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监管类:涉及种子、农药和肥料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填空题
1、我省主要农作物是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苹果、向日葵共9种。
2、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国家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我省(适宜)的生态区域可以直接引种。
3、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
4、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种子经营者,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取得农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具备种子专业知识的)人员;(二)有必要的种子(保管条件)。
5、我国对种子质量标准的评价有4项指标:种子的(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国家种子质量标准要求玉米单交种发芽率不低于(85%)。
6、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净含量)、(生产年月)、警示标志和“转基因”标注内容必须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或者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外。
7、 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一年生农作物种子的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种子销售后(二)年。
8、 种子经营者应当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并对种子质量负责。
9、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
10、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12、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13、《种子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14、从事商品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具备(种子经营许可证)外,还应当依照有关对外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从事种子进出口贸易的许可)。
15、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销售进口种子的,应当附有(中文)标签。
16、主要农作物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商品种子生产者应当建立(种子生产档案),载明(生产地点、生产地块环境、前茬作物、亲本种子来源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田间检验记录、产地气象记录、种子流向)等内容。
17、下列种子为假种子:(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二)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18、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0、种子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性状描述应当与(审定公告)一致。
21、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22、农药的“三证”是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23、农药经营单位购进农药时,应当将农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并进行质量检验。
24、农药产品毒性等级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五个级别。
25、下列农药为假农药:(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的);(二)(所含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26、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可续展,累积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
27、经核准的标签和说明书,农药生产、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标注内容。需要对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农业部)重新核准。
28、《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类别应当采用特征颜色标志带表示,除草剂为(绿色)、杀虫剂为(红色)、杀菌剂为(黑色)、植物生长调节剂为(深黄色)、杀鼠剂为(蓝色)。
29、对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违法行为,应给予的处罚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0、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有(23)种,请至少举出5例(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磷胺5种有机磷的混配制剂)。
31、使用农药应当注意保护环境、(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严禁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32、国内首次生产的农药和首次进口的农药的登记按照(田间试验阶段)、(临时登记阶段)、(正式登记阶段)进行。
33、(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工作。
34、《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经营劣质农药有效成分总含量低于产品质量标准70%但高于30%的,应给予的处罚是(没收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3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组织推广安全、高效农药。
36、(2008年7月1日)起,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禁止标注商品名,一律使用农药通用名或简化通用名。
37、农药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的设定梯度不得超过(5)个。
38、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使用农药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给予的处罚是(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39、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产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是,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
40、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农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41、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
的)肥料产品。
42、肥料登记分为(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两个阶段。
4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44、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45、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免予登记的肥料产品有:( 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46、肥料登记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肥料)审批专用章》。
47、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农业部批准续展登记。续展有效期为(五)年。
48、经登记的肥料产品,在登记有效期内改变使用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的,应(申请变更)登记;改变成分、剂型的,应(重新申请)登记。
49、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50、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只能在(本省)销售使用。如要在其他省区销售使用的,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选择题
1、中国种子集团公司欲在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生产玉米杂交种子,生产许可证应(C)。
A、由千阳县农业局审核,宝鸡市农业局核发。
B、由宝鸡市农业局审核,陕西省农业厅核发。
C、由千阳县农业局审核,陕西省农业厅核发。
D、由陕西省农业厅审核,农业部核发。
2、甲公司生产的一批有质量问题的种子,经乙公司加工包装后,销售给丙公司,经丁公司卖给农民,种植后造成损失,应当由 (D) 先予赔偿。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3、对下列处罚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A)
A、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的 B、罚款
C、没收种子的 D、警告
4、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A)。
A、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C、种子检验部门 D、工商部门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种子管理机构、工作人员(C)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A、可以从事 B、可以参与
C、不得参与和从事 D、不得参与
6、农作物种子现场鉴定由(B)组织实施。
A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 、田间现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
C、工商管理机构
