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1-05-14 10:24:00
- 发布者: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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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法制教育
推进和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是一项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系统工程,具有弘扬法制精神,培养法制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平安和谐,有序发展的功能.因此,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学,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课."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可见,在全球经济竞争白热化,中国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法制教育被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审视我们目前的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现状,不由得不使我们产生一些想法,下面仅就当前我们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缺失与思考浅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1,把法制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全部散见于德育类教材中,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的连续性.孰不知"道德人"与"法律人"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法.邓小平同志在讲到"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才时,也是把道德和有纪律并提的,而且特别强调纪律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把纪律纳入道德范畴之意.同时,德育概念本身也没有包括法制教育,学校德育广义理解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狭义理解仅指思品教育.德育的三大组成部分并不涵盖法制教育内容.另外,比较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校教育,尽管也强调道德或宗教教育,但法制教育内容却是这些国家学校教育的传统,它与道德和宗教教育无论是从教材编写,专业设置还是教师配备上都有区别.可见,把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变相为德育内容,是没有任何理论依据的.同样,在学校教育实践中,德育实践就在以分数和升学率为杠杆,以智育为中心的教育体制面前毫无地位可言,再把法制教育纳入其中,无疑于彻底否定了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
2,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
法律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的习惯.自觉地树立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的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面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替代法制教育.知法者,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现在知法犯犯法青少年大有人在.有两点可以说明:一是模仿犯罪,不少青少年模仿影视小说中的犯罪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二是反侦查,比如作案时戴手套,伪造证件,破坏现场等等.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形成,已是现代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3,法制教育的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社会的教育,许多家庭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的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只好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死角现象突出.
总之,做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是我们全党,全社会,尤其是学校和家长的首要素质.在法制化,民主化建设迅速发展的中国更是显得尤为重要.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实效化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是任重而道远的事业,我们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