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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结构工资制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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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结构工资制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学校人员结构,引入激励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骨干教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人事部、省政府、省人事厅及市教育局皋教发(1999)116号、(2000)135号、(2000)1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结构工资制,是指对正式教职工的工资实行几次发放:
一是70%的基础工资,每月按时直接发放:
二是30%的活工资经考核后发放:
学校可拿出学校收入中不超过15%的部分,整体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其中40%进入结构工资(活工资)的总额,40%左右用于各种奖项发放和津贴,20%左右用于吸引招聘外校优秀骨干教师。
各种奖项的设立应包括教育工作奖,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如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校长,名教师等)各种竞赛奖和辅导奖,教研成果奖等。
第二条学校实行按编设岗、按岗竞聘的用人原则。学校把经核定后的岗位数进行公示、教职工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学校对教职工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与结构工资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三条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进修,完成每5年24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学校把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列为教师竞聘上岗的必要条件,具体做法和要求见市局文件要求。
第四条 结构工资的经费来源
1.全部教职工工资档案中津贴部分(30%的活工资):
2.全部教职工每月60元的午餐补贴。
3.学校预外收入中不超过每月人均100元。
第五条 对教职工的考核—般分为四个部分:考德、常规考核、考量、考绩,分别占结构工资总额约10%、20%、40%、30%。
(1)考德,占结构工资总额的10%。
全校教职工实行一个标准、逐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触及下列11条之一者取消当月的考核津贴,凡受到—票否决的除按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和奖金外,将由正式聘用改为试聘或缓聘,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考核等第不得评为优秀。对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直至追究其纪律、法律责任。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
(一)不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犯有政治立场错误;
(二)工作量明显不足,而又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其它任务者;
(三)有体罚或变相体罚,伤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
果者;
(四)旷课或旷职屡教不改者;
(五)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热衷于第二职业,搞以营利为目的家教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造成不良影响者:
(六)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学生、同行、社会反映强烈者;
(七)因失职或渎职,致使所带班级或所在部门发生重大事故者;
(八)有不服从领导,无理取闹、恶言中伤行为者;
(九)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者;
(十)违反“计划生育”者;
(十一)有抢占,偷窃、破坏公物及其他一切违法违纪行为者。
(Ⅱ)常规考核,占结构工资总额的20%
逐月考核,采用打分的办法,累计当月,设常规考核的总分为400分。常规考核中的扣分,根据分数折算成金额,即为教职工当月常规考核中所扣除的津贴。当月考核达400分者享受常规考核的全额津贴。若扣除金额超过该部分的限额,在当月其他津贴中扣除,若当月所有津贴被扣完,则从下月的津贴中扣除。
常规考核可分为两大考核子项目,即:出勤常规考核和岗位常规考核。
(一)出勤常规考核即考勤,作为常规考核的子项目占300分,全校教职工均采用此标准。考勤主要指对准时上下班(会、课)及必须参加的活动进行考勤。私假一天扣20分,病假一天扣15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一次扣15分,会议等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00分,直至扣完为止,旷职一天扣200分,公假、产假、婚假不参加出勤考核。
(二)岗位常规考核,是学校实行结构工资制重要的组成部分,岗位常规考核主要是对学校各岗各职工作过程的考核。学校各种人员岗位系数比为:
1、校级领导(主要指学校党政正、副职)为1;
2、教学人员(担任一门主科的教学非主科教学达到标准工作量一半以上的人员)为1;
3、教辅人员及职员(均非工人身份性质)的为0.7;

4、原为专业技术人员竞岗后转聘为工勤人员的为0.7;
5、原工勤人员竞岗仍在工勤岗位的为0.7;
6、非教序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相应专业满负荷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为0.7—1;
7、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到相应的岗位满工作量的为1。
可分为三个层次人员的考核,各为100分:
