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4-02-10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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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系统岗位技能竞赛参考200题
一、填空题
1、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中国共产党党内第一大法是(中国共产党章程)。
3、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5、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四句话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集中概括。
6、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7、(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8、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1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9、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10、党员受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1、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12、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5年)内不得重新加入党。
13、预备党员违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4、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做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受理有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15、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必经程序,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16、公务员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17、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18、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19、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20、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21、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22、政纪案件调查处理依次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处理四个阶段。
23、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提前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24、公务员受政纪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25、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26、案件调查期间,因被调查的主要对象逃逸等特殊原因造成调查不能进行的,承办检查室提出书面意见,按程序报批后,调查(中止)。
27、“两规”是指要求具有党员身份的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28、乡镇纪委、县直机关纪检组(纪委)不准使用“两规”措施,确需使用“两规”措施的,由(县纪委)直接组织实施。
29、警告,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是对犯错误的党员的一种(告诫),使之注意和警惕。
30、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又违反了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应当(开除他的党籍),不能再给予其他党纪处分。
31、党员受处分的时间,应从(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算起。
32、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33、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34、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可以(越级)申诉。
35、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接受其邀请,本人或携带亲友外出旅游,费用由邀请方支付的行为,以(受贿)错误论。
36、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37、党的纪检工作的根本性质是(党内的思想政治)工作。
38、党内监督的四个主要途径,即:党员群众的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和各个部门的监督、(职能部门)的监督、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的监督。
39、党的地方各级纪检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40、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对象是(党组织)、党员。
41、回避的方式有三种,即: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42、对普通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43、从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44、从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45、减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46、加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47、免予处分,是指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2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
48、一个党员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应对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49、两个以上党员(含两个)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
50、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51、信访谈话是指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派人与被反映人或(有关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责成当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谈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教育。
52、集体访是指多人到同一机关反映共同意见和要求的上访行为,多人通常指(5)人以上。
53、转交承办工作是指将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通过一定方式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处理。
54、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程序包括(推荐提名)、(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张榜公示)、(村民选举)。
55、按不同类别,证据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56、纪检监察室查办的案件中,经济类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执法检查中查办的案件,主要是(失职渎职类)和(行政问责类)案件。
57、党组织对党员所要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58、凡需经本级党委、纪委决定或者批准以及需报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在正式决定或批准前,必须经过(审理部门)审理。
59、党纪申诉案件的审理方式有(复议)和(复查)两种。
60、判断案件线索的可查性,主要是对其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否具有真实性,是否具有违纪违法性进行判断。
61、在证据提取方面要把握先易后难、(先外围后正面)、先取书证物证、再取证人证言的原则。
62、案件检查的管辖分职能管辖、(分级管辖 )和特殊管辖。
63、调查方案确定后,还应对有关具体问题拟定调查提纲,调查提纲包括的内容主要是:已收集掌握的案件线索、(调查内容的先后顺序)、确定的调查对象。
64、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还要对案情综合分析,这项工作主要包括审核材料、(鉴别证据)和认定违纪违法事实三个步骤。
65、收集证人证言时要注意证人资格,要注意做好询问证人前的准备工作,(要符合程序规定)。
66、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
67、在与被调查人见面谈话前,要重点研究被调查人三方面的基本情况,一是被调查人的自然情况,二是(被调查人的个性特点),三是被调查人的心理状态。
68、在与被调查人谈话中要注意被调查人的反谈话伎俩。反谈话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干扰谈话人员的思维判断)、回避正面谈话、刺探消息。
69、重要案件有两类,一是领导机关违纪违法案件,二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并需要给予重处分的。
70、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一般是指(违纪违法数额巨大,情况恶劣,后果严重,案情复杂的案件)或是涉案人员多,团伙性的单位集体违纪违法,造成较大震动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案件,或是一个时期、一个部门发生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