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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领导干部“防腐能力”的几点思考 领导干部是腐败的高危人群,《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领导干部列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其“防腐能力”,主要从三方面入手,即:以教养廉、削权养廉、严惩养廉。 一、以教养廉 行为上的腐败,首先源于思想上的腐败。所以说,反腐措施千万条,只有将领导干部推向党风廉政教育的第一线,给其思想涂上一层“防腐剂”,才是最根本的治本之策。 (一)运用电化教育手段进行警示教育 党风廉政电化教育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形式。纪委、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真正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联合,建立统一片库,定期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电化教育。要紧紧抓住 “四个重点”,突出“针对”性:一抓重点内容。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不断变化,抓住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并结合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电化教育。二抓重点对象。以单位一把手、新提拔领导干部和即将退离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电化教育。三抓重点阶段。以春节、元旦等容易发生送礼收礼,行贿受贿的重大节日为重点,开展电化教育。四抓重点部门。以掌握着人权、财权、事权的热点部门为重点,开展电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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