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阅览常用文档调查报告

盗版光碟为何屡禁不止

发布者微信
  • 发布时间:2011-11-08 08:16:00
  • 发布者:吾爱
  • 微信号:wuaiyazhu.
  • 浏览量:
  • Tags:盗版光碟 屡禁不止
  •   公告:

    

盗版光碟为何屡禁不止?
——社会实践之实访**数码港论文报告
[绪论]
1.采访并了解周围同学使用盗版的情况及其态度
2.关于周围的同学亲朋的情况做相应的思考,由此得出:
1)购买盗版光碟的主要人群;
2)盗版光碟涉及范围及其用途;
3)盗版商是如何运行贩卖的;
4)有关部门的管理措施。
3.带着以上问题实地调查
4.分析结果并在认识了解盗版光碟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条令等(上网查阅资料)
5.对于**盗版光碟市场的现状应采取的措施

[正文]
寒假之际,正是广大学生放松身心的好机会。问及周围同学的的寒假计划,多数同学表示想在学习之余看看几部早就想看的电影、动画片,或是错过好几集的连续剧,再者是新装一款游戏好好地玩一把。这些都涉及一个问题,去哪儿买光盘,买怎样的光盘。许多同学毫不犹豫地回答选择去**的几大数码港买盗版光碟。这实在是一个惊人相似的回答,在吃惊的同时又不得不令人感到担忧。杭城的IT产业的飞速发展与几家数码港的发展密不可分,但为何这些数码港却正大光明地成为了贩卖盗版光碟的中心?而作为一个知法懂法重高学生又为何会成为购买盗版光碟的常客?其中给出的理由很简单,这几年由于盗版技术的发展,一种名叫“HDVD”的盗版压缩碟出现在**各大电脑市场上。一部长达60集的电视连续剧,6张碟就可以一网打尽,而且只需花费24元左右。这类“压缩饼干”似的盗版碟价格低、容量大,购买的顾客非常多,从业者纷纷惊呼:“音像业SARS爆发了!”相比正版光碟,如此“物美价廉”自然买者众多。根据供求关系,卖者自然也不少了。许多同学还表示只有持有书店的书券或是收藏有纪念意义的光碟时,才会考虑去国营音像店或者是新华书店买正版光碟。如此看来买盗版光碟俨然成一种习惯了,购买正版光碟反而成了异类。问及盗版光碟的危害时,大多数同学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对其深层危害并不了解。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在实地考察前作了以下思考:
1)购买盗版光碟的主要人群;
2)盗版光碟涉及范围及其用途;
3)盗版商是如何运行贩卖的;
4)有关部门的管理措施。
2月28日,我们来到文三路上的数码港进行实地调查。数码港内是由一家一家的小商店构成的。摆在最显眼的位置是最新配置的笔记本电脑等数码产品,乍眼一看似乎其中并无异常。但走进摊位时,坐在店门口的一位姑娘就开始向我们吆喝了:“最新的光盘,进来看一看!”我们还没拿定主意,边上的一家毫不示弱地吆喝:“来我们这儿,什么都有!”我们随即走进其中一家,只见一个小小的店铺被隔成了两间。前面一间买的是鼠标耳机等电脑配件,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有一扇门通向另一间。里面的房间摆着几张放着大盒子的桌子,盒子里堆满了盗版碟。当前最热门的港片《金枝玉孽》、《青出于蓝》以及正在热播连续剧《龙票》、《好想好想谈恋爱》等,都被放在显眼处,甚至还有一些尚未引进的片子都在这里光明正大地“上市”了。据老板介绍,他们这里卖得最好的是经典电视连续剧的压缩碟,比如《洗冤录》、《寻秦记》等,像《蜡笔小新》、《火影忍者》一些动画连续剧也卖得很俏。我们还发现,所有的盗版碟都被进行了细致的归类,挑选起来十分方便。除了连续剧外,盗版压缩碟也没有放过老电影、科普讲座等,据说这些是特地为“专业人士”准备的。另外还许多歌星的唱片,一些正版市面上不曾见过的合集,以及许多热门游戏。令人惊讶的是,一个系列的多套游戏竟然都被压缩在一张光盘里。比起正版音像店,这里不仅囊括了所有正版音像店里所有的,还多了许多不曾引进的日本原版动画片,经典老电影,合集唱片甚至是18禁的音像制品。
我们随手拿起了一叠《探索》的盗版碟,老板连忙过来打招呼:“这是电视里放过的《探索》集锦,如果你买DVD或者VCD版,要花好几百块钱呢。我这里只要四张压缩碟,24块钱就够了。”随即,老板又拍着胸脯表示,压缩碟质量绝对没有问题,不好可以退钱。
虽然临近开学,但店里仍不乏学生的身影。來这些店光顾的基本都是15~30岁的年轻人。对于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老板可谓是面面俱到。只要是报得出名的,老板都能帮你迅速找出,甚至还会推荐这一类的“精品”。在调查期间,我们还捕捉到这样的对话:
“这套连续剧真的不错。”
“我不太喜欢看这种。”
“要不先借你看,好你就来买,不好就还我,不收你钱。”
如此“人性化”的销售方式真是让人欲罢还休。不仅如此,而且价格低廉,一般的游戏都在5~10元一张,动画片电影在7~15元一张。而付完钱后,老板却拒绝开收据。
走出店门,我们注意到在墙上的经营许可证规定这家店的经营范围只有电脑配件和耗材。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有关部门也意识到盗版市场的猖獗,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每家店铺都摸准了检查套路,知道周一到周五检查较严,所以周六周日又成为“盗版市场”。 有些商贩非常狡猾,拿到台面上来卖的都是空壳子,真正的碟片都藏到其他卖器材的店铺里,所以每次只能发现了一两百张碟片。而上面提到坐在店铺前拉客的人同时还起到放风的作用。只要有检查的人一来,就立即通知所有的店铺,转移盗版光碟。
