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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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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校区各办、委、中心、馆,各驻校区服务单位:
为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全体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以防火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同时将隐患情况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的领导和消防责任人要切实按安全防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一次假期前自查,做好用电安全和火种清理工作,发现灭火器不足、损坏、过期,请书面报保卫办进行增补、更换。
二、放假前,各单位必须将实验室、课室、办公室等场所的门窗关好锁牢,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防盗设施损坏的要及时维修,安装防盗报警器的场所要及时布控。
三、加强学生、教职工防火安全教育。目前正值风高物燥的季节,重申,除珠海市开放的公园外,任何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校区管委会备案不得擅自爬山,严禁在校区内燃放烟花炮竹,防范山林火灾。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尤其在春运期间,各种活动多,外出切勿乘坐“三无”车、农用车、驾驶员酒后开的车、超员车;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要注意过往车辆动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施工工地等地方活动,预防意外伤亡。
五、在公共汽车、商店、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应提高警惕,慎防扒手和骗子;离开宿舍要随手关窗锁门,防止失窃。
六、加强卫生防疫。各食堂及食品销售单位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出售食品的有关制度,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七、假期留住校区的学生、教职员工切勿晚上独自去校区周边僻静处散步;各单位一般不安排学生助理晚上值班,如有特殊工作需要,要关照好学生安全;夜归人员应提高警惕,防范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
八、各单位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突发和危及安全的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所在单位领导、校区领导和校区保卫办报告。如遇到其它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我办或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保卫办报警求助电话(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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