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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法基础理论 高频考点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 原则 具体要求 合法 行政 法律优先(行政活动不得违背现有法律);法律保留(行政活动应当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法无授权则无行政) 程序 正当 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其他参与);公务回避(任职回避与执法回避) 权责 统一 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或不当应承担法律责任) 合理 行政 公平公正对待(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相同的行为给予相同的处理);符合法律目的(考虑相关因素);符合比例原则(行政手段适当、必要、均衡),主要调整自由裁量性行为。 高效 便民 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 诚实 信用 行政信息真实(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行政信息);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更改,基于公共利益依法定程序更改<依法变更、废止、撤回>需要对相对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主要适用于受益性行为,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1.前三项为形式法治的要求,后三项为实质法治的要求。 2.各项基本原则的内容和子原则的含义属于选择题考查的重点。除已经考查过的合理行政、比例原则外,信赖利益保护、法律优先、法律保留、行政公开、行政责任均属于司考高频考点。考子原则的选择题解题思路:子原则—母原则是哪个,子原则—--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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