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强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宿舍和学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住宿教师要做到以校为家,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做到学校安全人人有责,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损坏公物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二,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随便带外人进入学校和宿舍;若亲友来访,要按规定在宿舍负责人处作好登记.
三,节约用水,爱护水表和用水设备.
四,安全用电,预防火灾,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不准私自接驳电线,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电褥,造成线路故障的要赔偿损失.
五,冬季取暖注意安全.保证宿舍内空气流通,确保煤炉使用安全,谨防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制度.住宿教师最迟应于晚上十时前返回学校,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告知宿舍负责人.
六,教职工调离本校前或迁出宿舍的三天前告知宿舍负责人,办理公物清点,移交钥匙.
七,假期需留校住宿的教职工应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
八,住宿人员若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惩处或取消住宿权,造成公物损坏或应照价赔偿.
**小学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