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需不需要惩戒辩论会
一、陈词
﹙一﹚立论陈词
1、正 方
各位评委、来宾、对方辩友:下午好!
我方的观点是:“教育需要惩戒”。
什么是“惩戒”?在《辞海》中“惩戒”的解释是:“惩治之过,警戒将来。”教育学作如下解释:惩戒是指施罚,让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它与体罚、心罚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其作用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教育为什么需要惩戒?
第一, 惩戒是为了让学生不再犯错。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犯了错误的人应该受到惩戒,并非是因为他们犯了过错,而是为了要使他们不再犯。”我们呼唤教育惩戒,就是为了让学生们真正认识到犯错后,应该承担责任,逐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法纪观念。
教育是育人,育人就不能没有惩戒。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曾说过“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
第二,学生的认知特点决定教育需要惩戒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指出:儿童道德认识的发展是由“他律”向“自律”过渡的过程,在中小学教育阶段,学生自控能力和是非辨识能力都不成熟,经常需要“他律”来调控其行为。因此教育惩戒作为“他律”力量将有助于学生分辨是非善恶,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认识、情感和行为。教育惩戒有助于学生的成长。
第三:教育惩戒是教师依法行使权力的需要。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这样一句名言:“适当的惩戒不仅是老师的权利,更是老师的义务。”《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生享有教育权: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权、指导学生权、评价学生权和惩戒权。
当然,教育惩戒的关键是要把握 “度”。
作为教育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惩戒不是为了“惩”学生,而是为了让学生“引以为戒”,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教师要对事不对人,惩戒的方式也因人、因事而异。教师要讲究惩戒的艺术,把握好“度”。只要我们以爱心为前提,合理合法,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尊重学生人格,适度使用惩戒,就能发挥教育的最大效度。
综上所述,教育需要惩戒。因为惩戒的背后是深深的期待与真诚的关爱,惩戒是必
要的教育方式之一。
谢谢大家!
2、反方
大家好!我方观点是教育不需要惩戒!理由有四:
第一,学生在心理上渴望被肯定。
美国心理学家詹姆士曾经说过:“人最本质的需要是渴望被肯定。”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其自我意识的产生主要是通过教师和成人对他的评价。他们的心灵敏感而脆弱,渴望成人的肯定,需要成人的鼓励、喝彩和掌声。即使是一句简单的称赞,一个关切的眼神,也会给他们带来莫大的鼓舞。罗森塔尔效应表明,即使是一般的学生在教师充满信心和深情的关怀鼓舞下,其道德乃至智力、情感等方面都将获得较为理想的发展。情绪心理学也研究表明,激发相应的情绪体验是道德教育获得实效的心理基础。缺乏鼓励,一个人自身潜力只能发挥20%-30%,正确而充分的鼓励则能使人发挥其自身能力的80%-90%。
第二,学生是在犯错与改错的反复过程中成长的。
新一轮课程改革以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为价值取向,教育要为学生今后人生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格基础。教育的效果不应是暂时的,应是长期的、持续的。教育本身就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学生的成长就是在犯错与改错的反复中螺旋上升。我们应该认识到反复错误也是一个正在向好的方面变化的表现,这是一切事物的发展都必须经历的过程。
第三,部分教师对犯错学生的惩戒影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当前,部分教师仍存在教育观念滞后与方法简单的现象,教育工作不能深入学生内心,在处理学生的错误行为时还停留在严厉的训斥、指责甚至侮辱等发泄式的惩戒中。这违背了教育发展的规律,使得学生应有的主体地位得不到保证,应有的人格得不到尊重,。然而学生毕竟是教育的对象,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是他们成长中的一种必然,甚至可以理解为学生的特殊权利。严厉的训斥、可怕的惩戒必将在给学生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极大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四,正面教育更有利学生的发展。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撼比惩罚更强烈。”古人说“数子十过,不如奖子一长”。孙中山也曾这样说:“夫人不能生而知,必待学而后知,人不能皆好学,必待教而后学,故作之君,作之师,所以教养也。”坚持正面教育的精髓就在于此。
教育不需要惩戒。教育要以理解、尊重学生为前提,本着允许错误、理解错误、原谅错误的工作思想,从尊重学生的人格出发,不进行惩戒,而是创造性地采取多种积极形式,引导学生主动地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为促进学生终身发展奠定人格基础。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不论从学生心理、教育规律,还是从惩戒的危害看,教育不需要惩戒。
谢谢!
