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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考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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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9-28 1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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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考核条例
一、班级常规管理(400分)
(一) 学生日常规范
(1) 礼仪规范(符合进校礼仪、不戴帽、不戴耳机、不带早饭入校、遵守升降国旗仪式规范)(高中普美班、初中普通班、足球班3人次及以上;高中普通班2人次及以上,特色班1人次及以上)(高中普美班、初中普通班、足球班8人次及以上;高中普通班6人次及以上,特色班3人次及以上加倍扣分)
(2) 迟到、早退(高中普美班5人次及以上、初中普通班、足球班3人次及以上;高中普通班2人次及以上,特色班1人次及以上)(虚报者加倍扣分)(高中普美班10人次及以上、初中普通班、足球班8人次及以上;高中普通班6人次及以上,特色班3人次及以上加倍扣分)
(3) 校服(各班1人次及以上)(特色班2人次及以上、其余各班3人次及以上加倍扣分)
(4) 初中红领巾佩戴、标志佩戴(初中标志佩戴特色班100%、普通班不低于90%)、初高中团徽佩戴(初高中团徽佩带不低于90%)(红领巾佩戴特色班3人次及以上,其余各班5人次及以上)(超过规定人次,有1人次减10分)(检查包括进校检查和校内课间抽查)
(5) 广播操班主任须跟班管理,广播操无原因滞留特色班1人次及以上,其余各班2次及以上,眼保健操时间教室内喧哗吵闹即扣分,广播操质量差(以学生做操态度差(如不动、不跳、应跑步而慢走为主、大声喧哗吵闹);特色班1次及以上、其它各班2次及以上)(以体育室协同政教处检抽查为主)
(6) 个人仪表(不烫发、染发、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留披肩发,不穿高跟鞋、不涂指甲油)(特色班1人次及以上,其余各班2次及以上,化妆者、烫发染发者、佩戴耳饰戒指者(金银首饰为主)不论普通班、特色班一经发现即扣分)(不提倡学生佩戴挂件,一经发现班主任应及时进行教育
(7) 文明习惯(外卖零食不进班、课间或放学不做不正当游戏(如追逐打闹、打扑克、打游戏机等)、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特色班1起及以上,其余各班2起及以上)(特色班3起及以上,其余各班5起及以上加倍扣分))(口香糖、手机、球类入大楼一经发现即扣分)
(8) 学生素养:
A、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友善大度,不因小事斤斤计较与同学发生争执在本班发生争执产生一定影响以教育为主,在本班发生争执造成伤害事故即扣分;在班级与班级之间、年级与年级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发生争执产生一定影响即扣分。各班1人次及以上。
B、尊重教师,客观评价教师,班主任需教会学生正确反映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冷静理智地对待突发事件。对老师教学等如有异议,建议在课后善意地向老师提出,课堂上当面指责老师,当场严重影响课堂纪律或课后用不正当的方式发泄私愤,语言举止超出一定范畴,视为违纪,取消参加当月和下月的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二) 班级规范
(1) 认真组织好校班会课及主题教育课、午会课,不随意挪用,有教案(校会课挪用扣50分,午会课挪用扣30分)
(2) 午餐(初二及以下班主任到位,不大声喧哗、打闹、无饭菜打翻无人打扫等现象、无用餐严重浪费现象)(班主任不到位即扣分,各班2次及以上)(午餐在校用餐人数需占班级人数的90%或以上,特殊情况例外,以家长和学生共同写申请为主,确保不在学校用餐的学生在家用餐)(本月用餐人数与上月用餐人数相比减少10%,即扣分,特殊情况例外)
(3) 财产管理(无因行为规范造成的人为损坏、无损坏不及时保修等现象)(特色班1次及以上,其余各班2次及以上)(人为损坏一经发现即扣分)
(4) 自行车管理(不随意停放、管理人员及时上岗)(高中普美班、高中普通班、初中普通班3次及以上;特色班2次及以上)
(5) 净校、卫生保洁(按有关细则)(单次净校不合格即扣20分;卫生保洁反馈不合格特色班1次及以上,其余各班2次及以上)
(6) 黑板报(按时完成、有质量)(不及时完成或质量差即扣分)

