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内容:
高等学校音乐学专业(包括师范类、表演类和管理类的音乐学生)起始的钢琴习程,首先要进一步建立正确的音乐艺术观念和弹奏概念,树立科学的学习理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追求崇高的演奏艺术目标,求真务实、科学进取。
第一习程阶段的练习内容总计60条目(练习曲或乐曲),它们分布于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钢琴基础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第一册第1-57页。此习程阶段的技术内容涉及到断奏、触键、连奏、双音、跳音、半连音、和弦、和弦伴奏音型、音阶等弹奏方法和技术。
习练钢琴演奏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正确理解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统一关系,树立正确的量化意识,掌握弹奏要领,通过正确重复性的练琴过程,循序渐进、脚踏实地地实现技术水准的提高和演奏质量的优化。
基础乃万物之根本。越是基础的,越是最重要的,故越要讲究规范与科学。在练琴过程中,要端正姿势、情绪饱满、精力集中、要领明确、方法得当、目标定位、耐心细心、善于思考、善于完善。基本的弹奏方法(如断奏、连奏、跳音等)和基本的弹奏技术(如音阶、和弦等),属于演奏学的材料性建设,需要掌握牢固,运用自如。所以,对于这类演奏材料性的基本功练习,要持之以恒地贯穿于习琴生活的始终。在学习生活过程中,把此阶段的断奏、连奏、音阶及和弦等练习内容,分布实施于一定阶段的日常练习中,日久天长,一定会从中进一步体悟到它们的艺术表演效应。从演奏学的角度讲,音乐作品可谓是作曲家把不同的演奏材料,通过艺术对此的原则与形式,设计组成起来的优美建筑。演奏材料性的基本功练习,对于演奏学习效率的提高,对于学习质量的升华,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加强基本功,优化基本功,可以使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应。“磨刀不误砍柴工”,可以说明此道理。
二、教学原则:在教学过程和具体环节中,综合运用下列教学原则:1、科学性、艺术性和思想性统一的原则;2、理性
教育与感性
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4、启发式教学原则;5、循序渐进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6、理论联系实践的原则(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印证理论);7、现代教学手段与传统教学(实训)有机结合的原则。
三、教学形式:利用数码钢琴教室开展具体教学,以集体课为基础,合理综合运用小组课、个别课、观摩课、研究课和音乐会等形式。
四、教学方法:在钢琴技能课的具体教学实训过程及环节中,根据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以及“大众背景”下的具体教学进度,针对性地科学运用下列教学方法:1、讲授法;2、讨论法;3、示范法;4、练习法;5欣赏法;6、实践法和实习法;7电教法;8、实训法;9研修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