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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是实践的主体》说课稿 一、说教材 (一)、在哲学常识中的地位:《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高二哲学常识第八课第二节的第一框,本框中心讲述第一节理论的方法论。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原因在于实践是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实践,因此,本框是本课第一节内容的继续和深化。讲好本框内容有助于学生更深入的理解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二)、内在结构:本框内容条理清晰、结构完整。教材围绕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这个主题展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首先引出本框主题——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然后讲述人民群众的概念含义,再结合具体事例讲述人民群众对历史创造作用的主要表现。最后总结出本框的结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 (三)、教学重点、难点:本框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是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之所以是重点主要在于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容易产生误解,说人民群众尤其是劳动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一般说来都可以承认,但要承认人民群众尤其是劳动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就比较困难。因此,要完整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就必须重点说明这个问题。 之所以是难点,主要在于具有代表性的精神生产成果,往往被表述为少数人的创造,是乎于广大群众无关,历史上一直存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对立,现实中还存在体脑分工,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要解释劳动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就有一定的难度。 (四)、教学目的: 知识方面:识记一个概念即人民群众的含义,理解一条基本原理即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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