(三) 班风、学风
(1) 作业收交(作业收交表按时上交)(作业表不按时上交普通班2次及以上、特色班1次及以上)(经教导处和政教处抽查有较多同学不交作业或上交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即扣分)
(2) 根据学校具体要求,为提高学生听课效率,营造良好的班级学习氛围,充分体现“尊重知识、尊重教师”的理念,本学年开始对课堂纪律实施评分制度:
每日每节课满分为10分,一星期总分为10分,每日每节课扣分均纳入星期评分中 。月考核以当月最后一个周五为截止日,计算当月平均分,下一月考核以上一月截止日起算。月平均分初中特色班在8分及8分以下,其余各班在7分及7分以下为不合格即扣分。按照以上标准先试行两个月,在实际操作中如需修改,再征求意见。
(3) 参加校内外主题活动、及各类重大教育专题活动(不参加扣100分,未按学校规定要求实施即50分)
(4) 志愿者活动(团委检查不合格特色班1次及以上,其余各班2次及以上)
(四) 重大违纪、违规
(1) 偶发事件未按正常程序处理
(2) 违反考场规则、考试作弊现象
(3) 打架斗殴或因违规致伤致残
(4) 学生在校外违反中学生行为守则,各类违规严重影响学校声誉
注:1、以上(一)~(三)项中各小项中每一点违反扣除30分(除特别标明以外)(以上每一小项实行累计扣分,累计至100分)
2、第(四)项中(1)(3)(4)项违反扣100分,第(2)项1人次违反扣50分
3.对于不合格扣分项目,将加大检、抽查力度
4.以上总累计至400元
二、 班主任基本要求(100分)
(一) 班主任基本素养: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教师法、教育法规行事,提高依法治学的意识,如有与教育方针、学校规定相违背的现象发生,要进行严肃教育和处理。
2、注重个人仪表、仪容,着装得体、大方、高雅、庄重,不化浓妆,不佩戴较夸张的首饰和挂件,不穿着另类服饰。
教育学生过程中不使用污辱性语言,不谩骂学生等;教会学生遇事不急躁、要谦让,让学生学会寻找恰当的场合、运用正确的方法、采取正确的途径反映自己的不同意见和想法。教会学生不在课堂上采取过激的言行举止。
(二) 按时上岗(原则上7:30到),服从年级组工作安排,全面负责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处理好课堂有关问题。
(三) 认真执行坐班制度。全天请假累计3个工作日及以上(含3个工作日),连续半天请假累计3个工作日及以上(含3个工作日)考核一天扣30分。
(四)按时参加广播操、升旗仪式
(五)认真参加班主任例会
(六)认真做好家访工作
(七)能参加教科研活动,有学期论文
(八)认真填写《班主任手册》
(九)组织自习课
(十)组织好学生评定工作
(十一)寒暑假期间教师应组织好学生的返校活动,返校出勤率需达80%以上(低于80%即扣分);班主任无特殊理由且未请假缺勤1次扣100分(除探亲假和区、校组织的活动外,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应到人事处请假,区、校组织的活动应到政教处请假);
班主任正常请假缺勤1次扣50分(除探亲假和区、校组织的活动外,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应到人事处请假,区、校组织的活动应到政教处请假)
(十二)认真参加寒暑假中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除特殊情况外,1次即扣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外)
(十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之前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中途接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可参加下一学年班主任外出考察。(此项福利不累加,不顺延)
注:(以上各项除(一)(二)(三)外一项未能完成扣30分,(一)(二)项视具体情况而定,累计至100分)
三、 以下几项,在学期或学年考核中额外加分
1. 市级德育展示100—200分,区级德育展示80—100分(包括“育人杯”等德育展示比赛)
2. 区级德育课题50—100分,校级德育课题20—60分
3. 德育论文在市级获奖100—200分,区级获奖50—100分
4. 德育论文发表在市级刊物,正式出版物上100—200分,发表在区级刊物上,正式刊物上50—100分
5. 带教青年教师(指班主任带教)并取得一定成绩,20—40分
6. 开设德育专题讲座,区级50—100分,校级20—60分
7. 获市先进班集体、团支部、中队200分
获区级先进班集体、团支部、中队100分
获校级先进班集体、团支部、中队50分
8. 重点活动:如校运会、现场会、五月歌会、学代会、少代会、艺术节、主题教育课、募捐、社会实践等。在各项活动中的班级奖励如下:
一等奖:奖励50分 普通班奖励60分
二等奖:奖励30分 普通班奖励40分
三等奖:奖励20分 普通班奖励30分
艺术节获入围奖奖励10分
说明:
1.年度评选先进班集体评分方法:(以一学年9个月计算:当年4月份—第二年3月)(起始年级以一学年6个月计算:开学9月份—第二年3月)(寒、暑假活动作参考)
1)、行为规范综合评定:
“行为规范”各月得分+(奖励总得分*20%)

9(或6)
2)、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绩良好。
2.有下列现象之一,评选市、区、校级先进班集体均不予考虑。
(1)班级学生有被学校处予各类行政处分的(关于偶发事件由班级主动调查并上报政教处或要求处理,不列入否决范围)
(2)各类考试有作弊现象,并经考核已确认的。
(3)班级同学有打架斗殴的或因违规致伤致残的。
(4)被校长室确定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各类事件
关于流动红旗:改单项净校为综合性流动红旗,每月考核总分500分及以上可获流动红旗。
1. 按照考核细则中“学生日常规范”“班级规范”“班风学风”“重大违纪违规”结出考核总分。
2. 班级学习氛围综合评定不理想,不能获得当月流动红旗,当月考核减30分,当月最高考核470元。
综合评定来源
1)教导处和政教处将适时进行检抽查
2)政教处向年级分管领导征询意见
3)年级组长向各班任课老师征询意见
3. 净校特色班月平均9.5分及以上,平行班月平均9分及以上。当月考核符合以上标准在考核基础上加30分(加分,500元封顶);当月考核不符合以上标准减30分,最高考核为470元。
4. 在当月的各类活动中获奖可加分(加分500元封顶)
学校组织的全校大型活动(包括团委、少先队组织的全校性活动)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
5. 年级组长在学校各类大型活动中可获得奖加分(运动会运动项目不算):
年级组长得分按班级得奖积分累加: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1分
年级组积分5分,年级组长获50分加分,多1分增加10分,加分至100分封顶。

以上条例每学年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及具体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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