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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国旗下讲话稿
发布者:吾爱  来源:zhaojiaoan.com  

老师们、同学们: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宪法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今年是“六五”普法第二年,恰逢现行宪法(即78年宪法)颁布三十周年。国家规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宪法宣传日。2012年12月3日至12月9日为上海市第24届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制文化,推进依法治市。
宪法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其他法律统称“子法”。
同学们、老师们:宪法的确立和维护,有利于治理国家,完善政治制度,为改革国家政治体制提供了依据和保证。社会主义宪法从本质上说是立足于保障广大人民权利和利益的基础上的,这是社会主义宪法的突出特点。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共先后制定过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队员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义务,也是我们的权利,我们必须担负起这一光荣的使命与责任,到二〇二〇年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定能实现。
老师们、同学们,法给与了我们强大的保护,因此我们必须学习法、尊重法、用好法,才能学习好、工作好、生活好,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