﹙二﹚立证陈词
1、正方
大家好,我方认为教育需要惩戒。
惩戒对学生的成长很重要。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有了规矩,就必须有违规后的惩戒,如果连承担这点的勇气和责任感都没有,今后又如何担负建设国家的责任?美国前总统里根小时候因打碎邻家的玻璃受到了父亲的惩戒,用半年辛苦打工的钱来赔偿。他回忆说,父亲的惩戒使他懂得了什么叫责任。
教育惩戒与体罚、心罚截然不同,这是因为它不是出自恨或虐待狂之心,而是出自博大而深沉的爱。曾获诺贝尔奖的英国科学家麦克劳德上学时曾偷杀了校长家的狗,校长采取的惩戒手段是让他画出两张解剖图,这个包含理解、宽容的惩戒使其懂得了什么是爱并喜欢上了生物学。有时惩戒所起的作用比老师费尽口舌地摆事实讲道理要显著得多。
俗语说:严师出高徒,玉不琢,不成器。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正反两方面的教育都必不可少。对于个别顽劣学生,对上不能依法律制裁,对下又缺乏教育感化力度,适度的惩戒就恨有必要性和迫切性。
实际上,教育惩戒已经渗透在学生教育与管理的各个角落。如:让犯错学生留校罚劳动是惩戒;对做作业或考试出错的学生让他们到办公室来重新改正也是惩戒;在班里做自我批评或写份检查等。
学生教育离不开惩戒。如果教育缺少了惩戒,我想请问:学生考试作弊,损坏公物、屡次旷课逃学时,该怎么办,如果陶行知的“四颗糖”对于任何学生都管用的话,为什么国家要制定“高考舞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无故旷课开出学籍”的惩戒措施呢?
所以,再次阐明我方观点——教育需要惩戒。
反方
各位老师下午好:
我方的观点是教育不需要惩戒。
目前对学生身体的惩罚,已受到到国家的明令禁止;然而对学生心灵的惩处,却象幽灵一样在校园徘徊。对学生的心灵惩罚是一种惩戒,而惩戒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手段,对学生身心的伤害极为严重。
第一,心理惩罚必将导致学生逆反心理的产生。
施教者对学生心理上的伤害会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在教育中,部分教师出于"恨铁不成钢"的心理,或出于对学生的偏见等原因,在批评学生时往往不自觉地使用侮辱性的言辞,什么"笨蛋一个","无可救药","不是读书的料"等等。我方认为这不是简单的"逆耳"之言,而是一种心理上的惩罚。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训斥声中,学生只能沉默,伤心,痛苦。学生被训斥逼到了对立面。遭训斥的学生的上进心、求知欲被摧残殆尽,心理上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进而产生相应的抵触情绪。我们知道"亲其师而信其道",学生带着这种严重的心理障碍又如何谈得上"信其道"呢?
第二,心理惩罚可能导致学生变态心理。
人们常说:"树怕剥皮,人怕伤心"。心理惩罚往往会在学生心灵上留下永恒的痛苦与伤痕,使他们丧失学习的热情,不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严重的可能导致心理的变态。我方注意到,学生心境平静时呼吸为20次/分钟,而在教师的责骂声中呼吸高达40-50次/分钟。由于心理惩罚的刺激,造成机体的正常功能发生紊乱,产生毒素,从而导致疾病,进而导致变态心理,不利于学生良好性格的形成和培养。实践告诉我们,对教育对象过于严厉,经常训斥、打骂,进行心理惩罚,那么,其对象的性格发展会出现变异,容易养成孤独、抑郁和执拗的性格,且缺乏自信心、自尊心,行动冲动,甚至变得冷酷、残忍。
我们认为,心理惩罚的本质是对人才的摧残。施教过程中,教师有意或无意实施这种惩罚,都是一种对教育事业极端不负责任的态度,都是对人民教师称号的亵渎。陶行知先生说得好,"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我们为什么不多一份宽容,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理智,让莘莘学子中有更多好的瓦特、牛顿、爱迪生脱颖而出呢?
