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毕业生党员同学们:
你们好!
光阴似箭,你们的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在校期间,你们自觉地接受了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圆满完成了学业,而且实现了自己美好的心愿,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这表明你们在政治上正逐步走向成熟,这也是你们在自己青春的篇章中写下的辉煌的一页。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作为毕业生党员,在你们即将迈向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还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为方便你们及时正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我们特此提醒: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将会被认定是自行脱党。
二、关于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具体流程
1、本人先与其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所去单位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所属党组织全称;
2、本人拿到介绍信之后,严格检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对照其中项目的填写是否与自己的实际情况一致,如:介绍信的抬头是否正确、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党费交纳时间、开具日期等;
3、及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用传真或邮政挂号信等形式反馈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关于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转移
1、如果你没有办理暂缓就业,你的党员档案将归入你的人事档案一并寄去工作单位党组织。
2、如果你办理了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正式党员的档案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还是预备党员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档案暂留学院,待转正完之后再统一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预备期间,按时向学院党委递交思想汇报,按期交纳党费,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递交转正申请。不按要求回校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向学院党委提交书面思想汇报、不定期交纳党费、不如期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处分。
3、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一旦落实工作单位,请立即将党组织关系转去工作单位党组织;确有困难无法转出的,其党组织关系在学校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满2年后,如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请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回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员材料将随本人人事档案一起转回生源地。
最后祝你们在新的人生征途上,身体健康,事业有成,为母校增光,为党旗增辉!
**大学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