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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 一 绪论 二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三 行政行为概述 四 抽象行政行为 五 具体行政行为 六 行政合同 七 行政指导 八 行政程序法 九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十 行政赔偿 十一 行政复议 十二 司法审查 第一章 绪论 1.目的要求 掌握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地位和作用、行政法的法源与特点;熟悉行政的涵义、行政法的分类。 2.教学内容 深刻理解行政的涵义,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行政法的分类以及行政法的特点。重点讲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般了解行政法学学科体系。 3.教学方法和学时 课堂讲授 2学时 第二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1.目的要求 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职权的含义、内容与特征、国家机关的概念与特征、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和体制、公务员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行政职务关系的含义和内容、行政授权组织的概念与特征、行政委托的概念与特征、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行政相对方的概念与法律地位;熟悉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行政优先权、行政受益权的含义与内容、行政机关的种类、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公务员的两种法律身份的划分、公务标志及其意义、行政委托条件、行政相对方的分类。 2.教学内容 重点讲解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类型,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职权及其优益性,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转移与丧失,外部行政主体,内部行政主体以及行政主体资格的确认, 一般了解被授权组织与委托组织的概念与特征,理解第三部门含义与意义,公务员及其职务关系,公务员的法律地位,行政相对方的含义、法律地位及其意义。 3.教学方法和学时 课堂讲授及讨论 4学时 第三章 行政行为概述 1.目的要求 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行政行为的成立及合法要件;熟悉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变更、撤销和废止。 2.教学内容 重点讲解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实体行政行为和程序行政行为,职权行政行为、授权行政行为和委托行政行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和多方行政行为。一般了解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效力以及撤销、变更、废止和终止。 3.教学方法和学时 课堂讲授 2学时 第四章 抽象行政行为 1.目的要求 掌握抽象行政行为的性质与法律地位,重点理解如何监控、制约抽象行政行为,一般掌握抽象行政行为的类型与特点。 2. 教学内容 一般讲授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存在的问题。重点讲授行政立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立法的分类,行政立法主体及其权限,行政立法的原则,行政立法的程序,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3.教学方法和学时 课堂讲授及讨论 4学时 第五章 具体行政行为 1.目的要求 了解一些最常见且极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形式。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的概念和特征;明确这些具体行政行为形式的作用;掌握这些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程序。重点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是难点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强制概念的涵义及种类。 2. 教学内容 重点讲授行政征收的概念与特征,行政征收的内容与分类,行政征收的方式与程序,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行政征收制度;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许可的作用与意义,行政许可的程序与种类,完善行政许可制度;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管辖与使用,完善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行政强制的种类,完善行政强制制度。一般讲授行政监督,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
3.29政法大学2013预热班吴平行政法1-1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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