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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阶段工作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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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4-05 18:52:00
  • 发布者: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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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
阶段工作总结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工作部署,把示范市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示范市建设第一、二阶段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天召开全市示范市建设推进会,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法制办予以大力支持。一会,省法制办梁光宜副巡视员将作重要讲话,李市长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建设作重要指示。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下面,我代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对前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顾,就下阶段工作作出安排。
一、基本情况
2009年,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一个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创新示范地区。2010年8月,我市启动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根据示范市建设工作方案部署,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三阶段为16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建设阶段,第四阶段为制度落实与经验推广阶段。截至今年4月,第二阶段要求完成的12项制度建设任务,包括政府层面须建立健全的9项、各部门须建立健全的7项,已基本完成。第三阶段(截至今年底)需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健全的4项制度的建设任务,也提前启动,部分已经完成。这标志着示范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为依期完成下阶段制度建设任务乃至整个示范市建设目标任务,打下较为扎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保障示范市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长十分关心示范市建设,2010年7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年8月,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专门部署示范市建设工作,常务副市长仕芳同志受汝求市长委托作了动员部署,省法制办光辉副主任受邀参会并作重要讲话。庆忠副市长经常过问示范市建设,多次作出指示。各级领导的重视是示范市建设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
二是强化行政首长的领导责任。机构改革后,我市各级、各部门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市长、县(区)长、局长、主任等“一把手”担任组长,层层落实行政首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示范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我市将《方案》规定的任务分解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3个方面23项任务,并具体明确落实到市县两级政府及其312个工作部门和91个镇(乡、街道办)等责任单位,形成市县两级政府主导、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及镇(办)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惠城区政府启动了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区工作,走在各县、区的前列。
(二)创新方法,建章立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长效机制。
我市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核心内容,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建设工作。
一是做好调研起草。为保证拟制订制度的质量,通过多种渠道吸纳各方的经验与意见。市法制局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市府办赴湖南长沙、株洲学习考察了当地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经验与做法;连续召开四场示范市建设座谈会,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法制工作机构的领导参加会议,就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中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政府层面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草案形成后,除书面征求省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府直属有关部门的意见外,还将草案全文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市法制局网站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是全力以赴落实第二阶段制度建设任务。截至目前,第二阶段制度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各级、各部门也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其中,有18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已提前完成第三阶段的制度建设任务。
(三)突出重点,强化落实,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取得新成效。
在突出建章立制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清理权力清单。各级、各部门在优化办事流程的基础上,绘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342张,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各环节办理时限。同时,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市政府于去年9月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的通知》,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目前,市级52个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初步梳理,涉及职权3977项。下来,市政府将组织力量作进一步的审查,并将“权力清单”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市政府于去年10月启动了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法制局在市直各部门先行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6749份的基础上,会同市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组成案卷评查小组,集中评查市直48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174份,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向被评查单位发出函告书38份,提出意见和建议216条。今年1月,市政府通报了案卷评查结果和各部门成绩,并要求各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行政执法工作。各县(区)政府也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评查了行政执法案卷2272份。案卷评查有效地推动了我市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改进行政执法。各级、各部门以示范市建设为契机,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市住建局建立起“行为有规范,岗位有职责,工作有目标,考核有依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市卫生局、经信局、环保局在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市城管局设立“流动商户之家”,在执法中体现人文关怀,实现严格执法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落实资格管理和报告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2010年全市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7437人次,核发、换发行政执法证2298张。今年1月,各县(区)政府和市级53个执法单位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向市政府和县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本地区、本部门2010年度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情况。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各县(区)、各部门对示范市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一,致使相关工作在县(区)政府及部门之间开展不够平衡,尤其镇乡一级比较滞后,影响了制度建设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需要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力度、整体推进。二是一些部门没有组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直接影响了该部门示范市建设工作的落实。三是示范市建设面临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进一步探索,落实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等难题还未真正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方案》安排,从今年5月开始转入第三、四阶段工作。主要工作有以下几项内容:
(一)继续做好制度建设工作。要在巩固第二阶段制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第三阶段的制度建设任务,确保制度建设落实到位。至今仍未完成第二阶段制度建设任务的县(区)政府及部门,要抓紧完成,尽快转入第三阶段工作。已完成第二阶段任务的县(区)政府及部门,要着力研究制订第三阶段应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各县(区)政府要负责落实好镇乡一级示范市建设的组织与监督指导工作。到今年底之前,全面完成第二、三阶段须建立健全的16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任务。
(二)做好示范市建设工作总结。2012年上半年,各县、区政府及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第二、三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工作总结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三)抓好制度完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遵循边实践、边探索创新、边完善的工作原则,对已建立起来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的效用;对在执行中发现的制度缺陷,要以探索创新精神及时修改完善。继续完成年内的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前提下,于2012年10月起开展全市范围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活动。
(四)巩固工作成果。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编印《执法责任制手册》,并分别报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进一步巩固深化示范市工作成果。
(五)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普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知识,报道示范市建设的进展,宣传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我的发言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