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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及纳税实务说课文字资料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财务会计专业的专业课。以《会计学原理》、《经济法基础》等课程为先期基础,本课程既相对独立,以培养学生具备财务核算工作涉税业务核算能力的为主要目的,又为《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后续课程提供准备知识。本课程特点: 实务性:要求学生具备财务工作中涉税业务核算操作能力; 时效性:教学内容变化较快,要求随时关注税收法律法规变化情况,注重知识的更新和补充培养学生适应快速变化要求的能力; 综合性:由于我国纳税核算采用借助会计核算资料,按税收法规进行调整,因此,本课程教学内容体与法律、会计、财务等知识联系紧密,既要保持各学科自身独立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同时又要体现各门学科之间的联系、协调和统一,才能使教学内容要成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结构和层次分明的整体。 2、课程作用 纳税核算是财务工作人员必备的一项基本岗位技能,本课程的作用是培养学生具备财务岗位工作中企业涉税业务核算的能力,同时又为《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后续课程提供准备知识。
二、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1、实现岗位课程综合化:将税法、税务会计两门课程进行综合,在每个税种学习后,对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进行学习,通过以上综合实现了企业涉税业务税款计算、纳税申报、会计账务的综合。 2、改税法课程以法律条文记忆为主的理论教学模式为以税款计算、纳税申报表填制、涉税业务账务处理能力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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