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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华腐败案警示录》观后感
发布者:吾爱  来源:zhaojiaoan.com  

观看《刘志华腐败案警示录》有感
开学初我校党委组织教师观看了廉政教育宣传片《刘志华腐败案警示录》。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对于刘志华腐败案,我有如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加强政治学习。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时刻不忘以共产党员的言行和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勉,要耐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考验,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要做到立党为公、执正为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慎用权利。权利是一把“双刃剑”,如果用在为民执法、公正执法上,就会发挥它的威力。如果用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上,就损毁了它的威力。做为权利的行使者,如果权利使行不慎,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最终将沦为金钱的奴隶,欲罢不能,走向犯罪的道路,成为权利的牺牲品。
三、勿以恶小而为之。三国刘备临死,给他儿子刘禅留下遗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时间流逝了1700多年,刘备“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警语对今天每一位权利行驶者来说,依然很有现实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些领导对“大节”、“大事”比较重视,也够谨慎从事,而对自己以为微不足道的“小节”、“小事”却放纵马虎,不加慎重。错误地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误,得点小实惠,是“无伤大雅”的,觉得吃顿饭、喝瓶酒、收条烟,都“不足挂齿”。其实收“一两包烟”不但是错误的,甚至可能是犯法的。虽然每次收受额均为违纪,达不到犯罪标准,但长期累计后,数额较大,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处罚。
我认为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必须做到以下几条。一是思想上要拒“小”。“恶”无大小,是“恶”就必须坚决地抵制,因为“恶”小,而放弃原则,纵容自己,最终害的是自己。这已被一些领导干部的犯错误事实一而再、再而三地证实。我们要在思想上切实增强反腐意识、廉洁意识,真正认清小“恶”的危害性,只有这样才能不会被社会上的各种形形色色的小“恶”所迷惑。二是行动上要拒“小”。我们由于站在执法岗位上,经常和管理相对人打交道,自然各种诱惑会多起来,有些诱惑是以小的面目出现的,是以够不上纪律处理的面目出现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容易放松自己。通过身边犯罪案例的学习,我们一定要牢记他们的教训,切实在行动上做到拒“小”,不为自己寻找任何借口,严守防线,严守纪律,要细微处体现廉洁本色,做党和人民信得过的领导。
四、克制欲望。俗话说,无欲则刚。并不是说人不可以有欲望,而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美好愿望。但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会随着人的生活环境或职务的迁升而有所改变。如果不把欲望控制在一定范围,人就会被自己的欲望所累。只有正视自己,控制自己的欲望,才能正确看待一切。否则如警示录中的人物一样,心理失衡从不正当的途径来满足自己欲望,从而损掉自己和家庭。
五、时常自省。人只有在不断修正自己错误中才会不断进步。尤其是手中有一定权利的人,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反思。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可见,经常反思自己,会使自己身上存在的小问题在萌牙阶段便以发展,及时解决。而一旦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就很难解决了。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问题必须重视,如果听之任之,会铸成大错。因此,坚持自我反思,查找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改正,就会避免问题的发生。
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我深切地感受到:廉政为民是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从这些反面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自我反思、做到警钟长鸣,严于律己,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赢得人民大众的信任。