所以我方认为,教育不需要惩戒。
二、盘问
﹙一﹚正方问:
正方盘问1:
这是一个发生在我们校园里的真实事例:
曾经有一个五年级学生,天天不完成作业,偷窃成性,满嘴谎言,新任班主任和数学老师摈弃前嫌,对他耐心细致地帮助,经常牺牲休息时间与他谈话,甚至出钱出力解决他的生活困难,可谓关爱有加。
然而有一天,老师集中开会时留置在办公室的他却毫不留情地将他的小手伸进了老师的钱包,事后,无论老师和家长怎样耐心启发和引导,他始终闭口不言,予以否认,最终在其他学同的指正下,他不得不承认事实,这不就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吗?
请问对方辨友:当温和的教育无效时,你不采用惩戒的方法,让他明白如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还能采用什么更有效的方法呢?请拿出你们理论依据。
反方答辩1:
尊敬的对方辩友,我方认为当温和的教育无效时,教师绝不要采用惩戒方法,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非常多,如:
鼓励法:采用语言或非语言的形式进行赞扬和肯定,帮助学生体验成功的快乐,增强自信心。适用于性格较孤僻的学生。
暗示法:教师采用关爱的眼神、轻轻地抚摸等巧妙的暗示,提醒或鼓励学生自觉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适用于好动、而又不拘小节的学生。
榜样法:利用学生善于模仿、崇拜英雄的特点,将典型的优秀人物树立为学生的学习榜样。适用于有强烈上进心的学生。
文本交流法:教师通过在日记、周记、作文等给学生写评语,和学生进行书面交流,为学生指航引路。适用于性格内向不敢与教师交谈的学生。
环境熏陶法:建立良好的班级体,制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感染学生主动向上。如将激励性的语言贴在墙壁上,设计成各种充满童趣的标牌,立于校园的花坛或走廊边,时刻伴随着孩子们。
家校互动法是通过家访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教育学生的策略,合力帮助学生走出错误。适用于家校反差较大的学生。
说教法:通过阅读有针对性的报刊杂志,对学生讲情道理,进行正面教育,达到学生的自省、自悟。适用于喜欢阅读的学生。
故事启发法:利用故事中的人和事来说明一个道理,让学生的心灵受到震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适用于爱听、爱读故事的学生。
活动体验法:精心设计一些活动,如运动会、表演、游戏、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展示特长,树立自信。适用于成绩不理想但有一定特长的学生。
激将法:利用学生争强,好胜的特点,有意让学生涌起激情,产生一定要争气的强烈需要,奋发向上从而改正错误。适用于争强好胜的学生。
转移法:当学生犯错时,教师暂时不提学生的错误,从赞赏、肯定学生的优点入手,拉近学生和教师的距离,让学生感到老师对自己的关爱和信任。适用于性格较倔强的学生。
冷处理法:教师暂时不表态,期待学生自我反省。适用于经常犯错的学生。
跟踪法:有的学生犯错后短暂的教育不能使其彻底改正,教师要与学生进行长期的交流沟通。适用于是非明辨能力较差、错误行为出现反复的学生。
同伴互助法:借助同伴的帮助,正确认识自己,汲取同伴的力量,促进内省,直至改正错误。适用于乐于交朋友的学生。
……
之所以认为可以采用以上方法,是因为我们有如下理论依据:
强化理论告诉我们,教师应该尽量使用正强化,如表扬、赞许等,而要避免用包括教育惩戒在内的负强化。
心理学家罗森塔尔进行了著名的“发展预测”实验,他随机抽出一些学生列入“有最佳发展前途者”的名单交给老师并嘱咐严加保密。8个月后,他发现名单里的学生个个都比其他学生进步快,性格开朗,求知欲强,尤其师生感情融洽。这就是“皮格马利翁效应”。爱生—尊师-更爱生-更尊师,形成良性循环。
心理学家研究表明:学生在情绪轻松的情况下,大脑处于积极的接受和运转状态,能够吸收较多的信息,而且脑筋灵活、联想丰富;而在情绪低落的时候,常常心扉紧闭,思维僵化,反应迟钝。精神愉快的学生要比情绪低落的学生的学习成绩高出20%。
尊敬的对方辩友,人是有感情的,老师只要以情感人,以理明人,就会打开对方心灵的窗户。老子说:“天下莫柔弱如水,而攻坚者莫之能胜。”教育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好孩子是表扬出来的。
因此我方认为,可以采用以上各种方法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
反方盘问1
教育是持续发展的,如果教育中运用惩戒,那如何体现教育中的师生平等、民主、和谐的关系?
