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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生安全须知
发布者:吾爱  来源:zhaojiaoan.com  

新生安全须知
亲爱的新生朋友:
你好!恭喜你成为**大学的一员,九月份,你将怀着无限憧憬开始大学生活。大学生活丰富多彩,校园环境优美,治安状况良好,但同时,我们也要提醒大家:今天的校园并不是世外桃源,而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在这里同样可能发生盗窃、诈骗等案件,因此,我们提醒新生朋友,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一、报到途中注意事项
1. 注意人身、财产、饮食安全,不乘坐无牌、无证、无票车辆,不参与车内赌博、游戏、抽奖等活动,不饮用他人食品和饮料,妥善保管携带的行李,不要让携带的行李离开自己的视线;
2.注意保护个人及家庭信息,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以防被人利用;
3.上下车时不要拥挤,谨防财物被盗;
4.大额现金请存入银行,注意保管好银行卡密码,不要用身份证号、生日、电话号码作为密码。
二、到校后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期间,往来人员多且杂,要注意看管好电脑、手机、钱包等贵重财物,手头不要留存大量现金,宿舍无人时要注意关窗锁门,防止盗贼溜门入室;
2. 寝室钥匙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不得留宿外人;寝室里严禁动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器及私拉接电线等;
3.拒绝上门推销人员,一要防止因为购买伪劣产品受骗,二要防止被人“顺手牵羊”拿走贵重物品;不要轻信“借信用卡转账”“借钱急用”等谎言,防止落入骗子精心编织的圈套;
4.在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操场等公共场所,书包等物品不要离身或委托专人保管。
三、校园安全案例
我们精选了近几年学校发生的安全事件案例,供广大新生朋友学习借鉴。

1.财务安全
【案例重现】
骗子行骗花样多,时时刻刻需谨慎
叶某,我校某专业2006级学生。一日,叶某在课上不断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短信的内容杂乱无章,不知所云。之后,这个陌生号码还不断打来电话,叶某接起电话后,电话那边又没人应答。面对恶意骚扰,正在专心听课的叶某无奈之下将手机关机。
与此同时,叶某的父母也接到了陌生人的电话。那人声称自己是叶某学校的老师,叶某今天在学校发生意外,此刻正在医院抢救,急需他们汇钱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放下电话,叶某的父母心急如焚,立即给孩子打电话,而此时叶某的手机正处于关机状态。虽然担心女儿的安全,但是叶某的父母仍感觉到事有蹊跷,于是他们给叶某所在学院的学工办老师打电话询问情况。老师听了事情经过后,立即派人寻找叶某,结果发现叶某安然无恙,正在教室上课。
这时,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案例评论】
类似这样利用手机进行诈骗的案例在我校发生过多次。家长接到陌生电话或短信,称其子女在校发生了意外,急需钱进行抢救,让家长汇钱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家长接到电话或短信后,第一反应便是给子女打电话,而孩子的手机则因为骗子的骚扰处于关机状态。有些家长慌乱之中来不及核实情况就匆忙汇钱,导致上当受骗。
针对上述情况,在此给同学们一点建议。平时要和父母保持密切的联系,告知父母自己在学校的情况,同时给父母留下室友、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的电话号码,以便父母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另外的渠道取得联系核实情况。此外,也应告诉家人关于这种短信欺诈方面的知识,谨防被骗。

2、求职安全
【案例重现】
案例1.
700元,补上一节兼职“安全”课
小林,我校某专业2005级学生。2008年4月初,他通过金华论坛找到一份家教,为金华江南某小区一王姓男子上初三的儿子教授数理化等课程,按照双方口头协议,每星期上一次课,每次50元,6月底等孩子结束期末考后一次性支付家教费。
6月底家教结束后,小林向王姓男子索要报酬,该男子却说这笔费用由孩子的母亲支付,并给了小林孩子母亲的联系方式。小林打电话给孩子的母亲,才得知孩子的父母已离异多年,母亲早已不在金华了。于是小林又转而联系王姓男子,要求其支付3个月共700元家教费,怎料男子拒不支付,态度强烈,声称孩子的教育费是由前妻承担的,让小林去找孩子的母亲。电话沟通不成,小林只好到王姓男子家门口“守株待兔”,希望能当面协商。无奈,小林去了5次,都家门紧闭,当他再给该男子打电话时,电话永远都没人接。几次碰壁之后,小林对这700元不再报任何希望了,他无奈地说:“没想到第一次做家教就碰上这样的事情,都怪自己没经验,太轻信对方了。这700元,权当买个教训,补上一节兼职‘安全’课吧。”

