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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工作坚持群众路线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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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4-08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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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工作坚持群众路线问题的思考
在检验检疫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在明确目的意义的基础上,必须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检验检疫工作如何坚持群众路线?近期,通过广东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我有了以下的认识和思考:
一、检验检疫本质特点要求,检验检疫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检验检疫机关是联系群众最密切、服务群众最直接、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窗口单位、执法部门之一。而检验检疫工作,则是由国家法律授权检验检疫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检验检疫准则和理论,运用特别的方法、手段、措施,对出入境特定对象合法合规性进行检验、检查、审查、确认和监督,以维护外贸各方合法权益、人民身体健康、国家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国家外经贸科学发展和国际合作交流的一项独立性的行政执法活动,而作为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制度下的检验检疫工作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授权而开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因此,检验检疫机关履行检验检疫职责,实质是人民授权检验检疫机关人员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检验检疫机关的职权来自于人民,毫无疑问所开展的检验检疫工作就必须忠于人民,对人民负责。从这个角度上说,检验检疫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二、开展检验检疫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应当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检验检疫机构开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改进检验检疫工作作风,提高检验检疫执行力,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检验检疫事业成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形成共识,持之以恒地贯把检验检疫工作穿于服务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中去。而坚持群众路线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必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真抓实干,攻坚破难,务求实效。
当前,转变检验检疫职能是深化改革,建立与完善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制度体系的核心问题,也是凸显检验检疫工作重要性、有效性的关键问题,更是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制度体系是否完善、是否经得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外贸转型发展的考验、检验检疫工作的地位是否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同、以及衡量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性,取决于检验检疫职能转变能不能到位。因此,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开展检验检疫工作,应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家政府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顺应社会潮流,切合人民群众的期盼,厘清职责,科学定位、全面正确地履行服务型政府框架下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来履行检验检疫职责,切实将检验检疫职能转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来。这是转变检验检疫职能的核心问题,也是继往开来,推动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开创检验检疫事业新局面要迫切思考、付诸实践的重要任务,更是开展检验检疫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因此,检验检疫机关作为国家政府部门,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应该树立服务型检验检疫的观念,重点要以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为出发点,以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困难和问题为落脚点,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检验检疫的经济职能,科学定位,明确职责,完善检验检疫制度体系,规范国家检验检疫权力,合理调配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资源,大力推进检验检疫工作。主要可以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要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外经贸企业作为外经贸发展的主体,检验检疫机构要充分利用检验检疫行政管理手段,正确履行和参与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职能,为广大外经贸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要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检验检疫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拥有的政府资源,根据外经贸企业质量发展的需求,完善机制,搭建平台,为外经贸企业做好质量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信息供给等优质的公共服务,确实发挥好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总之,检验检疫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务必要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深化改革,建设服务型机关,推进检验检疫工作中,重点从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中,找准位置,依法履职,科学管理,切实转变职能,改正作风,完善制度,力争在深化检验检疫业务改革中实现华丽转身。
三、开展检验检疫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应当立足当前,面向未来
不同的检验检疫制度安排,可以促使检验检疫机构与检验检疫人员付出不同的努力,从而激励出不同的国家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因此,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坚持群众路线,深化业务改革,完善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制度体系的目的仍然是促使检验检疫以及相关组织选择“适宜”的行动,以实现检验检疫资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充分有效的利用,以确保合理的检验检疫制度安排促使国家经济投入最佳水平与社会公众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而当前,国家正处在经济社会的重要转型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我们完善检验检疫制度,推进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应当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走群众路线,立足当前,振奋精神,正视现实、科学研判,面向未来,摸清实情,理性思考,大力深化改革,着力化解矛盾。具体讲,我们开展检验检疫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当前注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坚持推进业务改革。
