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幼儿形成认知能力的过程
一、导入部分
复习旧知识:幼儿应形成的认知能力?
认知能力的形成主要体现在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方面,而在幼儿阶段,知识的掌握又是最基本的,也是认知能力形成的前提。幼儿的各种认知能力在知识掌握的过程中不断地得到增强。从知识的掌握人手来培养幼儿的认知能力,这是最佳的途径。知识的掌握要经历一系列的过程,其中领会、巩固与应用是最基本的三个环节。
二、内容揭示
幼儿形成认知能力的过程:
知识的领会
领会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的反应过程。对幼儿来说,就是关于新知识内容的直观映象的形成与抽象化的过程,它要解决的是知与不知的矛盾,也就是使幼儿由不知到知,由浅知到深知的转化过程。
领会知识是掌握知识的一个认识阶段,是掌握知识的开始环节,没有对知识的领会就谈不上对知识的真正掌握。如没有对“和”的知识的领会就不可能掌握加法运算的问题。因此,知识的领会是掌握知识的基础,是掌握知识过程中关键的一环,是巩固知识和运用知识的前提。
知识的领会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逐渐实现的过程,它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
(1)感性认识阶段
感性认识阶段是领会知识的初级阶段。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直接反映的阶段,它是认识的最初来源。要获得直观反映,就必须依靠一定的心理过程来完成。如感觉、知觉、表象等。
在幼儿园教学中要使幼儿真正获得感性认识,就要从幼儿心理发展特点出发。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充分运用直观形式,形成感性认识
由于幼儿的思维特点是以具体形象性为主,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就要注意联系幼儿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直观的教学,促进幼儿准确地感知材料。
幼儿园中直观方式主要有实物直观、模象直观和言语直观。
实物直观:它是通过对各种实际事物的感知进行的。如幼儿认识蔬菜时,教师就出示白菜、萝卜等;认识蜻蜓时就观察其标本。通过实物直观,可以使幼儿产生关于实际事物的感知觉和表象,有助于幼儿更准确地理解材料,也有助于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
模象直观:它是通过实际事物的模型和图象的感知进行的。如认识老虎就出示老虎的图片,认识青蛙就可以放青蛙的幻灯片等。这种方式可以突出事物的本质特征。同时,还可以根据观察的需要,“大变小”、“动变静”等方式,使不易观察到的部位清晰地呈现在幼儿面前,提高直观的效果。这种直观方式,越来越成为现代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
言语直观:它是通过形象化的言语描述,引起幼儿的回忆、联想,使有关的记忆表象恢复或激起幼儿的想象活动而实现的。如讲述故事、童话时,常运用言语直观。运用言语直观可以使幼儿在感知材料和领会知识时,摆脱实物直观与模象直观所需要的时间、地点、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同时,由于言语具有概括性的特点,因此,言语直观所提供的感性知识,能在幼儿头脑中形成一类事物的表象,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言语直观还可以使幼儿在此过程中掌握语音、语汇、语法,发展言语表达能力。
上述这三种直观形式各有其优点和局限性:实物直观不易使人观察到事物的本质特征,如动植物的生长过程;模象直观容易造成幼儿对事物的认识大小比例失调;言语直观不如实物直观那样生动真实。在运用时,应注意把三种方式结合起来,发挥最好的效果。
利用感知规律,提高感知效果
各种感知规律是对幼儿进行教育、教学的依据,它有助于提高幼儿感知的效果。
感知规律:差异律:是指被感知的事物必须与它的背景有所区别。一般地说,差异性越大,对象被感知就愈容易、愈清晰、愈深刻。例如,在白布上,显示紫色的茄子、鲜红的苹果等贴绒教具,这些感知对象就很醒目、突出,可以增强感知的积极因素。这条规律非常符合幼儿的认识特点。
活动律:指在静止的背景上,使感知对象呈现活动的状态来增强感知的效果。活动的物体更能吸引幼儿的注意,激发他们的兴趣。
组合律:指从背景中分出对象,使感知对象在内容上或在时间、空间上组成一个有意义的系统,有助于幼儿形成规律性的知识。如让幼儿按动物的不同类型来认识各种动物,这比杂乱无章地认识效果要好。组合律利于幼儿抓住事物的特征,认识事物的本质属性,加深对观察对象的理解。
感知规律的利用与教育:
感知的对象必须达到一定的、足够的强度,使幼儿能察觉到、引起清晰的感知觉。如教师说话的声音不宜太大和太小,使每个幼儿都能听到即可;实验中让幼儿嗅东西的气味,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发生适应现象。
要考虑知觉的选择性,提高感知速度。如对象与背景的差别越大,对象越易被感知;在固定不变的背景上,活动的事物易被感知;刺激物本身的组合形式,也是事物构成感知对象的重要条件。例如在视觉刺激中,凡是距离接近或颜色、形式相同或接近的容易成为完整的感知对象;听觉方面,刺激物在时间上的接近也是从背景中分出对象的条件。
教师在讲课、板书、制作挂图、运用教具时都应当遵循感知规律。如讲课时,重要的内容要加重语气,辅以适当的表情手势。板书、绘画或绘制挂图,必须在大小、线条、色彩等多方面加以考虑,注意用一定形式的背景把感知对象衬托出来,使幼儿对知觉对象能明确认识,易感知。