经过分析和总结,又结合网上资料等,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
盗版的危害
据了解,近10年是中国音像业发展最迅速的时期,即使面对复制、网络下载、光盘刻录等各种方式的盗版,中国音像业依然在努力地向上发展。自从盗版压缩碟出现之后,音像制品的发行量应声下跌。据悉,仅仅过了一个国庆节,中凯公司仓库积压的普通光碟竟然达到3000万张,其中光电视剧就有1000多万张,这些数据在业内看来,是毁灭性的。如果盗版压缩碟得不到及时制止,音像产业几年来良好的发展势头将消失,现有的基础也将毁于一旦。
我们从网上了解到,面对来势迅猛的DVD压缩碟,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总监夏陈安很担忧:“压缩碟压缩的都是当红的电视连续剧,而且更新速度很快,等我们电视台买下版权再决定好播放时间后,观众早就看过了。这样下去,对我们的影响是不可估计的。”
夏陈安表示,电视现在惟一的优势就是免费,现在也仅靠一些中老年观众来维持收视率,用惯了电脑的年轻人都觉得在电视中看电视剧需要定时收看、每天播放的集数少、中间插播的广告多,都纷纷投向压缩碟的怀抱。“长此以往,肯定会殃及收视率”。
同时盗版影响了国家税收和一些正当营业的企业或个体承包商的经营。如曾在杭城遍地开花的“海天音像”连锁店的倒闭、音像出租店的生意萧条以及电影院不得不搞半价活动等都与盗版密切相关。
采取的措施
1.压缩技术合法化
不管是在业界,还是在消费者中,都有观点认为压缩DVD是一种技术进步。他们普遍觉得,“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老百姓花钱少,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做?”然而,音像出版商们却对此忧心忡忡,他们认为这对整个音像行业、整个文化产业都没有好处。据悉,压缩碟要想登堂入室牵涉到多方的利益。一是版权很难处理,不可能像盗版一样将不同版权的作品随意编辑在一起;二是成本差价太大,如果采用压缩碟,正版需要把版权费用分摊进去,每张碟怎么也要20元左右,还是拼不过盗版压缩碟。尽管现在难度很大,但是压缩碟还是以后音像的发展趋势。
2.法律的制裁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二编分则第三章专增一节“侵犯知识产权罪”。适用于打击音像制品侵权盗版行为的,是《刑法》第217条、第218条,即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再次重申了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标准:从事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个人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单位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以上规定减少了公安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幅度,进一步明确了刑事处罚的最低标准。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处罚。
3.广泛借助民间力量
对**来说,打击盗版碟受两个方面的牵制,首先盗版碟市场牵涉多家管理单位。**的盗版碟市主要分成两块,一块是杂锦式的,像是在夜市摆个小摊、是吆喝着叫卖的摊主们;另外一块比较专业,主要集中在文三路的电子市场中出售。那些在电子市场里卖盗版碟的基本上都是超范围经营,只有工商局才有权利去管辖;而盗版碟的版权问题又牵扯到新闻出版社;文化市场稽查处的搜查令只对有证有店的有效果;而那些在夜市上摆地摊的小贩们只有城管才有权力去管理。要几家单位同时调动,联合行动,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其次,老百姓的版权意识还不强。
我们身边有不少喜欢买盗版DVD的朋友,他们理直气壮:“以前的盗版碟价钱便宜但是质量不好,但现在的压缩碟有了‘质’的飞跃,这么价廉物美的东西为什么不买?”
关于这点,我们作为高中生,有责任从自身做起。背负“盗版光碟的主流人群”的称号并不光荣。同时建议学校能多开展关于这方面的活动,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结论]
目前出现的盗版现状,有点面临“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形势。消灭盗版是一项艰巨长远的任务。目前打击盗版最大的困难是找不到源头,只针对店铺打假,效果有限,要真正制止盗版,就得广泛借助民间力量,发动打击盗版的“人民战争”。只有人人都参与这场斗争,我们才有机会获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