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5-04-11 18:42:00
- 发布者: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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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 ,我演讲的题目是《无悔青春,与法同行》。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今年4月15日下午,泸州纳溪中学一位年仅15岁的初三学生曹某,因与同级不同班的王某发生口角纠纷,用一把10公分左右的短刀在校门外将王某刺伤,王某经20余小时抢救无效后死亡。当曹某杀了人准备转身离去,被旁观的同学拦住指责他:“你想走哪里去!你杀人了!你是要负责的!”他居然说:“负啥子责!谁叫他在背后说我的坏话,不就是赔钱嘛,我回及喊我老汉儿拿钱就是了撒!”(四川话)
一个花季年华的生活就这样消沉了,一朵含苞待放的蓓蕾竟结出了罪恶的果实。
同学们,是什么造成了这不该发生的悲剧?是什么夺去了这无比宝贵的生命?
是对法制的无知使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是他一时的冲动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最终他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违法犯罪不仅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价是极其惨痛的。
所以,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凡事三思而后行。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思考:如何与法同行?
有同学说,法律离我们很遥远,我又不杀人放火,顶多违反校规,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我们忽视自身行为规范的养成,平时不守纪律,放松自我约束,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发展成违法。试问,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怎么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呢?
故事中的纳溪学生曹某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他平时就忽视自我约束,法制观念淡薄,在学校经常违反校纪班规,不认真听课,逃课打架,拉帮结派,欺负同学,强行借钱不还,还偷偷地将管制刀具藏在书包里带进学校,甚至误伤他人,经老师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如今终于酿成了大祸,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所以,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遵守法律,要从遵守纪律开始。
古人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我们青少年要想拥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好好学习,幸福成长,就要将法作为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只有认真学法,才能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真正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同学们,我们正值青春年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民族的兴盛和国家的发展,在我们追逐梦想的人生路上,必须与法同行!
与法同行,让我们走出冲动与鲁莽,变得沉稳而理智;
与法同行,让我们抛弃脆弱与懵懂,变得茁壮而坚强;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
法如灯塔,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法如罗盘,指引我们奋进的方向!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与法同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实践法治精神,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无悔青春,与法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