【案例评论】
不少同学会在大学期间选择家教、促销等兼职,初到社会,要多长个心眼,防止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的弱点,或骗钱、或骗色、或骗力,不仅给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而且还有可能危及生命。案例中的小林,通过网络这样不正规的信息服务渠道寻找工作,本来就存在一定风险;找到工作后,轻信对方,在没有任何的合同或者协议的情况下,盲目凭借口头允诺就开始工作,导致最后连工资都拿不到。因此,兼职之前,要好好补补“安全”课,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落入兼职“陷阱”。

案例2.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小郭,我校某专业2004级学生。2007年8月的一个夜晚,已是大四毕业生的他接到一位已经7年未曾谋面的初中同学张某的问候电话。两人相谈甚欢,小郭将自己的基本情况一股脑儿地告诉了张某。
进入9月,张某基本上每天都会给正在单位实习的小郭打电话, 关心小郭的学习和生活,还时常炫耀自己的工作很轻松,称其表哥是公司经理,暗示以后可以替小郭走关系安排工作。“现在有个机会,你最好过来看看,月薪2800元,表现好还有出国深造的机会。如果过来看了觉得不满意,那再走也不晚,车票兄弟给你报销!”正为求职无门而苦恼的小郭大为感动,没有任何迟疑,办理了请假手续就投奔“兄弟”而去。
从金华到广州,一路颠簸,风尘仆仆的小郭终于见到了好哥们张某。他跟着热情的张某来到了公司“经理”家,可一进门手机就被搜走,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望着昏暗的屋子和黑压压的人头,小郭惊恐地意识到,张某口中的“公司”竟然是一个传销组织!
小郭多次试图逃生,但严密的监视使他根本没有机会,轮番的威胁和洗脑更使他疲惫不堪。所幸大学积累的法律知识和对传销组织非法性质的清醒认识,使得小郭内心里形成了坚定的意志——千万不能被洗脑,一定要坚持住!
冷静分析了所处的困境后,小郭打消了在短时间内出逃的念头,他决定先顺从、麻痹他们,保住性命,然后再寻找机会逃跑。连续几天,小郭试着参加各种所谓的公司文化交流和成功人士宣讲活动,“2年180万!”“我要发财!”各种狂热的口号像苍蝇般在屋子里盘旋,近乎病态的“员工”疯狂地舞蹈,群魔乱舞的场景令小郭感到无比的恐惧,却更坚定了他要牢牢把握住自己的信念。
“温顺”的小郭逐渐取得了传销头目的信任,获得了一次做“业务邀约”(通过电话欺骗、发展下线)的机会。小郭抓住这个机会,通过电话向同学发出了求救信号。学校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迅速派老师赶赴广州,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小郭营救出传销魔窟。

【案例评论】
近年来,传销和变相传销慢慢渗透到大学校园,涉世未深且充满盲目创业激情的青年大学生成了传销黑手的理想猎物。他们往往先打着亲情、友情的幌子进行“情感投资”,再利用同学们的某些迫切需要实施欺骗。很多意志薄弱、缺乏判断能力的同学一旦轻信传销谎言,就死心塌地成为“财富金字塔”的顶礼膜拜者,从此踏上一条不归路。通过小郭的切身亲历,希望同学们能清楚认识传销本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安全。

