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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阅览室管理条例 一、凡到本校阅览室看书的同学,必须遵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守纪律,讲文明。 二、书包应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身携带,否则不准入内。 三、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违者给予警告或请出室外。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带食物来吃,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杂物。 五、爱护图书,不得涂划污损或撕坏。违者应自行购买原样书赔偿。确实买不到原书者,按原书价的3─15倍赔偿。 六、看完图书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七、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书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