1.教学常规 从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教研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采用倒扣分制进行考核。
2.教辅常规 可按教务、图书、实验等岗位分别考核。采用倒扣分制,具体考核细则由教导处制定,但必须把每个岗位细化到可以操作,落实考核人员。
3.后勤常规 按财务会计常规、食堂常规、专岗常规分别考核,后勤常规的考核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细化,由后勤部门协同各部门制定;财务会计常规里若有私借或挪用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观象,必须实行一票否决,严重的还要上报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食堂常规考核里若发生违反采买制度和师生食物中毒事故,除实行一票否决,同样要追究责任;专岗常规(如水电、锅炉、保管等)若发生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III)考量即工作量考核,占结构工资总额的40%,考量是对教职工“能”的考核。工作量的多少直接体观了工作能力的大小,是结构工资中最重要的部分。考量,具体又分为三大考核子项目:
(一)教学工作量的考核:
1.学科额定课时数:
高中教师:语文、数学10节;英语11节;物理、化学12节;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劳技、体育、信息技术14节。(体育含课前场地与器材准备,音乐、美术可根据对艺术考生的辅导和所上的选修课的情况折算课时。)
初中教师:语文、数学12节:外语、物理、化学13节;政治14节;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劳技、信息技术15节(体育课含课前场地和器材准备)
2.设立年级工作量级差系数
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为1,高三年级为1.1。
3.课时工作量:
(1)计算方法:全部以周课时14为基本单位(记为14A)进行统一衡量。把其他学科的课时数根据额定课时比例,换算成周课时为14课时数。
(2)计算公式:
14/某学科的额定周课时数*某学科老师实际课时数*年级级差系数
4.加计工作量:
(1)课外活动两课计lA,同一时间内不重复计算;早操、课间操的领操4次记lA,运动队训练或体、考生培训辅导,按实际课时计入工作量,由教导处每周记载。
(2)超生课时数:
1.计算公式:超生数(班级实有人数-54)/54*课时工作量*学科系数。
2.学科系数:语文、数学、外语(高中)为0.7;外语(初中)、 物理、化学为0.6;历史、政治、地理、生物为0.5;体育、音乐、美术、劳技为0.4;高二、三属3+X+l模式的加1科目与语、数、外同等对待。
(4)学校行政干部工作量加计:
校级正职加计所教学科额定工作量的1
校级副职加计0.9
校长助理加计0.8
中层正职或主持部门全面的副职及工会副主席(各科室限1人)加计0.7
中层副职加计0.6
(5)凡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教师,每周
照顾3A
(6)备课组长每周加计1A
(7)跨学科周课时数*0.2,跨年级周课时数*0.1
(8)说明:班主任工作量由政教处另行考核,不列入加计工作量;学校统一安排的工作量(正常性时),学期结束,由有关部门根据平时工作情况记载在学期末给予考核,经行政组讨论确定,统一转换成课时工作量。
5.周工作量的计算:
每周总工作量=课时工作量+加计工作量。
教职工的工作量应是学期初规定好的,(中途特殊变更超过一周的另行考虑),有相应的计算公式,逐月结算。教师的周工作量四舍五入。教师的月工作量的工资发放以每周的总工作量发放。教职工因病假或私假(婚假、产假除外)超过一周的则按比例扣发当月考量津贴,若有人代岗,则要把扣发的考量工资加给代岗的教师。 ‘
(二)专岗工作量的考核,按需设岗,因岗用人,精简用人,专岗人员的工作量原则上不高于全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
(三)兼岗工作量的考核,兼岗工作量以工作时间60—70分钟加计1A。特殊兼岗由学校考核研究确定工作量的加计。
(1V)考绩,占结构工资总额的30%,分为教学人员的考绩和教辅人员的考绩,各为100分。
(一)教学人员的考绩,重在定量考核,可从教学成绩、业务水平、科研成果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教学实绩可占50分,业务水平可占30分,科研成果可占20分,以得分的形式进行计算。考核的依据,一看资料(各种数据、论文、证书等),二看测评(领导、同事、学生的测评)。三看理论及业务,考试成绩(一学期1-2次)。计算的参考公式如下:
教师的个人得分
实际得分 =—————————— * (各部分所占的分数)
全校的最高个人得分
(二)教辅及后勤人员的考绩,重在定性考核,可采用考核组、教师和部分学生测评的形式进行,考核组测评可占40分,教师测评可占30分,学生测评可占30分,记分方法及计算公式参照教师的考绩。
第六条 学校要成立有党、政、工参加的考核组,学校内部的所有考核必须在学校考核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第七条 班主任的考核可分常规量化考核和学期综合考核两块。常规量化考核按初中班每班55元,高中班每班80元
的标准,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发放。学期综合考核按模范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合格班主任评比方案实施。
第八条 校行政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实行
职务津贴制,人均津贴不超过30元,具体考核可根据职责细化为细则,便于操作。
第九条 学校的中层干部除接受学校上述的四项考核外,还必须接受校长室对中层干部的职责考核,校级领导由市局 考核或组织民主测评。校级领导、学校中层干部还必须通过教工大会进行年度考核测评。
第十条 我校根据本校实际,通过民主的渠道,公平公 正有比例地评选出优秀教师,具体可分为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三种,评选的总名额不超过铡币总数1/4至1/3,有效期为2年。评选时必须坚持标准,不照顾迁就,三称号不交叉重复,并发放有关津贴。引进的外籍优秀教师来我校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视具体情况评定确认。学校除了给予在教学一线的满工作量的优秀教师一定的政治荣誉外还必须发放一定的特殊津贴,尽最大可能为优秀教师排忧解难;优秀教师也必须与学校签定相应的协议,积极主动地履行教师的职责。(具体规定见**市普通高中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每年假期按档案工资全额发放。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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