丰富幼儿生活经验,增强理解能力
幼儿在领会知识的过程中,对事物的感知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幼儿所具有的经验,因此,教师要充分利用一切机会,来充实幼儿的表象,丰富幼儿各方面的生活经验,为理解打下基础。如组织幼儿参观、游览,扩大幼儿视野,在日常实际生活中经常提醒幼儿留心周围的事物,丰富经验,以利于幼儿对各种材料的理解。
(2)理性认识阶段
理性认识阶段是领会知识的高级阶段,它是对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反映阶段,是对事物抽象概括的认识,是对感性材料加以改造形成的。幼儿要能对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进行反映,就必须依靠记忆、想象、思维等心理过程来完成。
幼儿在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孤立的理解具体事物,不会从事物之间的关系或联系出发。如看到一幅画,幼儿初期,往往只能指出个别人物或个别人物的个别动作;
第二:对事物的理解主要靠具体事物的形象,如幼儿对于词的描述必须能在头脑中引起生动的形象,才能理解;
第三:对事物理解多属于直接理解,即不需要复杂的思维过程,只恢复过去已有的知识经验即可。如教歌曲《小猫,小猫,你别吵》时,当听教师唱到最后一句“小猫听到了,轻轻走掉了”,幼儿往往也会做出小猫轻轻走路的样子。直接理解多是表面化、简单化的理解。幼儿还缺乏间接理解,即不能通过复杂的分析、综合思维的积极活动宋理解事物的本质特征。
鉴于幼儿理解的特点,可采取以下方法来促进其理解:
1.充分利用已有经验
2.引导幼儿积极参与和思考
3.促进知识系统化逐步引导幼儿进行分析,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
4.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巩固
(一)知识的识记
识记是反复认识某种事物,并在头脑中留下痕迹的过程,它是巩固知识的第一步。
幼儿在巩固知识的过程中,能否达到良好的识记效果取决于下列条件:
1.识记的目的性以及自觉程度
2.对识记材料的理解程度并提出一定的目的要求
3.识记方法的运用程度
4.识记材料的内容特性
上述这四种记忆是互相联系的,是每个人都具有的,但它们在每个人身上发展的程度是不同的,即以哪一个占主要地位各有不同。
幼儿记忆具有明显的形象性,形象记忆的效果要高于语词记忆的。
(2)知识的保持
保持是对识记过的事物进一步在头脑中巩固的过程。它是由识记通向再认和回忆所必经的环节。由于识记中知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量的减少和质的变化,因此会出现遗忘。遗忘就是对于识记过的材料不能再认和回忆或是错误的再认和回忆。
遗忘分为两类,一类是永久性遗忘,已经识记过的材料在头脑中保留的痕迹消失,不经重新学习,记忆不再恢复;另一类是暂时性遗忘,已识记过的材料由于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使头脑中保留的痕迹受到抑制,不能立即再认和回忆,但一经排除干扰,记忆仍可恢复。
要保持对识记材料的记忆,防止遗忘,其主要方法就是复习。
1.及时复习
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最早用实验方法来研究记忆中的遗忘问题,发现遗忘的进程是不均衡的,即先快后慢,刚开始遗忘得较多、较快,而以后遗忘得较少。
2.过度学习
(3)知识的再认和回忆
再认是指过去感知过的事物重新呈现在面前时,感到熟悉,确知是以前识记过的;回忆是指过去感知过的事物不在面前时,能以适当的方式把它重新呈现出来。再认和回忆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保持程度的不同。能回忆的一般都能再认,但能再认不一定都能回忆。所以要使知识最后达到巩固的目的,就需要检验回忆的结果。
幼儿的再认和回忆,取决于下列条件:幼儿的生理健康状况
幼儿的心理状态
能否运用正确的回忆方法
由此可见,知识的巩固是由识记、保持、再认和回忆过程来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识记和保持是再认和回忆的前提,再认和回忆是识记和保持的结果。即识记和保持是巩固的前提,再认和回忆是巩固的结果和标志。
3、强化理论
知识的应用:
学习知识的目的在于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知识的应用就是依据某种已有的知识去解决有关问题的过程。应用知识解决,问题既是检验幼儿对知识的理解或保持的一种手段,也是使幼儿加深领会知识和巩固知识的重要方式。
幼儿应用知识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用言语去回答各种各样的问题;用操作活动去完成各种实验或任务;还可以在实际生活中去解决疑难的问题等等。知识应用的效果,因问题的难度不同、所需知识和条件及实际功用的不同而不同。
在幼儿阶段,知识的应用是知识迁移的直接表现形式,因此,有关迁移的基本规律也适用于知识的应用这一过程。
三、内容小结
共同回顾本课内容全篇。
总之,知识的应用、知识的领会与知识的巩固密切相关。知识的领会和知识的巩固是知识应用的前提,知识的应用又使知识的领会和巩固得到检验和发展。因此,知识的领会、巩固和应用是在掌握知识、提高认知能力的过程中紧密联系的三个环节,在幼儿智育活动中统一发挥作用。
四、练习
1.复习全课内容,并预习130-139页
2.完成课后练习作业。
3.思考并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