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4-04-04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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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党组班子“四风”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解决市妇联党组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党组专题民主生活提出的整改方向和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学习制度。全年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2天。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集中学习多安排专家辅导、专题讲座、学习原著、交流讨论等学习形式,结合党组研究部署重要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上级政策文件。加强个人自学。采取阅读规定书目、整理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自学的有效性。搞好学习辅导,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党组成员为机关干部上党课、上业务辅导课,通过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党支部和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充实学习内容。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紧密联系妇女儿童事业和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实际,重点突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既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再学习再认识,又要加强对领导妇女儿童事业建设所需政治、经济、文化知识和妇女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既要学习把握国际政治经济大势,又要学习掌握党情国情市情,既要学习领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又要熟悉全国妇联工作部署,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
二、完善民主决策。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党组会、主席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主席办公会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和监督办法,推行决策公开,提高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班子内部监督制约和党员监督,加强对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三、改进调查研究。制定《市妇联调研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突出调研重点。围绕妇女儿童发展重大问题,每年确定全局性重点调研课题2至3个,主要业务部室每年至少确定1个部门重点调研课题,增强调研针对性。坚持开展妇女需求月调研活动,了解妇女群众迫切需求,帮助妇女群众解决现实问题。完善调查机制。实行妇联部门与其他机构相结合、经常性调查研究与重点调查研究相结合、自主进行与上下联系区域联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注重调研实效。既要加强对重要问题的务虚研究,探索规律性的认识,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调研成果,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又要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争取政策支持。对调研中了解到的妇女群众具体诉求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渠道及时反映,争取解决问题。建立调研课题申报、评比、奖励办法,对优秀调研成果给予奖励。加强调研统筹。办公室牵头负责调研统筹协调工作,避免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区县调研,减轻基层负担。严守调研纪律。到基层调研不接受宴请,不超规格安排食宿,不参观名胜古迹、风景区,不接受纪念品、土特产。要轻车简从,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随行人员不超过2人。区县不搞层层陪同,调研地点不张贴欢迎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不安排群众表演或迎送。
四、加强基层指导。完善领导定点联系制度。修订完善党组成员、机关部室负责人联系区县妇联、乡镇(街道)、村(社区)制度,加强对基层妇联工作的指导,重点是加强边远贫困区县、工作后进区县的指导帮助力度。建立重点工作联系制度。党组成员、业务部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重点联系区县妇联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导,注重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落实,推动面上工作开展。改进考核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修订完善区县妇联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科学设计考核体系,突出考核重点,优化考核指标、实施分类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日常考核,及时掌握区县妇联日常工作工作情况。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统计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统一管理信息、统计等涉及区县妇联的工作,减少报送频次,减轻基层负担。
五、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修订机关会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次数、规模和会期。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2次,会期不超过2天。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纪念会、研讨会、庆祝会、表彰会等。简化会议活动形式和议程,简化主持词,坚持开短会讲短话,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果。规范领导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出席区县举办的剪彩、庆典、奠基、表彰、展览等活动,确需参加的,由办公室视情统一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由区县、市级部门、团体会员单位组织、与妇联工作相关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协调,除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外,其他领导不陪会。精简文件简报。修订机关公文管理办法,做好发文审核登记工作,严格发文审批权限,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会议已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发文;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传达贯彻或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文;领导班子成员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或已通过重庆妇女网发布的,一般不再发文。切实改进文风。文件简报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力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炼,尽量压缩篇幅、字数,坚决避免印发内容空洞、无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确保发文质量。
六、维护群众权益。强化源头维权机制建设。健全区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信访代理与人民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两个对接”、“四个规范”,创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操作规范,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制度建设。深化大下访大接访。完善领导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严格落实定点接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化解等制度规定,建立干部接访考核办法,切实落实接访责任。接访群众要带着感情倾听,走访基层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分析信访和网上舆情,加强妇女舆情研判,及时掌握妇女诉求和思想动态,对妇女群众反映带共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专家把脉会诊,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源头维权;对信访积案、重大疑难问题,组织专家把脉,实行网格化管理,逐级交办督办,确保绝大多数解决在当地和初始阶段。做好实事维权工作。建立重大维权个案跟踪督办制度,重点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女童遭受性侵、农村妇女土地财产权益等个案维权工作。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及法律、心理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制宣传、专业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拓展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维权站、妇女维权岗等建设,扩充热线服务功能,实现法律、政策、心理咨询服务常态化,规范操作流程。