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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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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1-30 10:58:00
  • 发布者: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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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gs:继续教育
  •   公告:

    

2010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2010年我区将进一步围绕《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十一五”时期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以提升培训者、管理者和参加培训教师的综合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充分发挥全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工作目标
1、大力宣传我区继教工作整体目标和管理思路,不断引导各校管理工作,充分关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发挥管理组、编委会的核心作用和管理网站、继教刊物的平台作用,使“十一五”继续教育工作的动态管理模式更加“系统化、科学化、立体化”。
2、以区教委加大对校(园)本培训资金支持力度为契机,加强校(园)本培训管理工作,完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验收评价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制度,本着“参与性、发展性、开放性、服务性”原则,发挥“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实践性”特点,以满足学校提升和教师发展的需要。
3、贯彻落实区教委“创新和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质量工程的要求,制定完成不同任教阶段教师教学能力标准,针对区教师队伍的现状和特点,实施“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培训,全面促进区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以及学校教学管理能力的提升。
4、加强全区在职特级教师和市区级骨干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育资源优势,继续组织、开展“特级教师工作室”、“特级教师讲坛”、“名师讲堂”等各项工作和活动,不断扩大朝阳名师影响,加大优质培训的辐射面,全面引领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服务于教师队伍建设。
5、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培训者培训与管理,建立并完善我区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做好“朝阳教师研修网(教师专业发展智能支持系统)”的维护、更新、使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继续参与、推行、开发各项培训项目;继续关注并完善幼儿园教师、职高教师的培训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2010年1-2月
1、结合区教委《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本培训管理办法》文件,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做好2010年度校(园)本培训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2、结合区教委“教学质量工程”相关文件,制定完成《区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标准》、《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标准》,并启动与之配套的培训工作;
3、结合区教委“十一五”继教文件,研讨制定强化职业高中教师新课改理念与课堂实际应用方面的培训方案,启动职高教师全员培训以及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工作;
4、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2009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回顾工作过程,提炼工作经验;
5、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公共必修课以及各项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培训的招生、报名、组班工作;
6、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封闭培训”阶段总结和年度培训计划。
(二)2010年3-4月
1、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制定并报送2010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并实施、开展具体工作;
2、组织、启动“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者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培训工作;
3、结合区教委“十一五”继教文件,研讨制定幼儿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方案,并启动与之配套的培训工作;
4、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基本功)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能力提升”、“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封闭培训”、“区教师心理健康导航项目”、“名家课堂”等培训项目;继续参与、推行“春风化雨”等培训行动;
5、继续组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全员通识培训和各学科岗位培训;
6、组织“十一五”继教管理中心组、刊物编委会成员考察学习活动。
(三)2010年5-6月
1、结合各学校、幼儿园校(园)本培训项目申报方案,对部分校、园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工作;
2、组织各培训单位和部门进行培训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培训课程的论证等工作;
3、组织“十一五”继教管理中心组与兄弟区县开展研讨交流活动;组织刊物编委会培训活动;
4、编印、下发特级教师论文集。
(四)2010年7-8月
1、做好“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者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培训阶段总结工作;
2、做好各项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培训的招生、报名、组班工作。
(五)2010年9-12月
1、组织新教师任职仪式和培训工作;
2、组织“特级教师工作室”学年度工作检查,并组织核心成员做区级观摩课;
3、按照“校本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标准和要求,做好以市、区中学示范校和小学学区为单位建设“教师发展基地”和“学科指导基地”的各项验收、达标工作;
4、组织召开2010年区教委继续教育工作会。
三、保障措施
1、区教委在年度预算中设立教师继续教育以及校(园)本培训专项经费,为教师培训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区继续教育办公室协助区教委人事科落实全区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并对所有培训项目进行统筹管理;
3、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作为教师继续教育以及校(园)本培训“第一责任人”,鼓励、支持本单位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依据本单位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教师继续教育
4、各校(园)继教干部为每位教师建立继续教育个人档案,并熟练掌握“智能支持系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程序,对教师参加各项培训和活动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