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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教学反思 在平时和学生的交流中我发现,很多学生对法律赋予公民姓名的具体权利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对这项权利的使用和支配很少,以致有时被侵犯了也未必意识到。个别学生为避免挨家长骂或不重视家长在其成长和教育中的监护作用,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冒名顶替,擅自代家长签字的现象。或做错事以其他人的名字来代替.现实生活中以赢利为目的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有些学生出于好奇好玩的心理、不懂得尊重他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加之电脑技术的发展及网络具有虚拟性,在现实生活和网络中恶意损毁、丑化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也屡见不鲜。 为此我确定了这节课的重点是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学生实际我把“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作为这节课要攻克的难点。为了更好地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我选择了情境教学法。 在以往的教学实践中,我发现采用情境教学法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因为课本知识是以文字等抽象简约的形式出现的,而学生更易接受感性直观的事物。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一切知识都是从感官开始的。”怎么把简约抽象的知识变得感性直观,创设相关情境无疑是其中一种很好的途径和方式。在《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一课的主要目标是让学生了解公民的这两项权利,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并具有尊重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责任意识。为了达成这一目标,设计是在每个环节都创设一个相关情境,引导学生在情境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但是这种情境创设因为各环节是独立的,前后缺少联系,会觉得缺乏连贯性,不能一气呵成。在经过一番考虑后,其中一个情境是以一个人物为情境中的主角,所有的事件在他身上展开,。在这一个个相关联的事件中,学生兴趣盎然地思考并解决问题,发挥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培养了学生的分析、理解、运用语法律语言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往往会把新闻媒体使用的照片当作侵权,注意加以说明,须将类似的情况归纳。不少学生不会区分盗用和冒用姓名权的行为,需要多举例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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