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2-09-26 10:28:00
- 发布者: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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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问题与理性爱国”主题班会参考稿
一、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的,中国渔民历来在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从事生产活动。早在明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从来就不是什么“无主地”,中国是钓鱼岛等岛屿无可争辩的主人。
1895年,日本在甲午战争末期,趁清政府败局已定,非法窃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随后,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收回日本侵占的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国际法上业已回归中国。历史不容翻案。
1951年,日本同美国等国家签订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群岛(即现在的冲绳)交由美国管理。1953年,美国琉球政府擅自扩大管辖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裹挟其中。1971年,日、美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又擅自把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中国政府对日、美这种私相授受中国领土的做法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不予承认。日本政府所谓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中之间不存在需要解决的领土争端,完全是罔顾史实和法理,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重要谅解和共识。
近年来,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挑起事端,特别是2012年以来姑息纵容右翼势力掀起“购岛”风波,2012年9月11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
二、中国政府所采取的有效反制措施
针对日本悍然宣布“收购”钓鱼岛的举动,中国政府陆续采取了连串反制措施,包括外交声明和交涉、军事准备、派海监船巡航等,被外界称为“多合一”保钓。
1、公布领海基线。9月10日,中国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领海基线的公布,标志中国政府对钓鱼岛问题的“重大立场调整”——即不再承认这些岛屿存在主权争议,而是明确中国对其拥有绝对、不容谈判的主权。
2、领导人密集表态。中国各界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响应强势而坚决。迄今为止,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李克强4名最高领导层先后表态,表达了寸土不让的决心。同时,解放军南京、广州、成都、济南等四大军区近期进行了罕见大规模军演。根据军方有意向外界披露的军演细节看,这是针对捍卫钓鱼岛主权的非常鲜明的“亮剑”。
3、多个部门及媒体强烈谴责。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防部以及以《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为代表的官方媒体,也都先后警告日本应“悬崖勒马”,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动。
4、中国海监到钓鱼岛海域维权。9月14日6时许,由中国海监50、15、26、27船和中国海监51、66船组成的两个维权巡航编队抵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域,对附近海域进行维权巡航执法。这是我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钓鱼岛海域领海基线的声明之后,首次对该海域进行维权巡航执法,宣示了我国对该岛屿及海域的所有权和管辖权。
5、向联合国提交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美国东部时间9月13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大使约见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了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至此,我国已履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完成了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的所有法律手续。
6、其他一系列反制措施。如果钓鱼岛局势继续僵持甚至出现恶化趋势,中国还会继续采取一系列反制措施,其中有“硬牌”,也有“软牌”。“硬牌”包括经济施压、军事打击等。“软牌”则包括舆论牌、外交牌等。总的来说,中国政府已经针对钓鱼岛问题做好了全面准备,若到摊牌时间,不仅“主权在我”,也将“主动在我”。
三、当前民众保钓形势
就在海监船在海上维权巡航之时,中国内地也发生了多起民众的保钓示威行动。官方和民间联动,显示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坚定意志和决心。与此同时,一些非理性的抗议活动也屡有发生:如有人当众焚烧或打砸日系车,打砸在华日本商店,“抵制日货”等行为;某些地方发生了袭击日本人的过激行为,9月15日湖南长沙、株洲等地出现打砸抢日资商铺。这些不理智之举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突破了法律的边界,触犯了法律,是一种犯罪行为。9月18日,我市部分群众进行了聚集游行,参与人员成分复杂,有个别人意图冲击汽车4S店和银座商城,涉嫌打、砸、抢、烧,均被公安机关及时制止,由此可见,游行活动正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试图变成打、砸、烧等违法活动。
表达爱国,天经地义;但爱国绝不是僭越法律的借口,否则爱国行为,就会异化为违法犯罪。日系车、中国公民购买的日本商品是中国公民的合法财产、劳动所得,这和爱国者的财产一样,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打砸这些财产,并不会对日本政府造成任何损失,倒霉的是自己的同胞。
在日本做出侵犯我主权的行动时,我们当然要亮出自己的态度,但爱国行为应该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因为无论是中国公民的合法私产,还是在华日本人的安全,都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维护中国法律的尊严,是爱国的应有之义,相反,僭越法律底线的所谓“爱国”行动,只会授人以柄,损害国家形象,是不折不扣的“害国”,不但影响自己的前途,对家人也绝没有好处。
拥护政府的外交行动、遵守中国的法律、尊重团结自己的同胞,才能形成爱国的堂堂阵列、浩然正气;日本右翼势力才会有所忌惮。爱国切忌走向偏执、违法的歧路,那只会伤害爱国共识。
四、我们应有的态度
面对钓鱼岛局势的最新变化,我们要坚定信念。要看到祖国在一天比一天走向繁荣与强大,中国国际地位在日新月异地提升,中华民族任人欺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们要保持团结。近代史上,中国之所以饱受日本侵害,就是因为当时国家四分五裂,一盘散沙。今天的中国已远非昔日可比,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没有任何外来挑衅能够得逞。我们要努力奋斗。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办得更好,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这是我们维护国家主权、挫败任何外来侵犯的坚实基础。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做好如下几点:
1.相信党和政府有决心有能力解决钓鱼岛问题。作为一名学生,爱国是必要的,也是我们要予以鼓励的。但是爱国要有理、有序、有节,要看到中国政府正在一步步对日本采取有力反制措施,目前效果已经逐渐显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学生要保持冷静,要坚决相信中国政府有决心、有能力处理好钓鱼岛问题,我们的行动要与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支持中央的反制举措。
2.要理性表达爱国热情。全体学生要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依法、理性开展爱国活动,不参加未经批准的大规模聚集活动,坚决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我们的爱国热情、将矛头指向党和政府。
3.搞好学习,为祖国赢得未来。学生天职是学习,只有搞好学习,掌握好本领,建设好强大的祖国。我们要将对祖国的深厚感情、强烈的爱国热情转化为自己的学习动力,有了文化、有了学识、有了本领,才能为祖国赢得未来,这才是真正的爱国,才是最大的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