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4-05-22 20:34:00
- 发布者: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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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是一个多宗教地区,有7个世居民族的大多数人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与这些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关系极密切,甚至在有的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伊斯兰教不仅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甚至出现宗教生活习俗化,生活习俗宗教化的某些倾向。这些民族的饮食、节庆、婚丧等风俗多源于宗教。这些民族群众给孩子起经名、做割礼、结婚念“尼卡”,去世土葬、脸要朝西摆放,在这些人生社会化过程的关键时刻,宗教都起了重要影响。人们很容易把宗教影响內化为心理深层潜在的价值追求,从而影响生活、行为取向和价值理念。
宗教极端势力正是看到宗教的这种影响力,打起宗教旗号、穿起宗教外衣,煽动宗教狂热,妄图把宗教引向极端化、政治化。20世纪80年代开始,他们打起净化、改革宗教旗号,从鼓吹极端原教旨主义思想,宣传“圣战”到煽动分裂、反汉排汉、反对社会主义制度,鼓吹建立“东突”国家,实施暴恐活动,破坏社会稳定。
当前他们更是变换手法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来裹胁群众。一是把宗教极端主义宣传与信教群众的生活联系起来,规定若干“阿拉木”,规定极端化的信仰、行为方式,要信徒照此信仰、行为,否则你就不是真正的穆斯林。他们规定不能服从政府,不能使用结婚证、身份证、工作证,不能与不信教的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握手、来往、结亲、送葬,不能听从清真寺爱国宗教人士的讲经,诬蔑爱国宗教人士是政府、共产党的阿訇等。不许人们唱歌、跳舞,包括人生最喜庆的婚礼上也不能唱歌跳舞,人们如何着装、打扮、饮食,都从宗教极端主义角度做出强制规定。并把“清真”泛化,不仅在食品上而且要在药品、化妆品、服装上都打清真标签。他们的这种宣传渗透,使有的不明真象的信教群众,误把这些宣传当作伊斯兰教的规定,结果在社会上、生活上标志宗教极端主义东西多了、不正常的宗教氛围浓了。宗教极端主义势力正是从这样的方式上企图强化人们的宗教意识,把宗教兑变为宗教极端主义,进一步强化人们的民族意识而凝聚群众,形成其现实力量对抗政府、分裂国家。
二是宗教极端势力利用现代传媒大肆宣传、渗透其极端主义思想。宗教极端势力妄图利用现代传媒,如手机、存储介质、点读机、光谍,尤其利用网络的传播快、范围大、匿名匿源性强、成本低、攻击性强等特点,大肆向信教群众进行渗透。利用和举办地下讲经的形式,大搞“泰比力克”,利用民间民俗活动宣传宗教极端思想。他们混淆宗教与宗教极端主义的界限,使群众上当受骗。
三是宗教极端势力把渗透的最主要对象指向“80、90”后的年轻一代和女性。“80、90”后的青年人,现在越来越成为社会更新换代的一个主流部分。新疆“80、90”后人群,相当一部分是少数民族并且多来自农村。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新增人口不增地,农村剩余劳动增多,其中许多人是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在农村发展空间有限,往往流入城市。而他们中多是初中毕业生,进入城市后就业、创业能力不很强。往往生活在因缘于血缘、地缘、业缘相对封闭的小圈子中。如果我们的团结、教育和引导工作跟不上,宗教极端势力就把他们包括其中的女青年作为主要渗透对象。这些涉世不深、事非判断能力不强、又有较深宗教信仰基础的年轻人,一旦被宗教极端思想洗脑就易变成暴恐分子,为宗教极端思想左右而去实施暴恐活动。他们往往变得对社会极其仇视,既狂热偏激又非常冷酷、残忍,认为自己所做所为都是为宗教信仰而献身。
因此,宗教极端主义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上都与宗教有本质的区别。宗教一般是一个社会合法的、社会成员普遍公认的基本、正统信仰,社会成员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信仰会受到其他社会成员的尊重,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宗教极端主义的传播是半公开的、秘密状态的反社会、分裂国家的极端思想,是政府和公众所不能接受的。它处于非法地位,只能在有些社会成员中传播,社会公众反对它的极端性、暴力恐怖性。这种极端性、暴恐性,完全违背宗教对人、对事、对社会的中庸、宽容态度和主张。它更违背宗教经典、教义,它是根据极端主义的需要对宗教的任意歪曲。宗教极端势力的这种反社会、反文明、反人类的倒行逆施,往往使它自己处于社会极少数地位。只要我们揭露它的真面目,不让广大信教群众上当受骗,它就绝无市场。
宗教极端势力破坏社会稳定,残害无辜群众,我们必须铲除这个社会毒瘤。为此:
一要坚持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准确把握宗教与宗教极端主义的关系。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因而我们要尊重宗教的演化规律,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活动空间。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世俗化,沿着现代方向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引导信教群众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要理智平和的信教,增进包容性,反对狂热偏激。我们绝不能把宗教极端主义等同为宗教,充分认识宗教极端主义是民族分裂主义的精神支柱,是政治而不是宗教本身。他们杀人放火,残酷对待一切与其主张不一样的人,连反对其极端主张的宗教人士都杀害,这绝不是宗教。
二要坚定不移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宗教极端势力进行暴恐活动,是危害新疆稳定的现实、直接危害。我们必须坚持“反暴力、讲法秩、讲秩序”的维稳方针,保持高压态势,下好先手棋,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暴恐犯罪活动。要研判形势,把暴恐活动解决在萌发期。要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在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暴恐活动方面更要发挥专业化力量的作用。要相信、团结、依靠各族干部群众,要相信、团结、依靠广大信教群众,建设反分裂斗争、反暴力恐怖的钢铁长城。并把它作为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特色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基础。古今往来,一切与社会为敌、反人类、反文明的反动势力,最怕的是人民群众,一旦它失去群众、欺骗不了群众,它的末日就到了,宗教极端势力同样如此。
三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建设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宗教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现象,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宗教产生时就与文化是一对孪生姊妹,而后来神学文化与世俗文化分道扬镖,各自依照自已的规律发展演化。当宗教赖以生存的社会条件还存在,宗教就有人信仰它,以它作为自己对终极世界关怀的表达。但是,人类社会毕竟在发展进步,尤其近现代以来科学技术、文化的飞速发展,使人类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人类自身也在科技、现代文化发展的推动下不断进步,人们越来越理智的对待宗教。经过现代文明洗礼的宗教也会越来越世俗化、道德化、人本化、宽容化,将沿着适应现代社会方向演化。而宗教极端主义往往发生在那些现代转型极困难、社会矛盾突出的社会里。宗教极端势力作为一种邪恶的社会政治力量,采取极端化手段企图把社会引向政教合一,甚至绑架民族企图把一个民族变成宗教极端体,实现历史倒退,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铲除宗教极端主义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