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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从事第二职业弊大于利辩论赛
发布者:吾爱  来源:zhaojiaoan.com  

正方一辩:
谢谢主席,我方认为,员工从事第二职业弊大于利
第一,员工不能够从事第二职业是由第二职业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现代汉语词典》指出:职业有两重含义,一是个人在社会中长期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二是指专业的。《现代汉语新词汇》解释了第二职业的含义:“即指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本质工作以外的临时的非正式性的工作,动机上多为利益驱动,具有不稳定性、专业化程度一般较低,社会分工水平不高,同本质工作相对立的特点,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分工无序化的结果。”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第二职业可能给少数人带来一定效益,但对于整个社会进步发展来说弊大于利。
第二,我们要正确区分兼职和第二职业。兼职指本职工作之外兼任的同本职工作相关的其他职务,如工商局长兼任消费者协会会长等,是本质工作的延伸,主要目的是更好的开展工作,而不是获取报酬。我们应该提倡兼职加工作量往往不加报酬的奉献精神,反对第二职业从个人或者局部利益出发的利己主义。


第三,提倡员工从事第二职业与职业道德的要求相违背,会产生非常消极的负面作用,如在职业操守上三心二意,导致职工思想混乱,企业精神丧失,也有违忠贞不二的做人美德;由于第二职业往往是挤时间完成,具有不稳定,临时性,低保障,无福利的特点,雇佣双方都只顾眼前,不计未来,后患无穷;此外,从事第二职业根本原因多出于个人利益驱动,容易助长个人利益至上,拜金主义等不良心态。
第四,一个萝卜一个坑,一个坑里长两个萝卜,长出的必然是营养不良的畸形萝卜。提倡员工从事第二职业,一方面使兼职者沦为朝三暮四的人,一方面造成用人单位人心浮动,诚信蒙羞,长此以往,员工责任感何在?企业的精神何在?
第五,我们不排除第二职业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社会专业分工对单位和职工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提倡从事第二职业,容易造成社会心里失衡,人事关系复杂,职业道德恶化,社会分工水平下降,专业化程度降低的恶果,弊已大于利。就好像在历史上曾经实行的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制是由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今天,大家就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一个道理,谁还要偷偷去寻花问柳包二奶,必将遭受法规和道德的制裁和谴责!
谢谢大家!


正方三辩: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犯了以下错误:
第一,见利忘义。孟子说“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圣人先贤不是早就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做人了吗?
第二,见异思迁。人生会面对许多诱惑,我们必须有坚强的意志,必须有正确的选择,否则人们就会成为漫长人生路途中/一只迷途的羔羊。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火车只有沿着铁轨前进,才会走得更远哪。
第三,以偏概全。对方辩友以价值、人格、自由等冠冕堂皇的理由作为可以从事第二职业的借口,以局部替代全局、以少数替代多数,这在逻辑上也是错误的。
我方认为:
第一,不少企业的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直接掌握企业的机密,一旦从事第二职业进入另外的企业,必然会造成市场的无序,导致不公平竞争。导致对原企业的重大伤害。与叛徒行为有什么两样?如我们城市信用社的员工到其他金融机构从事第二职业,就不仅仅是带走一些客户的问题了。

第二,由于第二职业人员是出于对原单位报酬的不满足,或者是出于对相对高薪的诱惑而铤而走险,对第二职业的选择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容易对个人、家庭、集体、和社会带来风险。薪不在高,有钱则行,活儿不在多,有利则灵,是应该批判的。
第三,目前,我们的很多行业法规还不完善,还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督保障机制。这既是第二职业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也是我方反对员工从事第二职业的原因,导致第二职业者既放弃了应尽的义务,如第二职业者个人所得税的交纳,又失去了应得的权益,如第二职业期间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弊远远大于利。
第四,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能够游刃有余的干好一个职业已经不容易,要同时圆满完成两个、三个乃至更多的职业无异于杀鸡取卵。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身心严重透支,没有喘息,没有放松,没有充电。天长日久,只会变成生锈的破机器,还哪里谈得上全面发展呢?只不过是拼命挣钱的代名词罢了。
主席,各位朋友:
单位是我们的家园,是我们安身立命的地方,我们都应该为它的发展壮大全心全意地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创造性的干好本职工作,这就是对单位的最好回报,也是对自身价值的最好肯定。
对方辩友,切莫把魔鬼的引诱当作上帝的召唤,切莫把身心的透支当作生活的驿站,城信社的未来更需要我们全力以赴、敬业奉献,忠贞不二!时代的步伐不容我们有半点懈怠,历史的丰碑一定会铭该城信人辛勤耕耘的足迹。愿道德之树常在,愿忠诚之树常青!愿我们每一位员工都团结在城信社这一面大旗之下,为实现城信人的梦想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