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调查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呈直线上升趋势。农民的腰包鼓了,笑容多了,生活越来越好。家里添置了冰柜、空调、太阳能、洗衣机等电器。房子越盖越高,越盖越华丽,装修得也更漂亮了。
公路也通畅了,柏油马路铺到了家村,高速公路穿过农村,其它的路面也铺上了石头。交通顺畅了,农产品可以方便运输,卖个好价钱。有的农民甚至种起了果树,办起了养植场,收入也翻了番。
农村实行了税费改革,农业税免了,国家还实行财政补贴。农民的收入由以前的几千元上升到现在的上万元,甚至数万元。
这飞跃是巨大的。
我对农村税费改革进行了一些了解。
根据中央的部署,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个改革”。
(一)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乡统筹费后,原由乡统筹费开支的乡村两级九年制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支出,由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修建乡村道路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实行有偿服务,政府适当补助。取消在农村进行教育集资。所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及农民的集资项目,也要一律取消。
(二)取消屠宰税。随屠宰税征收的其他收费也一并取消。
(三)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村内用工实行上限控制。除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无偿动用农村劳动力。试点地区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具体步骤,由当地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调整农业税政策。新的农业税实行差别税率,最高不超过7%。试点省份的具体适用税率和农业税征收总额,由国务院确定;省级以下试点地区的具体适用税率和农业税征收总额,由省级和省级以下政府按照比现行农民税费负担明显减轻的原则逐级核定。贫困地区的农业税税率要从低确定。农民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计税土地为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生产的,计税土地为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计税土地发生增减变化,农业税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征收牧业税的地区,改革后牧业税的负担按照略低于新的农业税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五)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按照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的原则,对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可以由试点地区省级政府决定只征收农业税或只征收农业特产税;也可以决定在农业特产品集中产区只征收农业特产税,在其他地区只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税率按照略高于农业税税率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
(六)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办公经费,除原由集体经营收入开支的仍继续保留外,凡由农民上缴村提留开支的,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方式统一收取。农业税附加比例最高不超过农业税正税的20%,具体附加比例由省级和省级以下政府逐级核定。用农业税附加方式收取的村提留属于集体资金,实行乡管村用,由乡镇经营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农村税费改革目标:
按照中央的要求,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减轻,规范,稳定”。“减轻”即通过改革要切实减轻农民的实际负担;“规范”即要加快形成农村规范的税费政策和征收办法;“稳定”即新的农村税费政策、征收办法及农民的实际负担水平要保持稳定。
“三农”问题是党中央积极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共中央指导各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逐年增多,此既有积极影响,也存在消极影响。中国部分农村当前还存在严重问题,如饮水问题,中国农村的全面发展还有一段路要走。
中国在2008年举办奥运会,中国的经济将借此取得飞速发展,农村发展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