正方答辩1
谢谢对方辩友,因为你的提问已经暗含教育需要惩戒。至于如何体现教育中师生平等、民主的和谐关系,我相信你听了我下面的发言后一定会明白。
惩戒与教育中的师生平等、民主没有矛盾。在惩戒的过程中,老师的惩戒同样可以体现出师生间的平等、民主。因为我们在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惩戒时会坚持几个原则,我们认为这些原则是老师采用惩戒的法宝。
惩戒手段虽可应用,但需慎重,因为教师的违法与侵权行为多发生在对学生的惩戒中。所以,要讲究惩戒的艺术,因此,使用惩戒一定要慎之又慎,把握好一个“度”,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惩戒以爱心为前提。教育者对孩子必须有满腔热忱的爱,而且能易于被孩子觉察。有些教师虽然严格,但仍受到孩子的爱戴,那是因为孩子们能体会出教师心中的爱。教育的艺术是爱的艺术,作为教育手段之一的惩戒,与体罚、心罚截然不同。如果说一个教师要惩罚考试成绩差的学生,是因为这个学生的考分大大地拖了全班平均分,影响了教师的个人业绩,那么,无论这个教师采用何种教育手段,都是错误的。因为在这个教师眼中,学生只是挣分数、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他对学生没有关爱之情、扶助之心,他采取的所有教育手段都将是冷酷的、危险的。
二是惩戒要坚持因材施教。讲究惩戒艺术、技巧,要因人施惩。能被孩子接受的惩戒教育方式,必然是能针对学生实际、走入学生心灵的方式。而现实当中,我们的教育者习惯采取简单的“表象——惩罚”的教育方式,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教育者应该针对孩子不同的情况作深层次的分析,找到学生犯错的原因,从对孩子负责、对孩子成长有利的角度去设计惩戒教育方式,力争实现对孩子错误的有效矫正和对孩子成长的真正促进。比如,同样是犯一种性质的错误,对缺乏耐心的孩子可以罚拼七巧板,对缺乏亲情的罚写一封家书,对不爱体育活动的罚跑步,对不爱阅读的罚朗读一篇美文,对有暴力倾向的罚他背诵法律条文,等等。
三是惩戒要有分寸:合理合法。合理就是惩戒有因,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承受能力;合法就是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同时,必须切实尊重和保证孩子的隐私权和家长的监护权。有的教师因为学生犯错就惩罚家长,有的教师用罚款代替惩戒,有的教师让有偷窃错误的学生公开亮相,让早恋的学生张贴检讨书,等等。这些惩戒教育方式都是不合分寸的,也是极容易引起学生反感的。①
四是惩戒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有的学生被老师当众批评,回家自杀了,有的学生被老师当众羞辱,知耻后勇,走上了成功之路,同样的惩戒却有不一样的结果。因此,惩戒学生一定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注意根据受惩者的性格因素、身心特点的差异进行惩戒,只有基于尊重的惩戒,抱着爱学生的态度对犯错误的学生的惩戒,才是学生能接受的惩戒。
我方认为,教师只要坚持以上几项惩戒原则,同样能够体现教育中的师生平等、民主、和谐关系。
正方盘问2
现在高墙内服刑的人员,他们接受的教育存在惩戒的方式吗?对他们的犯罪行为能不需要惩戒的教育吗?