当前,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要求我们,要在营造公平开放便利的市场环境上多下功夫,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不竭动力,要通过制度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我认为,这党中央和国务院又一次向我们检验检疫系统发出的改革号令,它承载了广大外经贸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因此,我们务必要坚持群众路线,大力深化业务改革,努力构建与完善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制度体系,确保检验检疫工作制度切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合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要求,切合外贸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事实证明,改革开放30十多年来,我们检验检疫事业也是在改革中发展、在改革壮大。深化改革曾经为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带来生机,促进了检验检疫制度和技术创新、促进了检验检疫管理和技术人才的成长,提高了检验检疫的知名度。实践也告诉我们,没有改革就没有出路,没有创新就没有活力。因此,面对当前的紧迫形势,我们一定要坚持群众路线,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制度既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它必须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不管检验检疫行政管理体制,还是检验检疫制度都必须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着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最本质的要求和内容;始终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我们深化业务改革,就是要推进与完善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制度,就是要更好地使检验检疫制度发挥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努力寻求检验检疫行政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检验检疫行政行为在调节经济、弥补市场功能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检验检疫机关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具体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制度体系框架下,推进检验检疫业务改革,完善检验检疫制度体系,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之成为增长、均衡经济利益的重要力量。从生产角度看,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应当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进出口贸易平衡、提高外经贸质量和效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上发挥作用。从交换的角度看,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应当符合和适应市场经济的交换制度基本要求,通过科学有效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制度和模式,规范检验检疫和外贸市场秩序,维护外贸各方合法权益;从分配的角度看,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应当符合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完善和优化检验检疫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更多、更好的检验检疫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外贸企业投入生产、促进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从消费的角度看,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应当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突出强化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反欺诈和关系国计民生等重要方面监管制度,体现维护国际经济安全和人民健康、严把国门的本质要求,体现始终关注和保障民生的价值取向。
(二)加大检验检疫宣传。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检验检疫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尤其是近些年,检验检疫机构经历多次疫情疫病爆发和经济危机考验,让越来越多的人们关注检验检疫工作。但不可否认的是,检验检疫工作目前在社会大众的公认度还算不上很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仍然有相当多的人们对检验检疫工作和制度还不是很了解或者根本不了解,主要是对检验检疫机构是干什么工作的,为什么需要检验检疫工作等方面了解不深。自然这部分人不会主动去关心有关检验检疫方面的新闻;另一方面是有部分人对检验检疫有所关心和在意,但并不去深层次的想这些与自己有何关系。其实,我们要大力宣传检验检疫工作和制度,就是要让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检验检疫工作,要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检验检疫工作与其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息息相关。宣传检验检疫工作和制度,就是让国人明白自己是国家的主人,自己应当自觉依法履行检验检疫义务,自觉为检验检疫工作出谋划策,自觉参与推动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建设。只有这样,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工作体系才能体现群众性,中国特色检验检疫制度才能坚持群众性。也只有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的检验检疫制度才能在人民群众的认可和鞭策下不断完善,为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打下良好的基础,形成推动检验检疫事业科学发展的合力。
(三)增强检验检疫人员的群众意识。
检验检疫机关既然是联系群众最密切、服务群众最直接、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窗口单位、执法部门之一,其公务人员就必须要有很强的群众意识。首先,检验检疫公务人员的职权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人民出于信任而赋予的,在其位则有,失其职则无;其次,检验检疫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只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并不是上级与下级关系,也不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检验检疫公务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群众意识,应当本着与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同命运、共荣辱的态度开展工作,绝不能站在对立面。再次,由于当前国家正处在经济社会的重要转型期,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也会比较多,人民群众对检验检疫工作要求和期盼也会比较高。因此,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新考验的情况下,只有当每一名检验检疫公务人员真正具有群众意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尊重,进而才能开展好检验检疫工作。最后,检验检疫公务人员只有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较好践行 “人民质检为人民”核心价值观。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前,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正面临新的、严峻的考验,我们能否做到不辱使命、稳步前行,在一定程度上,要看我们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在深化改革、推动检验检疫工作中,能否毫不动摇地坚持走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