3.活动安全
【案例重现】
盲目出游,徒留伤痛
2005年10月的某个周末,我校某专业一个班的30多名学生在老师不知道的情况下包车前往郊区开始了他们的秋游之旅。一路上风景秀丽,阳光宜人,大家都兴致勃勃。
到站后,他们按原定计划到未经开发的山区探险,一路上同学们个个兴趣盎然。不料,下山的路上一名女生被石头绊了一下,在山道上滑落了一段不短的距离,导致手部严重骨折。这场意外打消了他们在外过夜的念头。回校后老师得知此事,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案例评论】
上了大学,有了更多自由活动的时间,虽然集体活动不像体育活动具有很强的对抗性,但若忽视安全问题,一旦酿成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身为学生,必须遵守校纪校规,在没有获得应有许可的情况下,绝对不允许组织大型的集体外出活动。同时,在被认可的前提下,外出活动应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尽量避免在危险性较大的地区进行活动,绝不能贪图刺激和新鲜而铤而走险。
一着不慎,可能遗憾一生!

4.人身安全
【案例重现】
荒唐出走为何故,父母含辛无所寄
郑某,我校2007级一名普通的女生,却做出了一桩让人惊讶的事情:在两个月之内,多次威胁父亲给自己汇款。郑父在接到“若不给我钱就立即退学或消失”的“警告”后,无奈给女儿汇了3400元钱。2007年11月15日上午,接到父亲汇款的郑某原本应该在教室上课,但她没有按时出现在教室。晚上,班主任听说郑某已经不见了一天,马上动员同学们找她。好不容易用手机与郑某取得了联系,郑某对老师和同学的担心却置若罔闻,非但没有说明无故旷课的原因,还向班主任提出了“再请几天假”的要求,班主任未批准她的请假,而是耐心开导她,有什么问题可以到学校再商量。16日上午,“无故旷课”的一幕重演。当天下午,在班委的催促下,“失踪”一天多的郑某终于出现了。但只安分地在教室待了一节课。之后,她便以“父亲生病需要请假几天”为由向教务办提出了“请假一周”的申请。教务办老师联系了班主任和班委,得知郑某最近的表现,未准假。请假不成,在没有征得老师和领导的同意、没有给同学和好友留下一点讯息的情况下,郑某毅然决然地离校出走了。
发现郑某不见后,学工办立刻与郑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郑父又迅速联系上了女儿。面对焦急的老父亲和学院领导、老师,郑某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只字未提,也不愿说明自己无故离校出走的原因,简单与父亲对话后便挂断了电话。之后,她的手机一直处于停机状态。
班主任和同学试图用手机和郑某取得联系,但是都没有成功。11月19日,距离郑某出走已有四天,上午班长接到了一个自称是郑某男友的人的电话,说郑某现在在广西做生意,不回校读书了,随即挂了电话。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这个人。
鉴于郑某已经是个成年人,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派出所判断她的行为是自由出走,不予立案。两周后,出走在外的郑某仍然没有回校学习,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款“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的规定,给予郑某退学处分。

【案例评论】
像郑某一样无故出走,不仅仅只是违法校纪校规问题,更严重的是影响到了她本人的人身安全,还使得家长、老师、同学担心。在学校,学生的各方面安全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障,但是像郑某一样无故消失甚至还前往远离学校的地方,安全便不能得到保障。在外出的途中、在异地,很有可能遇到各种危险和不测,没有家人、老师、同学在身边,碰上危险也很难解决。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在学校安心地学习,决不可以无故离校出走。

5.消防安全
【案例重现】
违规使用大功率,火灾事故须绸缪
2008年5月9日上午8点50分,我校桃源学生公寓某寝室大门紧闭,却从里面传来阵阵浓烈的焦臭,并迅速在整个楼道里弥漫开来。“不好,肯定是着火了!”大家赶忙通知楼道管理员。
闻讯而来的楼长及老师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个学校严禁使用的大功率用电器——电热水壶,水壶里面的水已经烧干,还通着电的皮线圈冒着烟发出恶臭,桌面被烫出了一个焦黑的窟窿。幸好处理及时,这才避免了一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粗心的张某,接到老师的电话才记起自己外出时还在寝室里留了颗“定时炸弹”。

【案例评论】
公寓安全关系到每位同学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个别同学为了方便自己,无视学校规定,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还和公寓安全检查人员打游击战,屡禁不绝。“张某”们都认为只要自己在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时小心点就行了,不会出事。殊不知,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导致了一次次危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树立公共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