年7月20日下午l时许,王为民到张红利家找张红利去郊区玩。二人乘车到郊区玩了3个多小时后回家。在回家路上,当走到一僻静马路时,发现前面有一位好像是刚下火车的中年男子,背着—个大旅行包吃力地行走。王为民前后看看,发现周围没有其他人,就对张红利说:“我们把他的东西搞来。”张红利问:“怎么干?”王为民说:“你跟我来。”二人从后面赶上中年男子,王为民就地拣起一块砖头,趁中年男子不备,用力猛击其头部,将中年男子打昏,王为民让张红利背起东西逃离现场。张红利离开现场后,王为民发现中年男子苏醒过来,睁开了眼睛。为了不使自己暴露,王为民又拣起砖头猛击中年男子的头部,将其打砸致死。之后,王为民赶上张红利,二人将东西藏好,约定第二天分赃。张红利回家后,神色慌张,其父张洋见后追问原因,张红利向其父叙述了事情的全部过程。第二天,张洋带领张红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张红利在公安机关交代了抢劫的犯罪事实,说出了赃物藏匿地点,并揭发检举了2009年“五一”节期间,张红利与王为民同游五台山时,王为民偷窃了一位游客的背包(里面有人民币2000元和一台照像机)的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根据张红利的交代,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为民,并起获了赃物。XX市人民检察院以王为民、张红利共同犯有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张红利聘请常XX律师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常XX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后决定从罪数和处罚情节两方面为张红利进行辩护。




试卷代号:1073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l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法律文书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11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C 2.B 3.A 4.D 5.A 6.B
二、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7.法律文书阐述理由的具体要求是:
(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1分)
(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1分)
(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1分)
(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1分)
8.按照文书内容和作用的不同,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执行刑罚文书;(1分)
(2)狱政管理文书;(1.5分)
(3)监狱侦查文书。(1.5分)
9.讯问笔录正文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是: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1.5分)
(2)侦查人员告知犯罪嫌疑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情况;(1.5分)
(3)案件事实。(1分)
三、写作主题(50分)
10.评分要点:
(一)首部(共?分)
(1)标题(1分)。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第一行写“XX市XX区人民法院”,第二行写“民
事判决书”。 (2)案号(1分)。应当写为:(2009)X民初字第XX号。
(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2分)。应当分段写为:
原告李针,男,40岁,汉族,XX市XX百货公司售货员,住XX市XX区XX路X号。
被告王勇,男,45岁,汉族,XX市XX机关于部.住XX市XX区XX路X号。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3分)。应当写为:原告李针诉被告王勇相邻权纠纷一案,本院
于2009年6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共38分)
(1)事实(20分)。应当从以下四方面写明案件事实及证据:
①以“原告诉称”为开头语,写明原告通过诉讼具体要求解决的争议问题、解决的意见和理由。(5分)
②以“被告辩称”为开头语,写明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是如何答辩的。(5
分)
③以“经审理查明”为开头语,写明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5分)
④写明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证据。(5分)
(与案件无关的人和事不应当写到案件事实中,否则酌情扣3—6分。例如,买房的原因和过程,以及除李针和王勇以外的人的姓名。)
(2)理由(“分)。应以“本院认为”引出理由(1分):
①判决的理由(13分)。应当根据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针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和
理由,依照法律规定,阐明法院对纠纷的性质、当事人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对原告的诉讼意见予以肯定,对被告的答辩意见不予支持。
②判决适用的法律(2分)。应当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为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2分)。应当写为:被告王勇应当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堵塞在原
告李针家房屋西山墙上两个窗户中的砖头拆除。
(三)尾部(共5分)
(1)诉讼费用的负担(1分)。应当写明:诉讼费用XX元,由被告王勇负担。 自本判决生
效后X日内交纳。
(2)交代上诉权(1分)。应当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
(3)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注明年月日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书记员署名。(2分)
(4)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1分)
四、写作辅题(20分)
11.评分要点:
辩护理由和主张:
(1)张红利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4分)
(2)张红利的行为只构成抢劫罪(4分),且具有如下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
①张红利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3分)
②张红利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3分)
③张红利有自首情节;(3分)
④张红利揭发检举王为民的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