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房(琴房、舞蹈房)规则
一、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钢琴表面及琴键做到无灰尘,镜面和把杆等明亮干净。不准吃零食。
二、钢琴上不准堆放东西,乐器等应保持干净,妥善安放。
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器乐排练等,结束后要关上窗、门、灯等。
四、进入舞蹈房必须更换舞蹈鞋或干净布鞋,室内不准嬉闹。
五、钥匙必须由教师保管,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配备。琴舞房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六、器材必须分类安放.衣服类物品要注意防蛀、防霉,发现有损坏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或处理。
七、对器材严格管理,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器材被损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器材出借和房屋借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入册,限期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