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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教师的语言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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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9-11-16 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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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gs:警惕 教师 语言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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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教师的语言暴力

所谓语言暴力,顾名思义,就是诉诸于口头或书面语言的暴力行为,它是指教师在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乃至生活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使用谩骂、底毁、蔑视、嘲笑等侮辱岐视性的语言,致使学生的人格尊严、精神上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损害。 语言暴力,尤其是课堂中的语言暴力,大多后果一时难以为人们所察觉,且容易为人们所忽视。教师把语言暴力“赐予”学生,从近期后果看,它会使学生终日神经紧张,提心吊胆,其后果只能是挫伤孩子的进取心,养成怯弱无能、胆小自卑的性格;从长期影响看,它将烙印于学生的心灵深处,伤害学生纯洁的心灵,对学生的人格尊严、心理健康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严重的会使学生丧失正常的人格和健康心理。因此,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这是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 人格权、名誉权是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应加大工作力度,杜绝教师语言暴力,保护学生的法定权利,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笔者认为,要杜绝语言暴力,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培训监督引导,提高教师素质 近年来,国家非常关心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的提升、改善,而对教师素质尤其是师德和法制观念重视不够,而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才是教育事业进步的根本保证。基于此,首先应强化终身教育观念,建立经常性的培训监督引导机制,持续不断地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其次,要按照“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要求,在教师的诸素质中,侧重于教师的品行修养,为教师建立品行修养评价制度和相应的监督奖惩机制,将教师的品行修养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从而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的道德品质,并不断提高教师的精神境界。
  二、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维权意识 学生相对于教师,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身体弱小,见识有限,法律意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大多惧怕老师,所以受伤害的机率较大。在一些学校中,学校普法教育因应试压力而名存实亡,因而有关职能部门应定期检查,在师生中大力实施普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面对教师的语言暴力,不要因事小而不为,家长和学生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对教师的语言暴力行为要理直气壮地敢于说“不”,敢于做斗争。只有法律意识提高,维权得力,才能有效地遏制语言暴力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三、重视语言暴力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查处的前提条件是给予足够的重视。语言暴力问题不受重视,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对于这种现象和处理,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查处的疲软导致了罪责意识的淡化,导致侵权现象的再三发生。当然,加大查处力度还需有制度上的保障,我国的教育法规已较为健全和完善,与此相关的则是必须建立保护学生的执法部门和监督机制,执法部门应独立于教育系统之外,避免自己为自己执法,而监督机制则要强化社会和媒体对教育的关注,加强保护学生的法律宣传。
  四、培养教师个性品质的健康性 一个好的教师应具有健康的个性品质,乐观、开朗,有自信,并能善待学生的过错,宽容学生的无知,理解学生的心情;在教学过程中,能积极发现问题,并不畏艰难,努力解决问题,愉快地完成教学任务。有了健康的情绪,平静的心境,教师才能很好地上课,从而就不会什么事都迁怒于学生,自然而然地就遏制了语言暴力的出现和发展。所以培养教师个性品质的健康性是非常重要的。
  五、研究批评艺术,提高教育水平 批评在教育教学中必不可少,但我们要注意研究批评的方式方法和接受者的承受能力和效果。近几年,教育界已经意识到,像“你不行”、“你比猪还笨”等之类的语言,会对学生心理与成长产生伤害。有的地方推出了“老师禁言”,语评也大都改用“激励式”,但教育要禁止批评是不可能的,问题是作为教师尽可能掌握批评的艺术。批评的前提是教师充分了解自己的学生,方式方法因人而异,万不可千篇一律,开朗自信的学生,不妨开门见山直接指出和探讨他的不足;对内向敏感的学生的批评方式则要委婉一些,任何批评都必须杜绝辱骂,杜绝将批评与学生的生理缺陷联系起来。 克服和消除教师的非人道行为,既需要教师确立正确的师生观、道德观,进行良好的个性修养,同时也需要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另外还需要强化法制教育,使教育的人道化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但愿在教育园地里,不再听到语言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