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的操作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按以下程序操作处理。
一、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后,除任课教师外,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和学校领导也要立刻到达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的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事故当事人、目击者及证人的陈述及其笔录)。
二、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后,由学校在第一时间将学生送到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家长)。学生在医院诊治期间,学校既要关心学生身体情况,又要掌握学生受伤害的程度及可能发生的后果。
三、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后,学校根据伤害事故的程度,必要时与警署内警员联系,请予介入,由警署做勘察笔录工作,以利于日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四、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问题,学校应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按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一次性给予伤害学生经济补偿(包括及时办理保险理赔)。
五、发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于当天口头向教育局报告,第二填写成书面材料向局分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