关注新闻媒体报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重大事件,适时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法,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七、做好民生实事。关心妇女儿童生产生活困难。党组要及时研究妇女群众反映的创业就业、医疗健康、子女上学等生产生活方面最直接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问题,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和“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活动”,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和女大学生实现就业,坚持开展重大节日为贫困妇女送温暖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切实发挥妇女儿童基金会作用,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实施好春蕾圆梦行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农村留守儿童重大疾病救助等品牌民生项目,每年实实在在办好一批妇女儿童民生实事。深入推进参与社会管理重点工作。深化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推动将妇女信访代理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将重点案件纳入同级信访协调机制统筹处理。深化留守妇女互助组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提升对留守妇女覆盖率;创新活动形式内容,为留守妇女提供多方位服务,提升留守妇女整体素质。深化家庭教育流动学校工作。全面实施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壮大专兼职讲师和志愿者队伍,5年培训1.1万名骨干教师,提升家教师资队伍素质;办好家庭教育电视讲堂和网站,搭建家教知识学习平台,全面提升家长素质;深入开展巡回指导、流动宣传、送课上门,重点关注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力争覆盖90%以上家庭;做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家庭教育立法进程。深化“巾帼爱心呼唤”活动。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专题培训,提升志愿者综合素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增加“呼唤器”数量,优化“呼唤器”质量,扩大受益覆盖面;创新服务载体,探索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培树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
八、促进妇女发展。深入推进“三大行动”助推“三化”活动。开展“巾帼建功”行动。深化妇女岗位建功活动,联合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在女性集中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建功标兵”活动,激励女职工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创新业,建新功;加强对巾帼文明岗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持续开展女企业家、女专家区县行活动,每年联合女企业家协会开展女企业家区县行活动1-2次,组织女专家下基层走访活动1-2次,为企业发展问诊,解决发展难题,搭建女企业家、女专家与区县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平台,激励企业不断引进高科技人才和高科技设备,走信息化、工业化道路。开展“巾帼兴业”行动。推动手工编织业发展。制定下发《关于支持妇女从事手工编织实现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提供政策支持;成立重庆市手工编织协会,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与市经信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签订《共促妇女手工编织微型企业发展协议书》,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支持妇女发展小微企业。实施创业项目支持,争取玫琳凯“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和筹集女性创业循环金,为女性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实施创业培训,联合工商等部门开展妇女创业专题培训,组建创业辅导团,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加快推动女性民营经济发展,带动更多的城乡妇女实现就业创业。开展“巾帼促农”行动。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试点推动“三权”抵押担保形式,提高贷款额度,缩短办理时限,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妇女创业环境,全年力争发放贷款25亿元。创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巾帼示范基地”,创建“巾帼家庭农场”,提高农业科学化、组织化程度、市场化水平。实施“母亲创业循环”、“母亲水窖”、“三八”绿色工程等项目,帮扶农村妇女发展生产,促进妇女发展致富。开展培训新型女农民。举办农产品、劳务外包女经纪人培训,依托“红岩网”开展多渠道、多方位培训,提升农村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建设的能力。
九、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制定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接待标准,简化接待礼仪,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定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明确车辆管理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和奖惩规定,加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材料采购、派车使用等日常管理,定期公布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定期召开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会议,杜绝公车私用私驾现象。严格控制考察培训经费。进一步完善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国(境)学习考察组团人数和国内学习培训经费预算。加强机关办公用品管理。严格按照《机关物品采购保管制度》采购办公物品,加强对办公用品入库及领用登记管理,确保物资采购、领用规范,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全面清理核实机关固定资产,确保办公用品、设施设备底数清、管理明。坚持开展机关节能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知识讲座,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增强机关干部节约意识,对机关用电、用水、用纸等情况定期通报,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对公务接待、车辆运行及公务出国经费的科目细分、管理核算,做好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和财务决算,严控“三公经费”在指标范围内。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十、加强廉洁自律。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对《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的再学习,加强警示教育,固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思想基础,做到警钟长鸣。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坚决制止封建迷信、大操大办、打牌赌博等不良风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十一、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公仆意识教育。加强班子成员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增强班子成员讲团结、顾大局、守纪律、作表率的意识,进一步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摒弃急功近利、虚报浮夸的陋习,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增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工作的意识和本领。培养雷厉风行作风。班子成员带头发扬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作风,着力解决思路不清、业务不熟、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干部爱岗敬业教育,完善机关部室职能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切实解决“责任不明、权责不清”问题。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勤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准确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干部纪律观念,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情况,开展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促使机关中层干部、普通干部多岗锻炼。面向基层遴选干部和招聘干部时,注重选拔专业人才或有妇女工作经历的人才。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保持事业单位领导岗位后继有人。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努力做到人岗相宜、才尽其用,激发工作活力,提升机关正能量。加强女干部培养推荐。推动出台《重庆市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为培养选拔女干部提供政策支持。不断完善女性人才库,适时推荐优秀女性人才,积极搭建女性人才成长成才平台。加强对区县妇联主席、机关妇委会主任、新任村(社区)“两委”女性一把手和新任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