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阅览室管理条例
一、我校阅览室为本校职工提供方便,凡不是本单位职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二、所带提包不得随身携带,必须放在指定地点,否则禁止入内。
三、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高声谈论,以免影响他人阅览。
四、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吐痰、乱抛纸屑。
五、爱护书报,不得随意圈划、折叠、剪裁。
1、损失报纸一张,应自行购买相同的报纸赔偿,否则按月报费的1─3倍赔偿。
2、损失书刊,应自行购买相同的书刊赔偿,否则按全年的书刊费赔偿。
六、阅毕书、报,应按日期顺序理好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七、未经允许,不得将书、报随意带走,违者按原价的3─15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