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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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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搞好寒假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强化护校保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属各单位在放假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以下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1、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2、对所属部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防事故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查找隐患,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3、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所辖范围列出封闭式(不需启用的)和开放式(假期需要科研和教学实验用的)部位。对封闭式部位的各类设施务必关闭所有开关,封牢所有门窗等出入口;对开放式的部位,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值班,负责该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使用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各单位寒假均应安排人员值班守护(值班安排表务必在2010年1月12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明确领导负责带班,并有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假期结束后值班人员值班记录统一交保卫处查核。值班守护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每天对所属部位进行巡查,查验门窗、水电等开关状况,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置,发现案件、事故及时向我处报警。门栋专职门卫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守护,不得脱岗、漏岗,要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保卫处值班室。所在单位要加强对专职门卫人员的考察和督查,并帮助解决值班守护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寒假期间,南北苑学生宿舍楼、研究生宿舍楼、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区、琴湖公寓、金瀚林公寓、中兴公寓等区域原则上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有关单位应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放假前对学生宿舍的门、窗、门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做好维修、更换工作。
2、放假期间,原则上要求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要求留守学校的,需经所在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各学院应安排2-3名责任心强的留守学生负责本学院学生宿舍的巡查,并将负责巡查的学生名单在2010年1月15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
3、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指派专人到学生宿舍督促检查,务必要求学生将现金、有价票证和贵重物品随身带走,一般物品由学院统一保管。
四、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组织实施,要求以栋为单位,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离校时应与左邻右舍打好招呼、互相关照,将贵重物品另行寄存、严加保管。督促各户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措施整改各种隐患漏洞;明确告知住户人员离校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五、有基建、维修施工任务的单位按照《湘潭大学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施工队伍的教育管理,并在开工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
六、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置各类案件和事故,对全校各个值班点进行督查;指导各单位值班守护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掌握全校治安保卫工作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室地点在服务大楼三楼,值班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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