D、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种子管理机构
7、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种子经营者,可以不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形下,但应当在办理或变更营业执照后(B)日内,向当地农业行政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A、7 B、15 C、20 D、30
8、下列哪些种子属于劣种子 。(AB)
A 、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B、质量高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但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C 、含有杂草种子的
D 、陈种子
9、因使用种子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ABCD)
A、协商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10、净含量是指种子的实际重量或数量,以(ABCD)表示。
A、千克 B、克 C、粒 D、株
11、下列那些农药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能使用(D)
A、生物农药
B、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C、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
D、见效快、防效好的剧毒、高毒农药
12.劣质农药指的是(ACD)。
A、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
B、肥料和农药混合为一的
C、失去使用效能的
D、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
13、农药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D)年,可以续展。
A、1年 B、3年 C、4年 D、5年
14、农药经营单位不得经营(ABCD)农药。
A、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的国产农药
B、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进口农药
C、无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D、过期而无使用效能的农药
15、《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以下不属于农药的是(C)。
A、杀鼠剂 B、卫生杀虫剂
C、室内消毒剂 D、农田除草剂
16、可以经营农药的单位是(ABCD)。
A、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B、植物保护站
C、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D、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17、(A)规定,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A、《农药管理条例》
B、《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C、《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D、农药管理六项规定
18、农药带有毒性,使用不当会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为规范农药的使用,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高毒农药禁限用规定。请指出下列蔬菜、果树、茶树上使用的农药哪些不符合规定。(BCD)
A、白菜—敌百虫 B、韭菜—甲拌磷
C、苹果树—克百威 D、茶树—三氯杀螨醇
19、检出未登记成分的农药产品,属于(B)。
A、合格农药 B、假农药
C、劣质农药 D、无法判定
20、以下属于农药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的内容是(ABCD)。
A、农药名称 B、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 C、注意事项
D、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
21、(C)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A、农业厅 B、农业局 C、农业部
22、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A)初审后,向农业部提出申请。
A、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3、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ABCD)
A、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
B、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
C、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
D、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24、农业部根据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审意见,在评审结束后(C)日内作出是否颁发肥料临时登记证或正式登记证的决定。
A、5 B、10 C、20 D、30
25、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A)年。
A 、一 B、二 C、三
26、肥料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符合哪些要求:(ABCD)
A、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B、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
C、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D、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
27、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D)
A、1,30000 B、2,20000
C、3,20000 D、3,30000
28、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哪些肥料产品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ABCD)
A、复混肥 B、配方肥(不含叶面肥)
C、精制有机肥 D、床土调酸剂
(三)判断题
1、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审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省级审定。(× )
2、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生产、经营、推广。(× )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在具有生态多样性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自治州承担适宜于在特定生态区域内推广应用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 √ )。
4、甲、乙公司都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双方合资成立丙公司,以丙公司名义经营种子是合法的。( ×)
5、不需包装的种子可以不用标签。( ×)
6、通过某省审定的玉米品种,相邻省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市经本省农业厅同意后可以引种。(√)
7、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 √)
8、某种子公司因经营假种子被县工商局处以2万元罚款,县农业局认为处罚太轻,又决定给予1万元处罚,县农业局的做法是合法的。( ×)
9、“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未经国家级审定通过,也未经省级审定通过;二是在审定公告的适宜生态区域外推广的。(√ )
10、国家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良种选育和开发。(√)
11、分装种子需要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 (√)
12、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他人授权品种种子的,属于品种权侵权行为。 (√)
13、以“示范用种”的名义销售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不属于经营应当审定而未审定种子的违法行为。( ×)
14、家庭用于防治蚊、蝇的卫生杀虫剂不属于农药。(×)
15、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中文标签或者中文说明书规定的剂量、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时间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
16、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
17、农药的毒性分为五个级别,分别用标识和字样标注。标识应当为红色,描述文字应当为黑色。(×)
18、进口农药可以不进行登记。(×)
19、农药经营者为了降低运输、包装等成本,可以从农药生产企业购进大包装农药,散装卖给农民。(×)
20、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经营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进行处罚。(√)
21、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可以不做生产记录。(×)
22、经营者在销售农药时,向购买者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是其法定的义务。(√)
23、农药登记证不能转让。 (√)
24、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属于假农药。(×)
25、有效成分含量为零的农药,属于劣农药。(×)
26、肥料商品名称的命名应规范,不得有误导作用。(√)
27、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农业部批准续展登记。(×)
28、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应重新办理登记。 (√)
29、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30、农民自制自用的有机肥料也需要进行登记。(×)
31、叶面肥、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在农业部办理登记。(√)
32、床土调酸剂不需要进行肥料登记。(×)
33、肥料和农药的混合物需要办理肥料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