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赏评”的具体方案及要求
一、对花灯的要求
1、各班自己制作8盏花灯,并编好号码。
2、花灯的制作材料要求薄一些,以便透过光亮。
3、花灯顶部必须开口,以便灯泡可以垂直悬挂(不需要灯座)。
4、花灯外表面应体现班级文化特色,要设计文字或图案。
5、12月30日前,各班将8盏花灯的外表内容的文字说明统一交学生处,以作评比,未交的班级视为弃权。
二、花灯悬挂要求
在饭堂至科艺馆(在建)前的两条“T”字型校道上划分出全校64个班级活动区,统一作为各班“美食一条街”及“花灯赏评”的区域。各班的花灯在12月30日下午六点前悬挂在本班活动区树干之间的铁线上。
三、分工
1、学生处负责对各班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以及划分场地。
2、后勤处在12月29日前挂好铁线、电线、灯泡以及购置奖品。
3、语文教研组与历史教研组,现代技术教育组负责对各班花灯制作的文化设计进行指导以及对花灯进行评比。
4、各班负责设计制作并悬挂花灯、管理花灯。
四、花灯评比项目:外形、文字、图案、内容等。
五、花灯评比小组
组长:
成员:语文组、历史组、现代技术教育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