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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科版教材之我见(一) 《有理数的减法》--谈谈自我革新的一课 几轮教下来,每每碰到《有理数的减法》一课时,总觉得十分别扭.书上有理数减法的运算法则是这样规定的: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如0-(-22)=0+(+22)=22, (+4)-16=(+4)+(-16)=-12. 即先要将减法转化为加法,再按加法法则进行运算.其实,这节课学完后,学生的掌握情况还是不错的.只是这以后,学习加减混合运算时,学生常常要把本已简单的题目复杂化, 如2+5-8=2+5+(-8)=-1 14-(-12)+(-25)-17=14+(+12)+(-25)+(-17)=-16 尽管在教授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时,我告诉同学们不必如此麻烦,只要写成省略括号的和的形式,把它们看成代数和,再按运算律解题.但在学生自己做题时,除出现上述将题目复杂化之外,在解题正确率上也大打折扣,如-3-5常会算成-2. 本学期在上这堂课时,我革新了一下,出示例题后,我直接教了去括号法则:“正正得正,正负得负,负负得正”,把化简后的式子读成代数和的形式. 如0-(-22)=0+22=22,(读作0,正22的和) (+4)-16=4-16=-12.(读作正4,负16的和) 虽然去括号的内容在课本的后面才会涉及到,但我觉得这样处理起来比较方便,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学生解题正确率也得到了提高. 学生熟练了去括号运算后,我再回到有理数的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如(+4)-16=4-16=-12.(读作正4,负16的和),这里减16,就是加上-16,这样,就把有理数的减法统一成了加法运算,只是原来的“减号”(运算符号)变成了现在的“负号”(性质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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