反方答辩2
对方辩友请注意,你所说高墙内服刑的人员是成年人,而我们现在所辩论的是关于未成年人教育需不需要惩戒的问题。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不断地犯错,正是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非常正常的现象。而作为教育者的我们,就是要在学生的错误中找到他们的闪光之处,引导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朝者着正确的方向去发展。当然,在这中间肯定有反复的过程,只要他是在不断进步的,这就是我们教育着应该做的。而不是依靠惩戒去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来摧残祖国的花朵,更不能拿他们与罪犯相提并论。
三、自由辩论
正方:
现在,有的学生上课经常随便下位,随便讲话,有的还故意破坏课桌凳。我方认为对学生这样的行为可以对进行惩戒,如:罚站、罚款、罚抄作业等。
反方:
你所说的罚站、罚款、罚抄作业,属于赎罪式惩罚。使用赎式是惩罚,只能使儿童仅仅为避免惩罚而认错,而不会去思考自己的行为过错本身,并且也不能把老师赞同的事作为自己行为的动机。由于儿童把赎罪式惩罚与市价惩罚的人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与自身的不良行为相联系,多用这种惩罚易让儿童认为是老师出于个人的成见而对待自己的,从而产生报复心理。另外,赎罪式惩罚往往使儿童的自我教育意识受到破坏。儿童可能会认为自己既然接受了惩罚,也就抵消了自己不良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从而不会产生道德上的内疚感。赎罪式惩罚诱发的是学生的自我保护和“自私”的动机。
我方认为教育惩戒是一种消极手段,具有较强的破坏性,而不是建设性。如果教师习惯运用惩戒,就会逐渐养成对这种手段的依赖,而不去寻找产生问题的真正根源,也就无法真正地解决问题,最终导致无意识地回避问题。
正方
教育惩戒实施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往往是惩戒的不当使用,而不是惩戒本身的问题。当然我们也不要过分夸大具体惩戒方式的作用,就像给病人看病一样,明知道某种药物有副作用,但要治病就必须使用,否则必死。这就是以毒攻毒。
我方认为只要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适当的惩戒是必要的。
反方
什么叫适当?你对学生惩戒了,还说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你如何做到?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自尊,这是一种非常脆弱的东西,对待它要极为小心,小心得像对待玫瑰花上颤动欲坠的露珠一样,自尊心不允许采用粗鲁的、强有力的手段。
对经常犯错的学生,我们应该多给些宽容,因为宽容所引起的道德震撼比惩戒强烈。
正方
宽容所引起的道德震撼真的比惩戒强烈吗?我们知道曾经有一个淘气的男孩打碎了教授家的玻璃,父母说,自己干了坏事,自己去接受别人的训斥吧!可教授却不忍心训斥,还给男孩一些点心。事后,孩子的父母认为教授应为他的宽容道歉。惩戒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重要意义,一位伟人说,知识来源于学习,而智慧则来源挫折。所谓的挫折,实际上就是惩戒,人只有经过挫折,才能得到应有的磨练和提高。
对于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同学,我们让他抄一篇题为《我爱老师》文章,又何尝不可呢?
反方:
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你罚抄课文,想让他懂得上课要尊重老师,这样的惩戒是简单的、行不通的。难道他抄一篇课文就尊重老师了,那你也把教育说得太简单了。从一年级开始,老师、父母都会教育孩子尊敬师长,为什么还会出现不尊重老师的行为?也许就是因为你的这些简单、粗暴的惩戒使他感觉不到爱,感觉不到被尊重,因此他认为我也不必尊重教师。
经常犯错的学生也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长处。即使学生犯了错,我们也可以通过欣赏他们的优点和长处,使他们改错。教育需要赏识而不需要惩戒”:
正方:
光有赏识教育,而没有惩戒教育,违背了因材施教的原则。只要问问一线教师就知道了,有些后进生,用赏识教育是教育不好的!后进生之所以后进,更多表现在自律性不强,他们的习惯很差,屡教不改,对于这样的学生我们不该惩戒吗?如果教师对他们的错误不能进行惩戒,就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后进生的陋习。要是简单的赏识就可以转化后进生,中国的教育就不会存在如此多的后进生,中国也不会出现如此多的少年犯了!没有惩戒,就没赏识教育可谈;有了惩戒教育赏识教育才会有魅力。只有经历的酷寒严冬,才能更加体会出春天的温暖。
反方:
请对方辩友记住,后进生也学生哦。他们虽然习惯不好,屡教不改,同样不能进行惩戒。因为儿童每个良好习惯的养成是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心理学研究表明,一名幼儿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需要21天。我们的学生经有了来自于社会、家庭、学校对他的影响,已经养成一些不好的习惯的学生,要想使他改正不良习惯,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对这样的学生我们教师要有足够的耐心、信心、诚心、决心。许多有不良习惯的学生是在老师、家长、同学的不信任中学习生活,被老师、家长的惩戒包围着。这样的学生还有什么指望,只能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其实这样的孩子的心灵是异常脆弱的,是最需要关爱的。你们扪心自问,你们有关心过他养成不良习惯的根源吗?你们了解过他生活的环境吗?你们关注过他们的内心的感受吗?在你们无情的惩戒下,他们的自尊已早已被摧残殆尽。
四、总结陈词
﹙一﹚正方总结陈词
各位来宾,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自始自终认为教育需要惩戒。“惩者,以正其心也”,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惩戒是让学生知道犯错误应该承担责任,帮助他们自己成长、自己作主、自我负责,独立面对各种挫折与惩罚,如果没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学生,没有一套相应的措施去惩戒学生,任他们自由发展,这也就像社会发展没有法律保障一样,后果不堪设想。
基于以上观点,我方还认为:
一、学生的个体差异决定教育需要罚戒。人性复杂且变化无常,孩子们也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有的孩子,教师一个责备的眼神,一次意味深长的微笑就能使他改过;但是也有极个别学生顽固不化、屡教不改,面对“温柔”的教育方式,正面的教育方法,他甚至把老师当“软柿子”,此时适度运用惩戒手段就尤为重要。
二、目前中国的教育环境决定教育需要惩戒。近年来,学校教育中“惩戒”是老虎屁股摸不得,从来没有哪个年代的教师像现在这般处境尴尬。某些学生或家长动辄到校长室告老师的状。现在的孩子为什么有着特别强烈的“自我维护”意识呢?主要原因是教师权利的不明确以及学生权利的无限扩大。因此学生将自己的“尊严”放在了首位,家长对老师态度也越来越强硬。这是教育的耻辱!当然,指出教师的缺点是好事,但是不能将其作为自己犯错后逃避责任的手段。
社会应该相信教师起码的素质,承认教育需要惩戒,也是对教师的一种尊重。人本教育中的人应该包括教师和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不是放弃了对教师的尊重。
三、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决定教育需要惩戒。
孟子曾发出“教亦多术也”的感慨,说明古人已经意识到了,教育的方式也不是单一的。如磁石的两极,教育惩戒和教育激励是完整的教育应有的要素。教育应以赏识、激励为主,以惩戒为辅。一味强调前者,“糖衣炮弹”,便是健全人格塑造中的“温柔杀手”。我方相信,挫折是孩子成长的壮骨剂,没有惩戒的教育,会使孩子成为经不得丝毫风吹雨打的“较骨病患者”。
教育离不开适当的惩戒,完全说教式的教育是不存在的,假如有,那肯定不是教育,而是宗教。
另外,我们还要补充一点——越要惩戒,越要尊重。对学生惩戒比赏识更需要尊重与信任。就如同一位教育专家所说:我们有亲情,我在银行里面存足了我的资本,我爱他,所以我给予他惩戒。
惩前是为了毖后,小惩是为了大戒。而现实的中国教育中缺乏的就是惩戒,真正的行尊重学生,应该是在学生迷失方向时对其当头棒喝,使其警觉,使其猛醒。因此,我方观点是教育需要惩戒。
谢谢!
﹙二﹚反方总结陈词:
我方坚持认为教育是不需要“惩诫”的。
21世纪的教育迎来了它最辉煌的发展时期,教育真正成为人类历史文化社会性纽带,是重要的中枢和动力源泉。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由于教育观念的陈旧、方法的乏力、教育效果不尽人意。如果唯智力论,唯分数论的偏向得不到纠正,而且以不断翻新的形式愈演愈烈,进而发展成为一股无意识力量,必将阻碍教育事业的发展。
苏霍姆林斯基根据对3000名儿童研究发现,儿童出现问题的原因不是儿童自己,而是教育本身。无疑惩戒甚至体罚是罪魁祸首之一,它将直接导致儿童心灵扭曲,健康每况愈下,学习没有了目标,生活没有了意义,甚至会做出危害社会、危害国家、危害人类的行为。
也许大家听过小象林旺的故事。它在很小的时候被送进了动物公园,用一根链条栓在了木桩上,它两次挣扎结果是头破血流,于是它心中留下了放弃挣扎的欲望,林旺成了大象,它却不在挣扎,直到死林旺也没有实现回到辽阔森林的愿望。朝下的树叶只能看到狭小的土地,朝上的树叶却能感知天空的辽阔。难道在我们的教育中,我们还要给学生不断地戴上有色眼镜而让他们看不到阳光吗!
教育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即身心、智力、敏感性、审美意识、个人责任感、精神价值等方面的发展。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如果我们有足够好的教育方法如激励教育、尝试教育、成功教育等,如果我们有爱心、细心、耐心和诚信我们的学生会在教育中享受快乐,也会对未来充满希望。
孩子的心灵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播种一种思想就收获一种行为、播种一种行为就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就收获一种性格、播种一种性格就收获命运。
愿所有的孩子都成功。
愿所有的老师都成功。
愿我们的教育远离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