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4-01-03 09:44:00
- 发布者: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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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
我说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搞好民调是司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居委会做好社区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服务社区居民的一个大命题。
由于社会的转型,民间纠纷呈现了多样化,由单一的、居民间的日常生活纠纷、财产权益纠纷等转变为不但有民间纠纷,而且有居民与法人间的纠纷,如:社区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间的纠纷,居民与医疗单位的纠纷等。这些纠纷如果处理不得当,就会进一步加深纠纷双方的矛盾;如果双方产生误解,很容易令居民认为袒护了法人一方。
因此,不管是哪一类纠纷,解决起来都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最大限度地调解好民间纠纷,维护社区的稳定是我们每一位司法协管员的基本职责。遇到矛盾纠纷不能敷衍了事,更不能产生厌烦情绪,应该以“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心态对待任何纠纷。当事人双方怕的就是自己的事情没人管,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最盼的就是纠纷能水落石出,得到公平的解决。
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居委会主任、民调主任、司法所共同解决,尤其是遇有可能激化的或群体性的,还要民调与治安调解相结合,与社区民警联动的工作机制。比如,今年5月份由于邻里不合,两个人动起手来,与民警合作,纠纷很快就得到解决。另外查清事实是正确解决纠纷的前提条件,分清责任,在解决时要查清责任,当面锣对面鼓地解决,通过沟通思想,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履行,因为只有履行协议才标志着矛盾得到了解决。还有,为了巩固成果还要做到回访,以防止反弹。
司法所每月发放《人民调解》刊物,多看一些案例,多学一些法律常识,加强自身的学习很重要。总之只有全方位的武装自己,才能巧妙地化解纠纷,为构建和谐社区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