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的毁灭》微教学的反思
《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前言部分对于课程性质做出了以下表述: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在《总体目标与内容》这一章节里又再次提及: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智慧。
新课标里的这段表述聚焦了一个核心目标:学习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祖国语言文字”就是母语。母语带有特定的民族文化内涵,学生学习母语可以提高文化力、思想力、审美力等等。2011版课标虽然没有明确写出“语文是母语课程”,但“学习运用祖国语言文字”其实就明确说明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运用是语文的核心。语言、文学、文字、文化等等,都和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紧密相关,几个方面是相互融合习得的。
我在教学中,对课文中带有王字旁的三个生字“瑰”、“珑”、“瑶”的设计,在解决生字的音形义的基础上,引入古汉语知识和玉文化知识。在这个过程中增强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理解,同时也为课后自主探索打开了一扇窗,开辟了一片新的接触中华文化的广阔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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